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144號),現就遼寧省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于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應當具有的法律專業知識的程度暫不作要求);
“高等學校”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
5、品行良好。
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我省岫巖滿族自治縣、新賓滿族自治縣、清原滿族自治縣、本溪滿族自治縣、桓仁滿族自治縣、寬甸滿族自治縣、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鳳城市、北鎮市等10個縣(市),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法律專業范圍可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戶籍為準。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但必須由所在學校出具在讀學籍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報名網站下載)和學生證,并做出相關承諾。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要件:經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本科批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獨立學院的在校本科學生、且2015年應屆畢業。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現役軍人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通知規定和要求辦理。凡符合規定報名條件的現役軍人,應當在軍隊司法行政部門報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三)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已經領取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證證書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二、報名方式、時間、流程
1.報名方式: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通過網上填報報名信息、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交納考試費、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的,可在報名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辦理。
2.報名時間: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時間為6月16日0時至7月5日24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進行網上報名。凡在規定報名截止時間內未網上報名的,不予補報名。
3.報名流程:
凡在我省報名參加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按照以下報名流程操作:
(1)閱讀報名公告、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
報名人員進入報名網站后,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報名條件”和“報名流程”,了解掌握報名政策和具體要求,以便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填寫報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確認承諾。
報名人員進入信息填報程序后,應當由本人準確、真實填寫報名信息,加以信息確認并做出相關承諾,以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同時,應當按照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做好相關證明材料準備工作,凡填寫、提供虛假、不實信息或證明材料騙取報名的,一經查實,視為報名無效、考試成績無效,并視情況給予相應處理,必要時可向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院校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及法律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報名人員須牢記網上填報信息時設置的密碼,該密碼將用于報名信息查詢、信息修改、上傳照片、網上交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考試成績通知單等事項。
(3)上傳報名電子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上傳本人近3個月內的2寸正面、免冠、無妝、彩色(僅限藍、紅、白底色)電子證件照片,照片類型為jpg格式,參考尺寸尺寸為413像素(寬)×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
上傳照片必須清晰完整,需顯示雙肩、雙耳、雙眉,不得佩戴首飾,不得進行PS處理,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背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相貌變形照等電子照片。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必須經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符合要求后,才能進行網上交費,并將作為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一使用的照片,請注意妥善保管。
凡上傳照片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又未能及時進行更新的,將無法完成報名。
(4)網上支付考試費。
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我省實行網上交費,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按照網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賬戶支付考試費260元。報名人員只有交費成功后報名才真正完成。
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10日。考試費交納成功后,報名人員不得更改報名地。
需要正式發票的報名人員,可以持報名憑證和本人身份證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領取。領取時間以報名地司法局公告為準。
報名人員交納考試費后,因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個人原因致使報名無效的,交納的考試費不予退還。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名人員網上報名成功后,可在司法部規定時間內(9月5日—19日),登錄司法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均可)。報名人員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因不具備網絡通訊條件或無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網上報名或不能自行打印準考證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
我省各地具體報名事項由當地司法行政機關向社會發布公告。
三、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本人畢業證書。
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須具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3. 要求享受放寬政策的,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口簿。報名人員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本人戶籍所在地相一致。
4. 本人電子證件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的彩色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四、考試時間、科目
(一)考試時間
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時間為9月20日、9月21日。具體時間:
試卷一: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二:9月20日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三:9月21日上午08:30——11:30,考試時間180分鐘。
試卷四:9月21日下午14:00——17:30,考試時間210鐘。
(二)考試內容、方式與科目
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考試分為四張試卷,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各卷科目為:
試卷一: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三)考區設置
2014年我省共設沈陽、大連、錦州、盤錦四個考區。沈陽、撫順、本溪、丹東、鐵嶺等市的考生在沈陽考區參加考試;大連的考生在大連考區參加考試;錦州、阜新、朝陽、葫蘆島等市的考生在錦州考區參加考試;鞍山、遼陽、營口、盤錦的考生在盤錦考區參加考試。
(四)考試要求和紀律
1、應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試人員應當誠信參考,認真閱讀《國家司法考試應試規則》和《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自覺維護考場秩序。
2、應試人員在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內,按照要求在試卷、答卷(答題卡)標明的位置填寫、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粘貼條形碼,供監考人員現場檢查。經監考人員提醒,仍不改正的,根據《國家司法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作為違紀行為處理。
(五)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司法部將在9月22日上午8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在9月25日晚20時公布考試試題參考答案。應試人員對試題參考答案有異議,可在9月25日晚20時至9月29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在“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參考答案異議專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司法部組織專人匯總情況,整理意見,提交“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研究論證。經“試題參考答案審查專家組”論證的參考答案為試卷評閱依據。
五、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一)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公布后,應試人員可在11月20日前后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查詢并打印《考試成績通知單》,司法行政機關不另寄發。
(二)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頒發有關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且考試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必須在報名時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的,應當在2015年7月31日前,按照要求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凡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應當在司法部規定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期限內,提交與報名承諾信息相符合的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凡不能在司法部規定審核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期限內,提交與報名承諾信息相符合的畢業證書等有效證明材料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當年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當年考試成績無效。
六、其他
(一)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有關事宜,按照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查詢。
(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可以作為應試人員備考依據。遼寧省司法廳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進行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考前培訓輔導。
(三)咨詢服務方式
有關國家司法考試相關政策事項,可向我省各級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咨詢。
沈陽市咨詢電話:024-22874828 024-22705105
大連市咨詢電話:0411-83766510 0411-83787595
鞍山市咨詢電話:0412-5530828
撫順市咨詢電話:024-57760648 024-57760623
本溪市咨詢電話:024-43665831
丹東市咨詢電話:0415-2212725
錦州市咨詢電話:0416-2124001
營口市咨詢電話:0417-6656032
阜新市咨詢電話:0418-2915630
遼陽市咨詢電話:0419-4132328
鐵嶺市咨詢電話:024-72683368
朝陽市咨詢電話:0421-2622884
盤錦市咨詢電話:0427-2287101
葫蘆島市咨詢電話:0429-3110671
凡涉及網上報名系統操作問題,可電話咨詢:010-- 88177421;010--88177422;咨詢服務時間:每天08:00—22:00。
凡涉及網上交納考試費事項,可電話咨詢,(0571)88158090;(0571)88156688。咨詢時間:網上報名期間24小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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