- 編號:97658
- 書名:刑辯技能體系化提升:流程、任務、模板及難點解析
- 作者:郭彥衛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9月
- 入庫時間:2024-10-24
- 定價:12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將刑事案件從立案到一審結束的律師工作按流程分解為230個任務,列明了任務的內容、目的和要求;在完成這230個任務過程中,形成185份法律文書或工作文書;針對每項任務如何做好,文書如何寫好,設計了100份指引或模板(注意:本流程為一般性全程指引,不是每案必須,根據個案不同選擇使用)。本書從接案到結案,以三個階段按時間為序,系統梳理了刑辯律師執業風險防范要點及全部工作重要節點。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刑事律師執業風險防范
第一節刑事律師執業風險防范總論
一、刑事律師常見的法律風險
二、律師在辦理民事案件過程中,也可能涉及刑事風險
三、律師的人身風險
四、刑事律師執業風險的來源
五、刑事律師執業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法治理念落后
(二)法條表述的模糊性
(三)對律師權利的保障不夠
(四)司法體制仍存在一定不足
(五)律師自身問題
六、刑辯律師執業風險防范對策
(一)不斷學習,時刻保持行業先進性
(二)要有底線意識
(三)擺正身份,處理好多方關系
(四)強化辦案質量意識
(五)克服麻痹大意、僥幸的心理
(六)不要以非法手段向公安、檢察、審判人員了解案情,不得誤導當事人
(七)不得通過公、檢、法辦案人員拉案源業務
(八)不得向辦案人員行賄、請客送禮
(九)律師不得向司法機關或有關部門提供虛假資料
(十)辯護律師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超越代理權
(十一)出具法律意見書,應當把握事實
(十二)重大疑難敏感的群體性案件,向律師協會報告
第二節刑事律師在接案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一、刑事律師與委托人初次接觸、詢問案情的風險防范
(一)初次接觸的方式和執業形象
(二)了解案情時需注意的問題
(三)明確委托人的目的、要求和心理預期
二、刑事律師接受委托時的風險防范
三、刑事律師處理與委托人關系的風險防范
第三節閱卷、會見及調查取證的風險防范
一、閱卷風險防范
二、會見的風險防范
三、刑事辯護律師在調查取證過程中的風險防范
第四節刑事律師在審判階段的風險防范
一、審判階段的風險防范
二、其他方面的風險防范提示
第二章 偵查階段(上)
--捕前辯護
第一節概述
一、偵查階段案件的特點
二、捕前階段工作流程和任務清單(詳見書后附表和文書模板)
(一)檢索
(二)會見
(三)溝通
(四)提交不提請逮捕的辯護意見
三、捕前辯護的注意事項與策略
(一)審查案件管轄權
(二)立案不當的,要求撤銷案件、申請檢察機關立案監督
(三)申訴、控告與非法證據排除,維護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四)輕微刑事案件,促使嫌疑人與被害人和解
第二節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接受委托后盡早會見
二、律師會見的目的、工作內容、注意事項與技巧
三、會見前的準備工作
四、會見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情況及應對措施
五、做好會見筆錄
六、與會見相關的其他問題
第三節與辦案機關有效溝通
一、及時告知偵查機關
(一)辯護律師將接受委托的情況告知偵查機關是義務
(二)及時通知表示尊重
(三)辯護律師可以通過口頭或書面等方式將其接受委托的情況告知偵查機關
二、遞交委托手續
三、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
四、與辦案單位溝通的方法、技巧與要點
(一)取得聯系、遞交委托手續的注意事項
(二)如何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
(三)與辦案人員溝通注意事項
(四)捕前、捕中、捕后與辦案單位溝通要點
第四節不提請逮捕辯護意見
一、提交不提請批準逮捕辯護意見注意事項
二、制作不提請逮捕辯護意見的思路
第三章 偵查階段(下)
--捕中和捕后辯護
第一節捕中辯護
一、與檢察機關溝通并提出辯護意見的必要性
二、捕中階段工作流程和任務清單(詳見書后附表和文書模板)
三、了解檢察機關審查逮捕的工作流程
四、撰寫《不批準逮捕辯護意見》
五、與檢察官溝通,提交辯護意見
六、正確認識“捕訴合一”對刑事辯護的影響
第二節捕后辯護
一、捕后階段律師的工作流程與任務清單
(一)會見
(二)調查取證和申請偵查機關調取證據
(三)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四)和解、調解
(五)現場走訪
(六)權利維護
(七)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情況
(八)分析論證
(九)偵查羈押期限的延長和重點時間節點的盯防
(十)總結復盤
二、捕后影響案件走向的幾種情形
三、捕后辯點
四、捕后辯護策略
第三節變更強制措施
一、申請取保候審
(一)取保候審的程序
(二)撰寫《取保候審申請書》及附加證據時應注意的事項
二、變更強制措施的新路徑
第四節調查取證和犯罪嫌疑人權利的維護
一、調查取證
二、犯罪嫌疑人權利的維護
第四章 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工作
第一節理念的更新
一、審查起訴階段各方主體的角色定位
二、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或檢察官的地位中立
三、審查起訴階段是偵查機關與辯護人、犯罪嫌疑人的對抗
四、制作閱卷筆錄
五、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的策略
第二節審查起訴階段律師的工作
一、會見犯罪嫌疑人
(一)初次會見犯罪嫌疑人
(二)充分會見,挖掘線索和信息,取得犯罪嫌疑人的積極配合
二、獲取起訴意見書、查閱、復制案件材料
三、閱卷、制作閱卷筆錄
(一)如何閱卷
(二)如何作出高質量閱卷筆錄
四、審查起訴意見書,做好涉案法律法規、案例的查詢檢索
五、審查證據材料和程序材料
(一)厘清幾個問題
(二)審查證據材料
六、會見犯罪嫌疑人核實證據材料和程序問題
七、調查或申請司法機關調查證據
八、制定辯護方案
九、依據辯護方案開展辯護工作
十、申請檢察官主持達成賠償和解協議
十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
十二、與辦案單位的溝通、與委托人的溝通,變更強制措施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權利的維護,分析和總結,重點時間節點盯防,按照工作流程任務清單和相應的模板進行(略)
第五章 審判階段的辯護
第一節庭審前的準備工作
一、準備事項
二、制作質證提綱
三、制作發問提綱
四、準備辯護意見
第二節庭前會議的辯護工作
一、庭前會議的啟動程序
二、庭前會議解決的問題
三、律師的辯護工作
四、被告人是否參加庭前會議
五、關于證據開示
六、辯護人通過庭前會議要達到的目的和意義
第三節庭前會見輔導工作
一、庭前會見輔導的作用和意義
二、庭前會見輔導的規范
三、庭前會見輔導的注意事項
四、庭前會見輔導的內容
第四節庭審發問與當庭對質
一、庭審發問的注意事項與發問技巧
二、庭中對質
第五節庭審質證
一、質證時的注意事項
二、如何發表質證意見
(一)圍繞證據“三性”“兩力”及證明標準發表質證意見
(二)質證的順序
(三)質證意見的具體表述句式
(四)公訴人舉證時的辯護工作
(五)被告人發表意見時的辯護工作
三、辯護人舉證注意事項
第六節法庭辯論
一、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時辯護人準備工作
二、被告人發表意見時辯護人準備工作
三、同案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發表意見時的辯護工作
四、發表第一輪辯論意見
五、發表第二輪辯論意見
第七節庭后工作
一、根據開庭情況撰寫并提交辯護詞
二、庭后關懷
(一)輔導當事人到監獄服刑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
(二)輔導監獄考核計分情況
(三)假釋、減刑的相關規定
(四)減刑、假釋的程序
(五)暫予監外執行
第六章 辯護文書的寫作
第一節申請類辯護文書
一、申請書的特點
二、申請書的寫法
第二節偵查階段辯護意見的寫作
一、必須堅持法律思維
二、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圍繞犯罪構成論述
三、偵查階段辯護意見的體例
四、撰寫辯護意見的角度和定位
五、熟悉和了解辦案人員的心理和批捕程序
六、正文部分的邏輯順序、結構安排與證據審查
第三節辯護詞和辯護意見的寫作
一、總體要求
二、內容結構
(一)首部
(二)正文部分
(三)結尾部分
三、正文論證的方法
四、正文的邏輯結構和層次
(一)邏輯結構和層次
(二)標題的表述方法
五、其他方面
(一)篇幅長短
(二)美觀表達,提高效果
第七章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
第一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發展
一、域外辯訴交易
二、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發展
第二節認罪認罰案件的辯護工作
一、認罪認罰是辯護方案的一種
二、偵查階段的辯護工作
三、審查起訴階段的辯護工作
四、審判階段的辯護工作
第三節辯訴交易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區別與思考
一、辯訴交易產生的充足條件
二、協議是否能實質性撤回
三、檢察官的起訴裁量權與訴辯交易的空間
四、證據開示制度與被追訴人的閱卷權
五、被告人有罪答辯與“沉默權”
第四節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下辯護的策略
一、全面認識,正確定位辯護人角色
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律師業務的影響
三、對律師辯護有影響的具體規定
第八章 庭審發問
第一節庭審發問概述
一、庭審開局 發問制勝
二、交叉詢問
三、誘導性詢問
(一)誘導性詢問的概念
(二)誘導性詢問的作用
(三)誘導性詢問規則
(四)誘導性詢問在我國的現狀與實踐
第二節我國庭審發問實務
一、全面認識發問
二、發問的特點
(一)庭審發問程序特點
(二)發問本身的技術特點
三、發問的目標
(一)對證人的發問
(二)對證言的發問
四、發問的方法
(一)直接詢問(主詢問)
(二)交叉詢問
五、撰寫發問提綱和問題清單
(一)設計問題的要求
(二)問題設計應考慮的因素
(三)前期調查
(四)庭審發問提綱的形成過程
(五)設計問題的形式
六、發問輔導
七、對被告人發問
八、對對方證人發問
九、對警察證人發問
十、對鑒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發問
十一、庭審發問過程中的反對或異議
第九章 證據的審查與質證
第一節刑事證據實務中的若干問題
一、關于證據的屬性
二、證據能力和證明力
三、我國法庭采納、認定證據的標準
四、為什么法庭質證說“真實性”而不說“客觀性”
五、辯護人如何發表質證意見
六、主觀性證據與客觀性證據
七、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的說法是否正確
八、證據體系的破與立
第二節證明標準
一、證明標準
二、如何準確理解證明標準
三、定罪量刑堅守司法理念
第三節證據規則的運用
一、最佳證據規則
二、實物證據的鑒真規則
三、意見證據規則
四、證言印證規則
五、口供印證規則
六、瑕疵證據規則
(一)瑕疵證據規則
(二)瑕疵證據與非法證據的區分
(三)瑕疵證據與不得采信證據
(四)瑕疵證據與證據合法性的關系
第四節證據的審查判斷
一、證據審查的步驟
二、證據的“三性”審查
(一)關聯性審查
(二)合法性審查
(三)客觀性審查
三、綜合運用多種方法審查
四、審查方法要有所側重
第五節物證、書證的審查與質證
一、對物證、書證的審查
(一)審查物證、書證是否為原物、原件
(二)審查物證、書證復制品的制作是否合法
(三)審查物證、書證是否經過辨認、鑒定
(四)審查物證、書證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合法
(五)審查物證、書證在來源、提取、收集、保管及鑒定過程中的物證保證鏈條是否完備,以及是否受到破壞或者改變
(六)審查物證、書證是否與案件事實有關聯性
(七)審查與案件有關聯的物證、書證是否被全面收集
(八)審查物證、書證形成的時間
(九)注重審查對物證、書證內容的解讀是否準確
二、對物證、書證的質證
(一)對物證、書證證據不足的質證
(二)對不能作為定案根據的物證、書證的質證
(三)對瑕疵物證、書證的質證
第六節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審查與質證
一、言詞證據
二、對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審查
(一)審查整個訊問過程是否合法
(二)審查訊問筆錄的制作是否合法
(三)審查對特殊犯罪嫌疑人的訊問是否符合法律的特別規定
(四)審查被告人供述的取得是否存在刑訊逼供等違法情形
(五)對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的客觀、真實性進行審查
三、審查嫌疑人、被告人訊問筆錄的步驟與方法
(一)對標題的審查
(二)對筆錄正文的審查
四、對不能作為定案根據的被告人供述的質證
(一)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獲取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根據
(二)其他程序違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根據
五、對有瑕疵的被告人供述的質證
第七節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審查與質證
一、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審查
(一)證人證言
(二)對證人證言的審查
(三)被害人陳述
(四)對被害人陳述的審查
二、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質證
第八節勘驗、檢查筆錄,辨認筆錄的審查與質證
一、現場勘驗、檢查
二、對勘驗、檢查筆錄的審查
三、對勘驗、檢查筆錄的質證
四、對辨認活動及辨認筆錄的審查、質證
五、對偵查實驗筆錄的審查、質證
(一)偵查實驗
(二)對偵查實驗筆錄的審查、質證
第九節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的審查與質證
一、視聽資料的特征
二、對視聽資料的審查與質證
三、對電子數據的審查與質證
(一)審查電子數據的真實性
(二)審查電子數據的完整性
(三)審查電子數據的合法性
(四)審查電子數據產生的原因、來源
(五)審查扣押的電子數據是否符合規定
(六)審查是否采取了保護電子數據完整性的方法
(七)審查封存扣押原始存儲介質是否符合要求
(八)審查現場提取電子數據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九)審查網絡在線提取電子數據是否符合規定
(十)審查凍結電子數據
(十一)審查調取電子數據是否合法
(十二)審查電子數據檢查
(十三)審查電子數據偵查實驗
(十四)審查電子數據委托檢驗與鑒定是否符合要求
(十五)電子數據的質證
第十節鑒定意見的審查與質證
一、鑒定意見的特點
二、司法鑒定的分類
三、對鑒定意見的審查與質證
(一)審查鑒定意見與案件待證事實有無關聯
(二)對鑒定意見文書形式要件的審查
(三)對鑒定主體的審查與質證
(四)對鑒定材料的審查
(五)對鑒定依據的審查
(六)對鑒定方法的審查
(七)對鑒定設備的審查
(八)審查鑒定意見是否明確
(九)鑒定意見告知程序的審查
(十)對鑒定意見與其他證據之間是否存在矛盾的審查
(十一)要求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證
(十二)必要時依法申請重新鑒定、補充鑒定
(十三)對鑒定意見的質證
第十一節技術調查、技術偵查證據材料的審查與質證
一、審查技術調查、偵查措施的合法性
二、審查技術調查、偵查措施證據材料的客觀性
三、審查技術調查、偵查措施證據材料的關聯性
四、對技術調查、偵查措施證據材料的質證
第十章 程序辯護的幾個痛點問題
一、違反公安機關內部機構管轄分工是否違法
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三、關于分案和并案
四、另案處理的同案犯供述能否作為指控被告人的證據
五、審判階段發現偵查人員屬于應當回避的情形
六、關于律師查閱、復制訊問錄音錄像
(一)訊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像制度的確立
(二)訊問錄音錄像的證據屬性
(三)律師復制訊問錄音錄像的障礙
(四)《刑事訴訟法解釋》第54條的影響
(五)辯護律師到底能不能復制訊問錄音錄像
(六)律師調取訊問錄音錄像的策略
(七)訊問應當錄音錄像而沒有錄音錄像或控方拒不提供的后果
七、關于價格認定結論書
(一)關于價格認定的體制、法律規定的淵源
(二)對《價格認定結論書》的質證
(三)上述【案例2】對《價格認定結論書》的質證意見(節錄)
八、關于律師查閱、復制庭審錄音錄像
附錄一 辯護工作法律文書
M1.法律法規檢索報告
M2.會見申請書(兩類案件用)
M3.偵查階段第一次會見提綱、會見指引
M4.偵查階段第一次會見筆錄(注解版)
M5.偵查階段權利義務告知書
M6.與辦案單位溝通提綱(偵)
M7.與辦案人溝通記錄(偵)
M8.與委托人溝通提綱
M9.與委托人溝通記錄
M10.不提請逮捕辯護意見
M11.報捕前會見指引
M12.報捕前會見筆錄
M13.捕中會見提綱與指引
M14.捕中會見筆錄
M15.不批準逮捕辯護意見
M16.捕后會見提綱
M17.捕后會見筆錄
M18.偵查階段辯護意見撤銷案件辯護意見
M19.延長羈押會見提綱
M20.延長羈押會見筆錄
M21.收集、調取證據申請書
M22.證人調查筆錄
M23.證人權利義務告知書
M24.調取證據筆錄
M25.證據材料接收清單
M26.鑒定勘驗檢查提取偵查實驗申請書
M27.補充重新鑒定申請書
M28.證據材料提交清單
M29.主持刑事和解調解申請書
M30.刑事和解調解協議
M31.刑事諒解書
M32.取保候審申請書
M33.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書
M34.申訴書
M35.控告書
M36.立案監督申請書
M37.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M38.回避申請書
M39.集體討論記錄
M40.認罪認罰談話筆錄
M41.辦案日志
M42.辦案小結結案報告
M43.審查起訴階段第一次會見提綱與指引
M44.審查起訴階段第一次會見筆錄
M45.審查起訴階段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
M46.會見提綱(核實證據)
M47.會見筆錄(核實證據)
M48.會見提綱(溝通辯護方案)
M49.會見筆錄(溝通辯護方案)
M50.會見提綱(退補重報后)
M51.會見筆錄(退補重報后)
M52.訴訟證據材料完整性檢驗表
M53.訴訟證據材料歸類對照表
M54.證據審查質證意見表
M55.犯罪客觀方面要件審查清單指引表
M56.犯罪客體要件審查清單指引表
M57.犯罪主觀方面要件審查清單指引表
M58.犯罪主體要件審查清單指引表
M59.量刑情節審查清單指引表
M60.閱卷筆錄格式和結構模板
M61.與辦案單位溝通提綱(檢)
M62.與辦案人溝通記錄(檢)
M63.調取無罪罪輕證據材料申請書
M64.調查取證申請書(向被害方)
M65.非法證據排除申請書
M66.非法證據排除指引表
M67.審查起訴階段辯護意見
M68.認罪認罰會見指引
M69.認罪認罰談話筆錄
M70.審判階段權利義務告知書
M71.審判階段第一次會見提綱與指引
M72.審判階段第一次會見筆錄
M73.會見提綱(核實證據)
M74.審判階段會見筆錄(核實證據)
M75.會見提綱(溝通辯護方案)
M76.會見筆錄(溝通辯護方案)
M77.起訴書審查指引
M78.與辦案單位溝通提綱(法)
M79.與辦案人溝通記錄(法)
M80.通知出庭申請書
M81.出庭申請書(專家證人)
M82.會見提綱(庭前會議輔導)
M83.會見筆錄(庭前會議輔導)
M84.召開庭前會議申請書
M85.庭前會議準備事項清單
M86.被告人參加庭前會議申請書
M87.對出庭人員名單異議書
M88.不公開延期中止審理申請書
M89.偵查人員出庭申請書
M90.庭前會議記錄
M91.會見提綱(庭前輔導)
M92.會見筆錄(庭前輔導)
M93.庭審流程及注意事項
M94.辯護思路確定表
M95.發問清單
M96.庭審情況記錄
M97.會見提綱(庭后)
M98.會見筆錄(庭后)
M99.會見提綱(宣判后)
M100.會見筆錄(宣判后)
附錄二 工作流程和任務清單
刑事辯護工作流程和任務清單——偵查階段
刑事辯護工作流程和任務清單——審查起訴階段
刑事辯護工作流程和任務清單——審判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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