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圖書館
新法規速遞2017
還沒有帳號?立即注冊法律書友會
關于“戶籍證明”的說明
“戶籍證明”是指:由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或者“居民戶口簿”。報名確認時出具“居民戶口簿”的應提供戶主頁、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和全戶人口增減記載3頁的復印件。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須是打印版,手寫版無效。
重慶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Copyright ? 1999-2017 杭州法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
浙ICP備10202533號-1
浙公網安備 3301050200082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