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關于領取2011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司法部、吉林省司法廳的通知要求,我州從4月9日至19日下發2011年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通知通知如下:
1、2011年度參加司國家法考試,成績合格并申請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試》的人員,請于4月9日至19日(工作日期間)到延邊州司法局5樓領取。
2、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試》需本人攜帶二代身份證到現場領取,并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采集表》三份?!?A class=bule target=_blank>國家司法考試合格人員采集表》可在網上下載填寫,但不得復印,也可到現場填寫。
3、本人確實有困難不能到現場領取的,可公證委托代理人領取。受委托的代理人應熟知委托人的簡歷、學歷、參加司法考試等情況。
4、咨詢電話0433—2262015.
延邊州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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