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研究、制定今年考試方案的總體思路和主要考慮是什么
問: 司法部研究、制定今年考試方案的總體思路和主要考慮是什么?
答: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作為近年來我國法制建設和司法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作為保障司法人員隊伍和律師隊伍素質的一項基礎性制度,社會各界寄予了很高的期望。我國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自2001年建立并實施以來已順利舉行了兩屆考試。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是第三屆考試。通過幾年的努力,國家司法考試以其“四嚴四最”的標準,高水平高難度的特點,公平公正的形象,較好地樹立了自己的權威,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和較好評價,社會影響也在逐漸擴大。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制度畢竟才建立不久,仍處于初創和探索階段,且這一制度的健全、完善和實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們在不斷實踐、認真總結、充分研究論證并綜合分析各方面條件和時機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國家司法考試模式設計和管理運行機制的改進和完善,并使之不斷走上科學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
就今年的國家司法考試而言,司法部仍本著“基本穩定、適當調整、不斷完善”的原則和思路,按一次考試模式進行設計。即在維持現行的考試模式基本不變的情況下,認真總結前兩次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的經驗,積極探索、推進國家司法考試制度的完善,使考試的設計更加科學。同時,繼續在組織實施下功夫,按照“組織嚴密、程序嚴謹、標準嚴格、紀律嚴明”的要求和“最權威、最規范、最嚴密、最廉潔”的目標組織實施好今年的考試,使國家司法考試的實施和管理更加規范,規章制度更加健全,透明度進一步增強,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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