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司法考試方案初亮相 多個方面有適當調整
本報訊(記者徐來)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方案日前初步亮相,在3月21日召開的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與會者就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方案及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今后的發展目標、方向等問題進行了研究和討論。
司法部副部長、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副主任劉飏在會上說,召開協調委員會會議對國家司法考試工作中的有關政策、原則進行協調,是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組織實施過程
中加強溝通和協調的一個重要形式,目的是促進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健全、完善和實施過程的科學、規范。她表示,司法部將根據會議討論的意見,并與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協商后,盡快確定今年的報名時間及考試時間,并根據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提前向社會公布。
國家司法考試司司長杜國興介紹說,近一年來,為實現國家司法考試選拔優秀法律人才的目標,在初步總結首次國家司法考試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經驗的同時,司法部廣泛聽取并吸收了各方面對健全、完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經過認真的研究和論證,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起草了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方案。
綜合多方意見并吸納協調委員會討論的意見,2003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方案的總體思路是:堅持“穩定為主,適當調整”的原則。擬采取去年一次考試方案,并在原考試模式的基礎上,對報名條件、科目設置、命題及試卷設計、評卷方式等方面進行適當調整。
據了解,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將呈現兩個新的特點:一是考試科目上將有新變化,為了與教育部確定的法學教育14門核心課的規定相接軌,將在保留首次國家司法考試規定的13門法學核心課程外,適當增考中外法制史有關內容。二是根據我國東西部經濟文化水平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依據法律規定,繼續在司法考試的相關政策上對西部地區應試人員予以適當傾斜。此外,2003年國家司法考試仍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蘇澤林、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主任張常韌以及國家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20余名委員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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