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司法廳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公告
陜西省司法廳公告第1號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定于9月11日至12日在全國統一舉行。根據司法部第96號《公告》和《關于做好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2010年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5日0時至25日24時。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現場確認時間我省西安市為7月1日至7月20日,其它各市為7月6日至7月20日。
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須將本人現場確認的時間約定在上述期間內,并按預約的時間至現場進行確認,否則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在我省工作、學習或居住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居民,選擇在我省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應登陸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報名,隨后按預約時間統一到西安市司法局指定的地點現場確認。報名人員必須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結束后,不予補報。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事宜,按照司法部與解放軍總政治部聯合發布的《關于組織軍隊現役人員參加2002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政辦字第5號)辦理。
二、現場確認地點
現場確認地點為報名地市司法局指定的地點,具體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后公布。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少數民族文字試卷,在新疆、內蒙古、西藏自治區和吉林省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準確提供網上報名的序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1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4、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5、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按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交納報名費。
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的,經各市司法局確認后,現場發給準考證主證,準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
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主證和副證參加考試。
其它未盡事宜,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96號。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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