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1年《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宜的通知
一、發放時間、地點
(一)發放時間:2012年4月9日至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發放地點:石家莊市興凱路219號(市政府西院)1號樓402室(石家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
(二)《準考證副證》或《準考證主證》。
三、注意事項
(一)資格證書須由考生本人前來領取,無特殊情況不得由他人代領。本人確有困難不能前來領取的,須由被委托人持本人的委托書(正規格式,見附件)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由被委托人代為領取。
(二)領取資格證的順序。由于本考區通過人數較多,為避免發證時發生擁擠,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領證人員請對照本人《準考證》號碼并按下列時間段前來領取:
4月9日上午:1113010100001至1113010100500;
4月9日下午:1113010100501至1113010101000;
4月10日上午:1113010101001至1113010101500;
4月10日下午:1113010101501至1113010102000;
4月11日上午:1113010102001至1113010102500;
4月11日下午:1113010102501至1113010103000;
4月12日上午:1113010103001至1113010103500;
4月12日下午:1113010103501至1113010104490.
(三)證書領取之前請認真閱讀現場公布的《持證人須知》、《流程》及其他相關事項并按規定程序辦理。
(四)證書領取之后請認真閱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副本》后附的《持證人須知》,并及時按照相關的證書管理規定,于每年第一季度來本辦公室按時辦理年度備案,于職業變更后30日內辦理變更備案。
石家莊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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