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推進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推進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通知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等
關于進一步推進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通知
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局)、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推進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的通知
特急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中國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文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商商貿發[2011]1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通信、公安、人民銀行、工商、質監、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檢驗檢疫局:
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開展以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周密部署、精心組織、上下聯動、團結協作、各司其職,破獲了一批網絡購物領域侵權大案要案,依法嚴懲了一批犯罪分子,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網絡購物領域違法侵權案件仍時有發生,阿里巴巴供應商欺詐案件、淘寶網等網絡購物平臺上發生的侵權售假案件影響惡劣。為進一步凈化網絡購物市場環境,加大對網絡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打擊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工商、通信、公安、人民銀行、海關、質檢、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網上巡查,利用本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多種渠道收集網絡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各地要抓緊確定一批網絡購物領域重點案件,由本地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辦,建立辦案責任制,落實到人,抓緊時間,限時辦結。
二、各地商務、通信、海關、工商、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要督促網絡購物平臺立即開展自查自糾,特別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要立即督促淘寶網、易趣網和拍拍網等大型網絡購物平臺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加強對涉嫌銷售侵權和假冒偽劣商品網店的查處整改工作,并要求網絡購物平臺每周將違規網店處理情況上報國家和省級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表格見附件1)。對侵犯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網絡購物平臺,商務、工商、通信、新聞出版(版權)等部門要依法采取約談、警告、限期整改等多種方式督促其健康規范發展,限期整改不到位且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從嚴處理,直至停止其網站接入服務和域名解析服務。
三、各地商務、通信、海關、工商、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要立即督導網絡購物平臺承擔市場主辦方責任,加強自律機制建設,并將其作為相關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主要內容包括嚴格經營者主體和交易商品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商標、專利查詢系統,采取技術手段屏蔽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信息,健全信息發布、身份認證、交易、支付、物流、售后服務、糾紛處理、先行賠付、過程監控等保障機制,建立每日24小時網上巡查制度,及時排查隱患,處理違法違規行為,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危害性嚴重的問題及時上報。
四、在各地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下,商務、通信、公安、人民銀行、海關、工商、質檢、新聞出版(版權)、知識產權等部門要通過新聞發布會、現場會等多種方式曝光一批網絡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違規企業和典型案件,對案件頻發的重點地區和重點購物平臺加大曝光力度,要通過當地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傳重點案件,形成行動熱點,增強輿論攻勢,表明打擊決心,展示打擊成效,震懾犯罪分子,合理引導消費,扭轉網絡購物領域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猖獗的不利局面。
五、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匯總本地區網絡購物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動進展情況、階段性成果及案件查處情況、主要做法和經驗、典型案例情況等,以文字材料為主、表格為輔,每周五下班前將地方網絡購物領域案件進展情況匯總表報商務部(表格見附件2),每月30日前報月度總結書面材料,7月5日下班前報網絡購物領域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在4月29日前將本地區確定的網絡購物領域重點侵權案件報商務部備案,并納入每周進展情況匯總表。
聯系人:商務部商貿服務司 祝斌 郝建彬
電 話:010-85093747 85093750
傳 真:010-85093749
電子郵件:zhubinsm@mofcom.gov.cn
附件:
1.重點網絡購物平臺每周整改情況匯總表
http://smfw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4/1303436403653.doc
2.地方網絡購物領域案件每周進展情況匯總表
http://smfws.mofcom.gov.cn/accessory/201104/1303436489318.doc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民銀行 海關總署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局) 知識產權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