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印發《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農業部關于印發《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農業部
農業部關于印發《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農業部關于印發《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
農計發[2012]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農林)、畜牧獸醫、漁業、農墾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各有關質檢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強化政府公共服務,保障農產品安全消費和農業產業健康發展,加快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我部組織編制了《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已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現予印發,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是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產業安全的重要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加快構建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農產品供給安全和人民群眾消費安全,提升我國農業標準化水平和農產品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徑。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12]36號)對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全國現代農業發展規劃(2011-2015年)》和《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已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列為“十二五”時期的重大建設工程。各級農業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把規劃實施作為新時期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和保障主要農產品供給安全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采取有效組織方式,建立必要工作制度,積極落實各項建設條件,加快推進規劃的實施工作。
二、明確要求,科學謀劃各類建設項目
各級農業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劃確定的建設原則、建設目標、建設標準和建設內容,按區域布局和選項條件嚴格把關,科學謀劃相關項目建設。部級專業質檢中心建設,應以現有部級質檢中心為基礎,優先選擇具有較強的專業檢測技術研發基礎和實驗條件,具有較強的檢測隊伍和技術力量,內部管理規范,經費保障有力,已承擔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任務的質檢中心進行改擴建,原則上不支持新建。地市和縣級綜合質檢中心(站)建設必須堅持整合資源、綜合建設、填平補齊和建管并重,堅決杜絕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每個地市和縣(區、市)只建設一個綜合性農產品質檢中心(站)。對因行政隸屬關系種植、畜牧、水產檢測機構分設的,當地人民政府應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和檢測工作實際確定建設主體,統籌檢測需求,加強業務整合,推動建設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綜合性檢測機構。對機構整合到位、技術力量雄厚、建設基礎較好、運行管理規范的地市級和縣級質檢機構,中央將予以優先支持。風險監測與信息預警能力提升原則上應選擇“十一五”期間已投資建設,研究能力較強、工作基礎較好的部級或省級質檢中心進行改擴建,并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預警網絡建設的總體布局和功能要求,科學確定建設內容與目標。
三、嚴格程序,扎實推進項目建設工作
有關農業部門要依據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設程序,指導項目單位有序開展項目建設工作。要認真開展前期調研論證,有效落實項目建設條件,扎實推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概算編制及報批等前期工作。部級質檢中心建設項目及部級風險監測與信息預警功能完善建設項目應報我部審批;省級風險監測與信息預警功能完善建設項目應先報我部審查同意后再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省級農業部門分設的應聯合報送;地市級綜合質檢中心和縣級綜合質檢站建設項目應先經省級農業部門審查同意后再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對完成項目可行性報告審批等前期工作的項目,省級農業和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建設進度需要聯合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對列入年度投資計劃的有關項目,要抓緊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完成開工手續辦理和施工準備等工作,爭取項目盡快開工建設,將投資轉化成實物工作量。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切實落實好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制,嚴格按照批復的建設內容和投資規模組織實施,在確保工作質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設進度。要嚴格遵守基本建設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國家財經紀律,做好投資控制并確保資金安全合理使用。有關農業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抽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項目順利實施。
四、強化保障,努力確保規劃實施成效
各級農業部門作為規劃實施的責任部門,應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理解支持,努力為規劃實施創造良好條件。地方農業部門要積極做好與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認真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和日常工作經費,為項目實施和運行管理提供資金保障。要加強宣傳培訓,在總結“十一五”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成效與經驗基礎上,做好“十二五”規劃建設目標、建設任務和預期效果的宣傳貫徹,為規劃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加強項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培訓工作,提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積極創造條件推進質檢機構的認證考核工作,為規劃順利實施并取得積極成效提供智力支持。要創新體制機制,堅持以建設促改革,積極探索推進資源整合、提升檢測效率、優化管理流程的建設模式和工作機制,努力提升我國農產品質檢體系的整體水平。以農產品質檢體系建設帶動監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農業部
2012年9月11日
附件:
農計發〔2012〕34號.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1209/t20120926_29505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