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監總管三〔20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
據媒體報道,當地時間2013年1月27日凌晨,巴西南里奧格蘭德州圣瑪麗亞市中心一家夜總會發生火災,目前已造成230余人死亡,事故原因可能是在室內燃放煙花引燃屋頂隔音材料所致。由于火勢迅速蔓延,且夜總會緊急出口不暢,造成大量人員死于窒息和踩踏,事故教訓極為深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實加強公共場所消防安全和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等工作。
新春佳節將至,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巴西火災事故的慘痛教訓,現就有關要求緊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
各地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54號)要求,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一是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嚴禁在任何室內特別是室內文化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嚴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安全審批和管理,落實燃放主辦單位和作業單位安全責任;嚴格執行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嚴禁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個人燃放禮花彈等超標產品。二是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加強監督檢查,嚴禁集中、連片或在居民區內設置煙花爆竹零售點,嚴禁走街串巷兜售煙花爆竹,嚴禁采購、銷售非法產品和假冒、偽劣、超標產品。三是認真做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節日停產期間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做好工房清理、庫房看護、值班值守等工作,嚴防煙花爆竹產品及藥物丟失、被盜事件發生。四是繼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高壓態勢,加強執法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五是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教育工作,引導群眾自覺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合格煙花爆竹產品,在規定允許的時間、地點安全燃放,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各地區要深入開展近期公安部部署的“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對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及地下建筑、生產經營性“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及建筑施工工地、交通樞紐、節慶活動場所等易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單位、場所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及防火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消防日常檢查、巡查及火災隱患整改情況,消防設施完整好用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情況,消防應急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及作業人員執證上崗情況;堅決整治消防設施損壞關停,消防器材缺失,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鋼板搭建宿舍、倉庫等建筑物,消防安全設計未經審批,未申報消防安全竣工驗收,開業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操作人員違章動火,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等嚴重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
三、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落實
各地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2〕29號)要求,切實加強對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做實預案,落實責任,嚴加防范,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消防安全等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有效遏制事故發生。
請迅速將本通知精神傳達至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并督促抓好貫徹落實。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公安部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