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0月9日訊 記者周斌 見習記者蔣皓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發布的《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顯示,自2002年開始舉辦國家司法考試,到2011年底,全國共有近50萬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白皮書指出,提高司法能力,是中國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標。近年來,中國不斷完善法律職業準入制度,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和職業道德建設,改革經費保障體制,有效提高了司法能力,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堅實基礎。
白皮書說,作為法律職業準入的國家司法考試制度,在規范法律職業人員任職資格、提高司法人員綜合素質、推動法律人員職業化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自2002年起,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辦一次,由國家統一組織實施,實現了法律職業準入制度由分散到統一的轉變。到2011年底,全國共有近50萬人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白皮書顯示,為提高人民警察的能力素質,國家規定所有在編在職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必須參加執法資格考試,未通過考試的不得執法。2011年,173萬余名公安民警參加了首次執法資格考試,其中169萬人通過考試。同時,為適應時代發展、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中國越來越重視完善司法人員職業培訓制度,不斷提升司法能力。近五年來,全國共培訓法官150萬余人次、檢察官75萬人次、公安民警600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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