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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如何界定?
問題:“普通高等學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如何界定?
回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規定,應當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全日制大學和獨立設置的學院在校本科學生、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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