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實施方案》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實施方案》的通知
商務部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實施方案》的通知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實施方案》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商務系統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商貿流通領域市場秩序,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有效遏制商貿流通領域侵犯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等違法行為,增強廣大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商務部決定在全國商貿流通領域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現將《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工作開展情況、貫徹落實方案及相關信息請于2010年12月27日前報送商務部商貿服務司,工作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商貿服務司聯系。
聯系人:商務部商貿服務司 行業管理一處 仇亞童
聯系電話:010-85093754傳真:010-85093762
商務部辦公廳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八日
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
假冒偽劣商品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知識產權保護與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任務分工的通知》(國辦函[2010]169號)要求,根據《商務部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統一部署,從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商貿流通領域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打防結合、務求實效的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商貿流通領域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全面提高商貿流通領域保護知識產權水平;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商貿流通企業的管理和規范,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經營;提高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能力,提高消費者辨識能力,形成全社會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氛圍。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對商貿流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管理和規范。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商品質量管理、質量監督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把商品采購關、倉庫保管關、柜臺上貨關,完善商品采購和配送管理程序,建立供應商準入制度和“黑名單”制度,防止假冒偽劣商品進入流通領域。在零售業分等定級工作中獲得“金鼎”、“達標”百貨店稱號的企業要強化自律、做出示范,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對員工、管理團隊的知識產權宣傳和培訓,認真排查,自覺整改,配合執法,加快建立涉及專利產品經營的管理隊伍和保護機制。
(二)加強對批發市場和特色商業街的知識產權保護和監管。督促市場主辦方或管理單位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和監管工作。對商戶經營渠道進行監管,規范進貨手續,對容易發生侵權的商品,引導商戶建立進貨臺賬,并附發貨方開具的列有貨物明細的正規發票。同時通過發放宣傳資料、開展法規培訓等形式加強教育,培育商戶的知識產權和法律意識,引導其合法經營、良性競爭。有條件的市場要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數據庫,有針對性地加以保護。會同有關部門重點監管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多發易發的各類汽配、服裝、家裝建材等批發市場、特色商業街和“尾貨”市場。對假冒侵權多發的企業和市場,一律取消其承擔搞活流通擴大消費項目的資格。
(三)依法加強老字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支持中華老字號企業開展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和境內外維權活動。認真排查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侵犯老字號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企業名稱、商業秘密等違法行為,對仿冒、侵犯老字號企業知識產權的行為,及時搜集有關證據,主動配合立案,幫助老字號企業尋求法律支持和舉證取證,為老字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做好展會及餐飲服務企業知識產權監管工作。強化展會舉辦者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對參展商、經銷商展銷或售賣假冒侵權商品監管不力的,要依法追究展會舉辦者的責任。督促會期在3天以上的展會設立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機構,對參展企業進行誠信守法宣傳,遏制侵犯知識產權行為。依法取消有侵權行為的企業展出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重視餐飲、美容美發、洗染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要求企業從合法、正規渠道購進原材料及經營用品,杜絕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確保消費安全。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調研和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12月)。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本方案對商貿流通領域保護知識產權工作進行調研,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各商貿流通企業和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活動。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1月-2月)。結合元旦、春節等節日市場,會同有關部門集中開展市場檢查,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三階段:深入開展和總結階段(2011年3月)。繼續查處和打擊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和假冒偽劣商品,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和加強宣傳教育為目的,鞏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做好“十二五”商貿流通工作開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商貿流通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商貿流通領域保護知識產權工作作為今后一個階段的重點工作來抓,積極落實、分段實施、及時總結。
(二)加強組織協調。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切實負起商貿流通行業管理責任,組織協調商貿流通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會同當地公安、工商等部門建立和完善監督體系,嚴厲查處商貿流通企業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維護權利人合法權益。認真查找商貿流通領域假冒侵權行為形成的根源,從體制機制上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和應對措施,逐步建立商貿流通領域保護知識產權長效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宣傳、新聞等單位,利用各種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及時報道商貿流通領域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進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報道尊重知識產權、自覺守法的商貿流通典型企業;針對社會關注知識產權熱點問題,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各地商貿協會組織要積極開展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向行業企業發出誠實守信倡議,做好對會員企業的知識產權指導和維權服務。
(四)暢通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現有舉報投訴機制的作用,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監督。通過“12315”、“12312”舉報投訴電話接收舉報、投訴、咨詢,及時發現違法犯罪行為線索,有效遏制各類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