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關于做好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區司法廳相關通知精神,現就今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發布核查和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階段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四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考試成績發布與核查(一)成績發布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公布,我市應試人員查詢成績后,如需成績單的,可于11月22日至12月6日(雙休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證到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明秀西路108號市司法局一樓117號室)領取。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或放寬分數線的,可在辦理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手續時領取成績單。
(二)成績核查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于12月6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我局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并提供申請人準考證復印件。按照《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超過公告成績核查申請的期限后,將不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三、法律職業資格審核授予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統一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的工作方式。
網上申請時間為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申請人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現場審核時間為2012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雙休日除外),具體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于2012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雙休日除外),到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明秀西路108號市司法局一樓117號室),填寫《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份)。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可在市司法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打印)。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需同時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2份。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審驗后退回)及復印件2份。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原件、復印件2份……
4、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不穿制服),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
5、公安機關出具的本人無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單位出具的未被開除公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無工作單位的,由居住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相關證明)。
(二)在異地報考,戶籍在我市,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我局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所列名單進行報名資料和申請授予資格信息的接收、審核、確認工作。
在廣西報考,戶籍在廣西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的資格申請人,報名資料和信息不在廣西區內進行調轉,資格申請人在報名地司法局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手續。
(三)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資格申請的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四)司法部對報送的材料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批準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3860026,3828128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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