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授權北京等保監局開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
關于授權北京等保監局開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授權北京等保監局開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
關于授權北京等保監局開展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
保監資金〔2014〕17號
北京、上海、江蘇、湖北、廣東、深圳保監局:
為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屬地監管工作,優化配置監管資源,提升監管工作效率,根據相關規定,現授權北京等6家保監局代行部分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職權,并就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授權范圍包括以下監管事項:
(一)協調、推動和落實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轉型升級和金融創新政策;
(二)監測轄區內中小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風險及轄區內基礎設施、股權、不動產等保險資金投資項目的狀況及其風險;
(三)根據試點保監局監管需求及資源的配備情況,逐步逐項授權對轄區內保險機構有關投資能力評估等監管事項。
二、各試點保監局要加強對資金運用監管試點工作的領導,根據當地監管實際,研究和反映保險資金運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嚴格工作紀律,確保監管工作公開、透明。
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將加強對試點保監局資金運用監管的工作指導,統一監管標準和流程,互通監管信息,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加快形成上下聯動的資金運用監管工作機制。
中國保監會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