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司法部和省司法廳的有關通知,現就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汕頭考區成績公布及法律職業資格申請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應試人員可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詢本人成績。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于12月7日前,本人前往汕頭市華山路16號市司法局四樓司考辦填寫書面申請。逾期申請的,我局不再受理。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審核
凡在汕頭考區報名參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且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360分及以上)的應試人員,應當在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準確完整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無需自行打印),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本人于2012年12月17日至2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雙休日除外)到市司法局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現階段無需辦理網上申請及現場審核,但應確保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17號)》規定取得由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保留本人學生證原件,以備2013年資格申領時提交。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現場打印并經申請人簽名確認的《2012年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2張;
2、現場打印并經申請人簽名確認的《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1張;
3、現場打印的《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1張(申請人自行在司法部網站打印的成績通知單由本人保管,無需提交);
4.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原件(現場復印2張);
現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可使用軍官證或士兵證;如身份證原件丟失的,必須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并盡快補辦正式身份證。
5、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現場復印2張)。
報名人員因助學貸款尚未還清、畢業證書被畢業學校暫扣的,也必須在資格申請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以供審驗;申請人畢業證書遺失的,須按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補辦畢業證明。
特別提示:司法部今年將對全國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人學歷證書實行統一審核的工作方式。凡未通過教育部核驗的,申請人需在規定時間內補正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請申請人務必如實填寫網上申請信息,特別注意要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編號、畢業年份、畢業院校等信息。如對本人學歷有疑問,可提前登錄學信網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
6.與上傳至報名系統同一底片的本人2寸(46mm×32mm)免冠正面藍底證件照片4張(其中2張貼在申請表上,1張貼在報名表上,1張用于制作證書);不得提交與報名照片不符的其他照片。
7.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聯系電話:88178628
汕頭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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