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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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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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2012〕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2012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12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點
2012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要堅持標本兼治、突出重點,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7號)精神,圍繞侵權假冒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刑事司法打擊,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加強基礎建設,強化宣傳引導,確保工作實效。
一、大力開展專項整治
(一)開展商標權保護專項整治。以馳名商標、涉外商標為重點,嚴厲打擊假冒他人注冊商標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印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商標標識行為。嚴厲打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傍名牌”行為。加大對惡意搶注商標案件的審理力度,有效制止惡意搶注商標行為。
(二)開展版權保護專項整治。加強印刷復制企業監管,嚴肅查處非法生產、印刷、復制軟件、圖書、音像制品行為。加大對文化等領域侵權盜版行為的懲治力度,嚴厲打擊在重點市場、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和通過互聯網銷售盜版軟件、圖書、音像、動漫出版物及其衍生制品等行為。繼續加大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行動”力度,大力整治網絡視頻、網絡音樂、網絡文學、網游動漫、軟件侵權盜版行為,進一步做好視頻網站監管工作,保持打擊侵權盜版活動的高壓態勢。
(三)開展專利權保護專項整治。開展生產、流通環節的專利執法專項整治,科學指導研發環節的專利保護工作,加大對涉及民生、重大項目及涉外等領域專利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嚴肅查處群體侵權、反復侵權、假冒專利及專利詐騙行為。突出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調處、跟蹤整治等環節,做好重要展會的執法維權工作。加大對專業市場的執法與檢查整治力度。
(四)開展網絡商品交易網站專項整治。加強對提供網絡商品交易平臺服務網站的監管,嚴格網站備案核驗,對侵權假冒案件實施溯源查處。加強對網絡交易主體、客體、行為的搜索檢查,重點強化對涉嫌違法行為人網站(網店)的檢查,依法查處利用互聯網散布虛假信息、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網絡黑市。以假冒偽劣化妝品、服裝為重點,查處曝光一批網絡商品交易違法案件。
(五)開展進出口環節侵權假冒專項整治。以“國門之盾”行動為抓手,深入開展打擊進出口環節侵權假冒違法活動,加強對食品、藥品、化工產品、汽車配件等重點商品進出口的監管,在海運、郵遞快件等重點運輸渠道和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廣州等重點口岸進行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進出口侵權假冒商品企業。加強進出口貨物檢驗檢疫,嚴厲打擊騙取、假冒或偽造檢驗檢疫證書行為,嚴肅查處逃避檢驗檢疫監管行為。加強進出口商品裝運前檢驗,加大原產地標記查驗與管理力度,嚴厲打擊冒用、亂用和買賣原產地證書等違法行為。
(六)開展藥品化妝品打假專項整治。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城鄉藥店藥品采購渠道和醫療衛生機構的整治,嚴肅查處制售假劣藥品行為;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非法收售藥品行為。部署開展中藥材專業市場專項整治。加強化妝品生產企業原料供應商審核,嚴格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索證索票和臺賬管理,以美白、祛斑類化妝品為重點,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使用禁限用物質行為。
(七)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整治。嚴把農資市場準入關,依法清查農資生產經營主體,堅決取締制售侵權假劣農資“黑窩點”;加強對農資批發市場、集散地、經營門店和物流配送中心、鄉鎮游商的監控巡查;加強對農資質量和品種真實性的監督抽查,追溯并查處制售侵權假劣農資源頭;嚴肅查處利用互聯網銷售侵權假劣農資行為。加強林木種苗質量抽查和執法檢查,嚴厲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品種權等違法行為。
(八)開展汽車配件打假專項整治。嚴厲打擊無生產許可證生產汽車配件行為,嚴肅查處不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從嚴審查強制性產品認證,加強對重點產品獲證企業的檢查,依法查處違法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無證出廠、銷售CCC認證(即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產品和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黑窩點”。集中整治汽車配件制假售假以及質量問題突出產品的生產聚集區,加強對流通領域汽車配件的質量監測和監督檢查,對不合格商品及時作退市處理,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汽車配件行為。
(九)開展地理標志保護專項整治。加強地理標志注冊后續監管,強化不合格產品退出機制。嚴肅查處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專用標志行為,嚴厲打擊假冒地理標志專用權行為。
(十)開展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專項整治。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監督檢查,嚴禁獲證企業超范圍、超數量使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加強對流通領域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假冒、偽造、超期和超范圍使用認證標志行為,嚴禁在認證證書標明的生產、加工場所外對有機產品進行二次分裝、分割,擅自加貼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加強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備案系統建設和宣傳,方便消費者和監督部門查詢監督。
(十一)開展農村市場重點商品專項整治。針對家電、食品、日化用品、液化石油氣鋼瓶等與農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商品,加強生產源頭和縣以下區域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銷售門店風險隱患排查,重點清理、取締制假售假“黑作坊”、“黑窩點”,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識假辨假知識宣傳,進一步增強農民的維權意識。
同時,以盜竊、利誘、脅迫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為重點,依法加大打擊侵犯商業秘密違法行為力度。依法加大打擊侵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奧林匹克標志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的力度。
二、保持刑事司法打擊高壓態勢
(一)開展打擊假冒偽劣“破案會戰”。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農資、酒類、消防器材以及網上售假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犯罪為重點,每季度發起一次對各類假冒偽劣犯罪的專案集群戰役行動,全鏈條、全覆蓋摧毀制假售假犯罪網絡和窩點。加大對侵權假冒犯罪背后商業賄賂和職務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力度。
(二)加大對侵權假冒犯罪案件的刑事司法打擊力度。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及受理工作力度。依法及時批捕、起訴涉嫌侵權假冒犯罪案件。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的監督。依法從快審理侵權假冒案件。
三、建立完善長效機制
(一)加強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綜合協調。各地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要落實情況通報、工作督查、案件督辦等制度,做好對本地區重點區域、重點市場整治的統一領導和協調。
(二)健全強化監督考核機制。把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范圍,研究制定打擊侵權假冒工作政府績效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督促地方逐級建立考核體系。研究提出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及時公開本系統查辦案件相關信息的具體意見,督促各地抓好落實。嚴肅行政監察和問責,強化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責任。督促各有關部門對可能引發的區域性、系統性風險苗頭及時研判,加強監控,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
(三)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標準。落實修改完善打擊侵權假冒有關法律制度的工作安排,加快推動完善有關法律制度;積極完善相關法規和部門規章。健全重點領域、重點產品檢驗、鑒定標準,完善執法監管的技術指導依據。
(四)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對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領導和督促指導,明確市、縣級政府銜接工作牽頭單位。出臺打擊侵權假冒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文件,完善線索通報、聯合辦案、提供專業支持等機制制度,加強對案件移送辦理的監督和監察;針對不同領域、案件特點進一步細化相關操作規范。制定打擊侵權假冒領域中央和地方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建設方案及技術標準,選擇部分地區和部門開展試點。
(五)完善跨地區跨部門行政執法協作機制。通過信息統計通報、工作交流、定期會商、統一執法行動和建立跨地區執法協作網絡等方式建立跨地區執法協作機制;通過聯絡員會議、跨部門信息溝通、案件協查、疑難案件會商、聯合督辦、證據互認等方式建立跨部門執法協作機制;加強執法協作監督,加大對跨地區、跨領域侵權假冒行為的打擊合力。建立假冒偽劣商品銷毀全過程環境無害化管理機制。
四、夯實工作基礎
(一)加強執法能力建設。開展執法工作檢查和績效評估,強化執法隊伍管理。組織以案代訓、案例分析會等形式的執法培訓。推動加強聯合執法。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跨境涉外侵權、互聯網侵權、有組織侵權假冒等問題的監管。積極推行駐點巡查、交叉執法和網格化管理等監管模式,強化基層執法人員責任。
(二)加快誠信體系建設。開展生產經營企業誠信評價,逐步建立生產經營主體誠信檔案。制定推動信用信息共享的工作方案和相關標準。探索健全失信企業“黑名單”,推動企業誠信與銀行授信掛鉤。制定信用信息查詢和披露工作制度。開展全國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試點。研究促進政府機關軟件正版化工作與信息化工作結合問題。
(三)加強國際交流合作。通過多雙邊對話等多種方式,加強知識產權執法信息交流和執法合作;推動雙邊知識產權合作協議的啟動和落實,增強各領域能力建設;組織赴海外開展知識產權宣傳活動,舉辦知識產權國際合作論壇、政府業界知識產權圓桌會議等;發揮企業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中心作用,做好海外重點展會知識產權工作,開展企業培訓和重點熱點問題研究,更新完善國際知識產權制度和動態信息資料庫,不斷建立健全海外預警、維權和爭端解決機制,提升企業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和管理能力。
(四)加強知識產權法律服務。引導律師協助知識產權密集型行業、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創新、使用和保護機制,增強企業自主保護知識產權的能力。指導各地搭建服務平臺,開展適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打擊侵權假冒需求的專項法律服務活動。
五、強化宣傳引導
(一)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發揮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網站主陣地作用,加強對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宣傳。利用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新聞媒體采訪報道、在主流媒體和網站開辟宣傳專欄等形式,進一步擴大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社會影響。在重要時點、重大活動前后,集中組織對內對外宣傳。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做好工作簡報編發,交流經驗、推進工作。廣泛開展知識產權法律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網絡活動。
(二)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加強舉報投訴平臺和舉報處置指揮信息化平臺建設;完善舉報受理處置機制,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加強跟蹤抽查,切實做好舉報投訴信息受理和案件查辦工作。
(三)切實加強社會監督。將依法查辦侵權假冒案件公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接受社會公眾全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