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公告
根據《司法部關于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1日、12日在全國統一舉行,現將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和交費
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5日10:00—6月26日10:00。報名人員登錄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網站(網址:http://sfks.bjsf.gov.cn)進行信息填報,并在網上交納報名費220元,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費必須通過網上報名繳費系統交納,請報名人員參照首信易支付使用幫助及各網上銀行開通方式,開通所列類別銀行卡的網上銀行支付功能交納報名費。信息填報完成且交費成功后,對所填信息不能進行修改(聯系方式和預約現場確認的時間除外)。交費后請等待頁面自動跳轉,不要關閉瀏覽窗口。
請報名人員仔細閱讀《司法部關于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確認自己是否符合報名條件。費用交納后,由于報名人員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不予退還報名費。
網上交費咨詢電話:24小時客服電話: 59321108。工作時間內可致電: 82652626-6612;6576;6613;6639;6502。
二、現場確認
(一) 現場確認時間:7月1日—7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現場確認地點:
北京市司法局一樓大廳(北京市西城區后廣平胡同39號)。
(三)現場確認須提交的材料:
1.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人員,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可在京報名,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2.本人學歷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憑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本網站下載)和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外國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人員,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所示戶籍地應當與確認單(報名表)中的戶籍地一致;
以上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
(四)有關注意事項:
1、現場確認須本人前來,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確認。
2、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是報名的必經程序。未在網上填報信息、交納報名費的,現場確認時不予受理。
3、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對以往報名人員關心的焦點和熱點問題進行了歸納匯總,編寫了《2010年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常見問題解答》,報名人員可登錄本網站查閱。
三、考點組的選擇
北京市今年將試行應試人員在網上就近選擇考點。2010年7月21日公布今年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考點分組情況及選擇考點組的具體時間。請考生登錄網站查閱。(詳情見《2010年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常見問題解答》)
四、準考證發放
今年北京市實行準考證主、副證。報名人員經現場確認后,當場領取準考證主證。2010年8月10日起可登錄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副證。應試人員同時持準考證主證、副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方可進入考場。
五、港澳臺居民報考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請詳見司法部網站(網址:http://www.moj.gov.cn)《司法部關于港澳居民報名參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具體事項的公告》、《司法部關于臺灣居民報名參加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具體事項的公告》
六、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條件、考試時間、成績發布詳見《司法部關于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七、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報名咨詢電話:58575486;58575987;58575986;58575818
北京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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