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類考試向臺灣居民開放 企業法律顧問考試位列其中
法制網訊 記者劉宏 記者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獲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辦近日下發通知,決定再向臺灣居民開放10類(11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據了解,新開放的10類(11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包括:統計、審計、價格鑒證師、社會工作者、國際商務、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注冊安全工程師、勘察設計領域的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通知規定,需要參加相應專業考試的臺灣居民,應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的《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并根據所在地的省級相應專業考試考務管理機構規定的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和相關要求,到當地考試報名機構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臺灣居民應向考試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或實踐要求)的證明。
來源: 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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