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廳關于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司法部第85號公告,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9日-20日在全國統一舉行,現就浙江省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上報名和交費
1.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2.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25日。報考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直接交納報名費260元。
我省網上繳費系統為報考人員提供招行、工行、建行等多家銀行卡和支付寶賬戶的網上支付服務,銀行卡須事先開通網上支付功能,且銀行卡的單筆最低支付額度不低于260元。網上報名成功后,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個人網報號和密碼。
二、現場確認
1. 現場確認時間:杭州,7月1日-20日;寧波、嘉興,7月7日-20日;其他地市,7月11日-20日。
2. 現場確認地點:我省在11個地市各設立1個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具體地址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后公布。
報考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持工作、學習單位開具的證明可以在工作、學習地確認。
3.現場提交報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
持護照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憑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報名,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報名人員,須提交戶籍證明復印件(打印版);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三、準考證發放
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考條件的,由報考地市司法局現場發給準考證主證。經復審合格,生成準考證副證,由報考人員在8月25日-9月20日之間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副證格式:用半張A4紙打印,裁掉多余部分)。
報考人員參加考試時應同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主證和副證。
四、港澳臺居民報考
在浙江工作、學習、居住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若在浙江報考,須統一到杭州市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并提交在浙江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證明。
五、其他
有關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考試時間,考試內容、方式、科目及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考的有關事宜以司法部公告為準,報考人員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閱。關于在浙江省報考的一些具體要求和各市司法局咨詢電話,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司法廳網站(網址:http://www.zjsft.gov.cn/)查閱。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浙江省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繳費注意事項
http://www.zjsft.gov.cn/attach/0/090527164557868.doc
●浙江省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考生繳費報名流程
http://www.zjsft.gov.cn/attach/0/090527164440446.gif
●網上報名后直接交費演示錄像
http://www.zjsft.gov.cn/attach/0/090527164620352.rar
●網上報名后登陸管理平臺交費演示錄像
http://www.zjsft.gov.cn/attach/0/090527164608587.rar
●浙江省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各市現場確認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
http://www.zjsft.gov.cn/attach/0/090527164549180.doc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網址
http://www.moj.gov.cn/2008ttxw/2009-05/31/content_1097514.htm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