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考前培訓 細辨真偽
本網北京6月21日訊(記者張慶水)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發布前后,在有關媒體上出現不少對2004年試題試卷進行預測分析的文章和以各種名義推薦考試輔導用書、復習參考資料,招攬人員參加培訓班的宣傳廣告,使廣大應試人員無所適從。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負責人今天就此接受記者采訪時,提醒廣大考生注意以下五點事項:
第一,國家司法考試有關政策和部署涉及廣大應試人員的利益,只有司法部有權統一公布和作出解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刊發和解釋。
第二,有關司法考試工作的消息,司法部均以正式渠道公布。未經司法部及中國普法網授權證實的有關司法考試工作方面的信息,特別是對試題妄加猜測、“估計”的文章、消息和“新聞”,網站和媒體均應對考生負責,不刊發、轉載。
第三,對司法考試當年的試題、試卷及答案司法部僅授權中國普法網公布。對當年及往年公開的試題和試卷,任何新聞出版單位、網站和其他宣傳機構如欲刊登或印制,一律須經司法部同意。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的,司法考試機構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未經司法部考試機構書面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司法部司法考試機構名義出版與司法考試相關的培訓資料,刊發廣告。
第五,司法部明確規定,司法行政系統不舉行考前培訓。任何媒體不得發布或變相使用與司法行政名義有關的招生廣告。對假借司法部考試機構及工作人員名義欺騙社會、考生引起后果的,一切法律責任自負。考生應當辨別真偽,防止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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