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示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示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示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示
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職能轉變,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梳理和調整,現將保留的6項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公示如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聯系單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法規處
聯系方式:010-83086931;fgc@ggj.gov.cn
國管局
2014年2月13日
國管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
項目編碼
審批部門
項目名稱
子項
審批類別
設定依據
共同審批部門
審批
對象
36001
國管局
中央國家機關人防工程使用審批
無
行政
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七條規定:“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管理中央國家機關的人民防空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管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56號)規定:國管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人民防空工作”,“負責人防工程的開發利用”。
《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國管人防〔2011〕498號)第八條規定:“使用、改造人民防空工程及改造竣工驗收,應當向單位、部門人民防空辦公室逐級提出申請,報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辦公室審批。”
無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在京中央企業及其所屬在京單位(含相關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6002
國管局
中央國家機關會計從業資格認定
無
行政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六條規定:“財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各自權限分別負責中央在京單位的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
無
中央國家機關范圍內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工作人員
36003
國管局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使用審批
無
行政許可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第十一條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無
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在京單位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個人
36004
國管局
中央國家機關現有土地開發利用審批
1.土地規劃利用處置事項審核
非行政許可審批
《機關事務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關事務主管部門應當統籌安排機關用地,集約節約利用土地。”
《國務院關于中央在京黨和國家機關使用土地管理問題的批復》(國函〔1995〕24號)規定:“中央在京黨和國家機關的土地使用權,在國家土地管理局的指導下,分別由中直管理局和國管局等部門實行歸口管理”;“中央在京黨和國家機關以及機關事務分別屬于中直管理局和國管局等部門管理的各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土地,未經批準,禁止以任何形式與其以外的其他單位合作使用”;“中央在京黨和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原則上不得改變其用途。如確需改變,必須符合《北京市總體規劃》要求,報經其機關事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管局中直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央單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84號)規定:“中央單位利用劃撥土地規劃建設各項設施的,需經國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等部門審核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在編制及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時確需占用中央單位用地時,應征得中央單位及其機關事務主管部門的同意”;“國管局和中直管理局……逐步調整、處置中央單位用地。中央單位之間的用地調整,需經國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等部門分別審核同意”;“中央單位改變土地用途、轉移土地使用權等,需經國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等部門審核同意后,依法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05〕8號)規定:“一定時期內,國管局、中直管理局可利用危舊房改造等方式,統一組織建設一定規模的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宅,有關部門應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無
中央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業及其所屬單位
2.利用自用土地建設職工住宅項目審批
非行政許可審批
無
中央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業及其所屬單位
36005
中央國家機關職業技能鑒定
無
非行政許可審批
原勞動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中央國家機關后勤工人技術培訓、考核和技師聘任制工作的通知》(勞培字〔1989〕6號)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包括附屬的行政、事業單位)后勤工人技術培訓、考核和技師聘任制工作,由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歸口管理。”
原人事部《關于委托國家教委等部門對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認定的通知》(人薪發〔1995〕40號)規定:“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國務院所屬各部門機關后勤系統機電、印刷、烹飪、服務、修建、汽車駕駛與維修等專業和保育工種的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培訓、考核認定(含技師考評)。”
無
中央國家機關(包括附屬的行政、事業單位)后勤工人
36006
國管局
中央國家機關基本建設項目審批
1.立項審批
非行政許可審批
《關于改進和加強中央國家機關辦公用房管理意見及其實施細則》(國辦發〔2001〕58號)規定:“國管局負責中央國家機關辦公用房基本建設投資管理,……新建、擴建、翻建、改建辦公用房,要按照基本建設審批權限并認真執行國家計委頒布的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嚴格履行基本建設審批程序。辦公用房建設投資在70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國管局審批,7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項目由國管局審核后報國家計委審批。”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規定:“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
《關于授權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批所屬1億元以下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通知》(財建〔2012〕19號)規定:“投資額在1億元以下(含1億元)的辦公用房項目……等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均授權你單位審批,報財政部備案;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的,由你單位審核后報財政部審批”。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中辦發〔2013〕17號)規定:“國務院各部門辦公用房維修改造項目,由國管局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國家機關
2.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審批
非行政許可審批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國家機關
3.決算審批
非行政許可審批
財政部
中央國家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