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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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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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幫扶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幫扶。支持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各類組織從事扶貧開發事業。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參與扶貧開發的協調服務機制,構建社會扶貧信息服務網絡。以各級脫貧攻堅規劃為引導,鼓勵社會組織扶貧重心下移,促進幫扶資源與貧困戶精準對接幫扶。支持社會組織通過公開競爭等方式,積極參加政府面向社會購買扶貧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扶貧資源動員、資源配置使用、績效論證評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擔扶貧項目實施。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模式。著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鼓勵社會組織在貧困地區大力倡導現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滿足貧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臺社會組織參與脫貧攻堅的指導性文件,從國家層面予以指導。建立健全社會扶貧監測評估機制,創新監測評估方法,及時公開評估結果,增強社會扶貧公信力和影響力。
進一步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愿者扶貧作用。制定出臺支持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力量參與脫貧攻堅專項政策。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鼓勵發達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組建專業服務團隊、興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和選派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實施脫貧攻堅志愿服務行動計劃。鼓勵支持青年學生、專業技術人員、退休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扶貧志愿者行動。充分發揮中國志愿服務聯合會、中華志愿者協會、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中國志愿服務基金會和中國扶貧志愿服務促進會等志愿服務行業組織的作用,構建扶貧志愿者服務網絡。
辦好扶貧日系列活動。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國扶貧日期間舉辦專題活動,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舉辦減貧與發展高層論壇,開展表彰活動,做好宣傳推介。從2016年起,在脫貧攻堅期設立“脫貧攻堅獎”,表彰為脫貧攻堅作出重要貢獻的個人。每年發布《中國的減貧行動與人權進步》白皮書。組織各省(區、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社會公募、慰問調研等系列活動。
專欄15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志愿者幫扶
(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系列行動計劃。
實施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行動計劃,每年向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選派10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三區”培養500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積極實施農村留守人員殘疾人社會關愛行動、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入計劃、特困群體社會關懷行動、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牽手行動、重大自然災害與突發事件社會工作服務支援行動,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為貧困地區農村各類特殊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二)脫貧攻堅志愿服務行動計劃。
實施扶貧志愿者行動計劃,每年動員不少于1萬人次到貧困地區參與扶貧開發,開展扶貧服務工作。以“扶貧攻堅”志愿者行動項目、“鄰里守望”志愿服務行動、扶貧志愿服務品牌培育行動等為重點,支持有關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選擇貧困程度深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和特殊困難群體,在教育、醫療、文化、科技領域開展精準志愿服務行動。以空巢老人、殘障人士、農民工及困難職工、留守兒童等群體為重點,開展生活照料、困難幫扶、文體娛樂、技能培訓等方面的志愿幫扶活動。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社會資助等方式,引導支持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扶貧志愿服務,培育發展精準扶貧志愿服務品牌項目。
第六節 國際交流合作
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引進資金、信息、技術、智力、理念、經驗等國際資源,服務我國扶貧事業。通過對外援助、項目合作、技術擴散、智庫交流等形式,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和國際機構在減貧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強減貧知識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強國際社會對我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的認同,提升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組織實施好世界銀行第六期貸款、中國貧困片區兒童減貧與綜合發展、減貧國際合作等項目。響應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第十章 提升貧困地區區域發展能力
以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整體規劃,統籌推進,持續加大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扶貧投入力度,切實加強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貧困村通路、通水、通電、通網絡等問題,貧困地區區域發展環境明顯改善,“造血”能力顯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為2020年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 繼續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
統籌推進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規劃實施。組織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十三五”省級實施規劃,片區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民生工程要優先納入“十三五”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集中建設一批區域性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明顯改善片區區域發展環境、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完善片區聯系協調機制。進一步完善片區聯系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片區聯系單位牽頭責任,充分發揮部省聯系會議制度功能,切實做好片區區域發展重大事項的溝通、協調、指導工作。強化片區所在省級政府主體責任,組織開展片區內跨行政區域溝通協調,及時解決片區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推進片區規劃各項政策和項目盡快落地。
第二節 著力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
大力推進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脫貧攻堅。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持革命老區開發建設,推進實施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左右江、大別山、陜甘寧、川陜等重點貧困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積極支持沂蒙、湘鄂贛、太行、海陸豐等欠發達革命老區加快發展。擴大對革命老區的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加快推進民族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實施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出臺人口較少民族整體脫貧的特殊政策措施。編制邊境扶貧專項規劃,采取差異化政策,加快推進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和社會保障設施建設,集中改善邊民生產生活條件,扶持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經濟,大力推進興邊富民行動,使邊民能夠安心生產生活、安心守邊固邊。加大對邊境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完善邊民補貼機制。加大中央投入力度,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推進西藏、四省藏區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脫貧攻堅。
推動脫貧攻堅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融合。支持貧困地區基礎條件較好、具有特色資源的縣城和特色小鎮加快發展,打造一批休閑旅游、商貿物流、現代制造、教育科技、傳統文化、美麗宜居小鎮。結合中小城市、小城鎮發展進程,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統籌規劃貧困地區城鄉基礎設施網絡,促進水電路氣信等基礎設施城鄉聯網、生態環保設施城鄉統一布局建設。推進貧困地區無障礙環境建設。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并軌、標準統一。
推進貧困地區區域合作與對外開放。推動貧困地區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國家戰略,與有關國家級新區、自主創新示范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打造區域合作和產業承接發展平臺,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引導發達地區勞動密集型等產業優先向貧困地區轉移。支持貧困地區具備條件的地方申請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積極承接加工貿易梯度轉移。拓展貧困地區招商引資渠道,利用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貧困地區外經貿發展,優先支持貧困地區項目申報借用國外優惠貸款。鼓勵貧困地區培育和發展會展平臺,提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快邊境貧困地區開發開放,加強內陸沿邊地區口岸基礎設施建設,開辟跨境多式聯運交通走廊,促進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提升邊民互市貿易便利化水平。
專欄16 特殊類型地區發展重大行動
(一)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行動。
規劃建設一批鐵路、高速公路、支線機場、水利樞紐、能源、信息基礎設施工程,大力實施天然林保護、石漠化綜合治理、退耕還林還草等生態工程,支持風電、水電等清潔能源開發,建設一批紅色旅游精品線路。
(二)民族地區奔小康行動。
推進人口較少民族整族整村精準脫貧。對陸地邊境抵邊一線鄉鎮因守土戍邊不宜易地扶貧搬遷的邊民,采取就地就近脫貧措施。實施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工程,重點建設一批少數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特色小鎮。支持少數民族傳統手工藝品保護與發展。
(三)沿邊地區開發開放行動。
實施沿邊地區交通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實施產業興邊工程,建設跨境旅游合作區和邊境旅游試驗區;實施民生安邊工程,完善邊民補貼機制。
第三節 加強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構建外通內聯交通骨干通道。加強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對外運輸通道建設,推動國家鐵路網、國家高速公路網連接貧困地區的重大交通項目建設,提高國道省道技術標準,構建貧困地區外通內聯的交通運輸通道。加快資源豐富和人口相對密集貧困地區開發性鐵路建設。完善貧困地區民用機場布局規劃,加快支線機場、通用機場建設。在具備水資源開發條件的貧困地區,統籌內河航電樞紐建設和航運發展,提高通航能力。形成布局科學、干支結合、結構合理的區域性綜合交通運輸網絡。在自然條件復雜、災害多發且人口相對密集的貧困地區,合理布局復合多向、靈活機動的保障性運輸通道。依托我國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重要通道,推動沿邊貧困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著力提升重大水利設施保障能力。加強重點水源、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等工程建設,逐步解決貧困地區工程性缺水和資源性缺水問題,著力提升貧困地區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的原則,科學開展水利扶貧項目前期論證,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提高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加大貧困地區控制性樞紐建設、中小河流和江河重要支流治理、抗旱水源建設、山洪災害防治、病險水庫(閘)除險加固、易澇地區治理力度,堅持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結合,加快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優先布局建設能源工程。積極推動能源開發建設,煤炭、煤電、核電、油氣、水電等重大項目,跨區域重大能源輸送通道項目,以及風電、光伏等新能源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在貧困地區規劃布局。加快貧困地區煤層氣(煤礦瓦斯)產業發展。統籌研究貧困地區煤電布局,繼續推進跨省重大電網工程和天然氣管道建設。加快推進流域龍頭水庫和金沙江、瀾滄江、雅礱江、大渡河、黃河上游等水電基地重大工程建設,努力推動怒江中下游水電基地開發,支持離網缺電貧困地區小水電開發,重點扶持西藏、四省藏區和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小水電扶貧開發工作,風電、光伏發電年度規模安排向貧困地區傾斜。
專欄17 貧困地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一)交通骨干通道工程。
——鐵路:加快建設銀川至西安、鄭州至萬州、鄭州至阜陽、張家口至大同、太原至焦作、鄭州至濟南、重慶至貴陽、蘭州至合作、玉溪至磨憨、大理至臨滄、彌勒至蒙自、敘永至畢節、渝懷鐵路增建二線、青藏鐵路格拉段擴能改造等項目。規劃建設重慶至昆明、贛州至深圳、貴陽至南寧、長沙至贛州、京九高鐵阜陽至九江段、西安至十堰、原平至大同、忻州至保定、張家界至吉首至懷化、中衛至蘭州、貴陽至興義、克塔鐵路鐵廠溝至塔城段、浦梅鐵路建寧至冠豸山段、興國至泉州、西寧至成都(黃勝關)、格爾木至成都、西安至銅川至延安、平涼至慶陽、和田至若羌至羅布泊、寶中鐵路中衛至平涼段擴能等項目。
——公路:加快推進G75蘭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段、G65E榆樹至藍田高速公路綏德至延川段、G6911安康至來鳳高速公路鎮坪至巫溪段等國家高速公路項目建設,有序推進G244烏海至江津公路華池(打扮梁)至慶城段、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等165項普通國道建設。
——機場:加快新建巫山、巴中、仁懷、武岡、隴南、祁連、莎車機場項目,安康、瀘州、宜賓機場遷建項目和桂林、格爾木、興義等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進度;積極推動新建武隆、黔北、羅甸、樂山、瑞金、撫州、朔州、共和、黃南機場項目,昭通機場遷建項目以及西寧等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
(二)重點水利工程。
——重點水源工程:加快建設貴州夾巖、西藏拉洛等大型水庫工程及一批中小型水庫工程;實施甘肅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等引提水及供水保障工程;在干旱易發縣加強各類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逐步完善重點旱區抗旱體系。
——重點農田水利工程:基本完成涉及內蒙古、河北、河南、安徽、云南、新疆和湖南等省份貧困縣列入規劃的117處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加快推進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建設吉林松原、內蒙古綽勒、青海湟水北干渠、湖南涔天河等灌區。以新疆南疆地區、六盤山區等片區為重點,發展管灌、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灌溉工程。
——重點防洪工程:繼續實施大中型病險水閘、水庫除險加固。以東北三江治理為重點,進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大湖防洪減災體系。基本完成規劃內烏江、白龍江、嘉陵江、清水河、湟水等244條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任務。以滇西邊境山區、滇桂黔石漠化片區、武陵山區、六盤山區及非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大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力度。開展易澇區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實施規劃內蓄滯洪區建設和淮河流域重點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三)重點能源工程。
——水電:開工建設金沙江白鶴灘、葉巴灘,瀾滄江托巴,雅礱江孟底溝,大渡河硬梁包,黃河瑪爾擋、羊曲等水電站;加快推進金沙江龍盤、黃河茨哈峽等水電站項目。
——火電:開工建設貴州習水二郎2×66萬千瓦、河南內鄉2×100萬千瓦等工程。規劃建設新疆南疆阿克蘇地區庫車俄霍布拉克煤礦2×66萬千瓦坑口電廠。
——輸電工程:開工建設蒙西—天津南特高壓交流,寧東—浙江、晉北—江蘇特高壓直流,川渝第三通道500千伏交流等工程。開工建設錦界、府谷—河北南網擴容工程,啟動陜北(延安)—湖北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工作。
——煤層氣:開工建設呂梁三交、柳林煤層氣項目,黔西滇東煤層氣示范工程,貴州六盤水煤礦瓦斯抽采規模化利用和瓦斯治理示范礦井,新疆南疆阿克蘇地區拜城縣煤層氣示范項目。
——天然氣:開工建設新疆煤制氣外輸管道,楚雄—攀枝花天然氣管道等工程。積極推進重慶、四川頁巖氣開發,開工建設重慶頁巖氣渝東南、萬州—云陽天然氣管道等工程,適時推進渝黔桂外輸管道工程。
第四節 加快改善貧困村生產生活條件
全面推進村級道路建設。全面完成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設,優先安排建檔立卡貧困村通村道路硬化。推動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通公路,重點支持較大人口規模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強貧困村通客車線路上的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建設,改造現有危橋,對不能滿足安全通客車要求的窄路基路面路段進行加寬改造。加大以工代賑力度,支持貧困地區實施上述村級道路建設任務。通過“一事一議”等方式,合理規劃建設村內道路。
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做好與貧困村、貧困戶的精準對接,加快建設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對分散性供水和水質不達標的,因地制宜實行升級改造。提升貧困村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水質達標率,推動城鎮供水設施向有條件的貧困村延伸,著力解決飲水安全問題。到2020年,貧困地區農村集中供水率達到83%,自來水普及率達到75%。
多渠道解決生活用能。全面推進能源惠民工程,以貧困地區為重點,加快實施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實施配電網建設改造行動計劃。實行骨干電網與分布式能源相結合,到2020年,貧困村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供電能力和服務水平明顯提升。大力發展農村清潔能源,推進貧困村小水電、太陽能、風能、農林和畜牧廢棄物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因地制宜發展沼氣工程。鼓勵分布式光伏發電與設施農業發展相結合,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器、太陽灶、小風電等農村小型能源設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務水平,推進城鄉用電同網同價。
加強貧困村信息和物流設施建設。實施“寬帶鄉村”示范工程,推動公路沿線、集鎮、行政村、旅游景區4G(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基本覆蓋。鼓勵基礎電信企業針對貧困地區出臺更優惠的資費方案。加強貧困村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村村直接通郵。加快推進“快遞下鄉”工程,完善農村快遞攬收配送網點建設。支持快遞企業加強與農業、供銷合作、商貿企業的合作,推動在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地區率先建立縣、鄉、村消費品和農資配送網絡體系,打造“工業品下鄉”和“農產品進城”雙向流通渠道。
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加快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按照精準扶貧要求,重點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問題。統籌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建立健全分類補助機制。嚴格控制貧困戶建房標準。通過建設農村集體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閑置農戶住房和集體公房置換改造等方式,解決好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加強貧困村人居環境整治。在貧困村開展飲用水源保護、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村面源污染治理、亂埋亂葬治理等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保障處理設施運行經費,穩步提升貧困村人居環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貧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處理,普遍建立村莊保潔制度,設立保潔員崗位并優先聘用貧困人口。開展村莊衛生廁所改造,逐步解決貧困村人畜混居問題。提高貧困村綠化覆蓋率。建設村內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設施。
健全貧困村社區服務體系。加強貧困村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整合利用現有設施和場地,拓展學前教育、婦女互助和養老服務、殯葬服務功能,努力實現農村社區公共服務供給多元化。依托“互聯網+”拓展綜合信息服務功能,逐步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農村社區服務新模式。統籌城鄉社區服務體系規劃建設,積極培育農村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社區社會工作服務。深化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加強貧困村移風易俗、鄉風和村規民約等文明建設。
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按照公共文化建設標準,對貧困縣未達標公共文化設施提檔升級、填平補齊。加強面向“三農”的優秀出版物和廣播影視節目生產。啟動實施流動文化車工程。實施貧困地區縣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播能力建設工程。為貧困村文化活動室配備必要的文化器材。推進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發展,提高公共數字文化供給和服務能力。推動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到2020年,基本實現數字廣播電視戶戶通。組織開展“春雨工程”——全國文化志愿者邊疆行活動。
著力改善生產條件。推進貧困村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抓好以貧困村為重點的田間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顯提升。結合產業發展,建設改造一批資源路、旅游路、產業園區路,新建改造一批生產便道,推進“交通+特色產業”扶貧。大力整治農村河道堰塘。實施貧困村通動力電規劃,保障生產用電。加大以工代賑投入力度,著力解決農村生產設施“最后一公里”問題。
專欄18 改善貧困鄉村生產生活條件
(一)百萬公里農村公路工程。
建設通鄉鎮硬化路1萬公里,通行政村硬化路23萬公里,一定人口規模的自然村公路25萬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約8.3萬公里)。新建改建鄉村旅游公路和產業園區公路5萬公里。加大農村公路養護力度,改建不達標路段23萬公里,著力改造“油返砂”公路20萬公里。改造農村公路危橋1.5萬座。
(二)小型水利扶貧工程。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充分發揮已建工程效益,因地制宜采取改造、配套、升級、聯網等措施,統籌解決工程標準低、供水能力不足和水質不達標等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大力開展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因地制宜實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設。
(三)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
完成貧困村通動力電,到2020年,全國農村地區基本實現穩定可靠的供電服務全覆蓋,農村電網供電可靠率達到99.8%,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7.9%,戶均配變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現代農村電網。
(四)網絡通信扶貧工程。
實施寬帶網絡進村工程,推進11.7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通寬帶,力爭到2020年實現寬帶網絡覆蓋90%以上的貧困村。
(五)土地和環境整治工程。
開展土地整治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程,增加耕地數量、提升耕地質量、完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規模1000萬畝。分別在8.1萬個行政村建設55.38萬個公共衛生廁所,8.5萬個村建設61.84萬處垃圾集中收集點,3.68萬個村建設15.43萬處污水處理點,3.4萬個村建設9.92萬處旅游停車場。
(六)農村危房改造。
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統籌開展農房抗震改造,到2020年,完成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七)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程。
力爭到2020年底,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點)和50%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30%的貧困縣,努力實現社區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
(八)以工代賑工程。
在貧困地區新增和改善基本農田500萬畝,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積1200萬畝,新建和改擴建農村道路800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1000平方公里,片區綜合治理面積6000平方公里,建設草場600萬畝。
(九)革命老區彩票公益金扶貧工程。
支持396個革命老區貧困縣的貧困村開展村內道路、水利和環境改善等基礎設施建設,實現項目區內自然村100%通公路,道路硬化率80%,農戶飲水安全比重95%以上,100%有垃圾集中收集點,每個行政村設有文化廣場和公共衛生廁所等。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將脫貧攻堅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采取超常規舉措,創新體制機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組合拳,強化組織實施,為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保障。
第一節 創新體制機制
精準扶貧脫貧機制。加強建檔立卡工作,健全貧困人口精準識別與動態調整機制,加強精準扶貧大數據管理應用,定期對貧困戶和貧困人口進行全面核查,按照貧困人口認定、退出標準和程序,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加強農村貧困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能力和數據質量。健全精準施策機制,切實做到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健全駐村幫扶機制。嚴格執行貧困退出和評估認定制度。加強正向激勵,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退出后,國家原有扶貧政策在一定時期內保持不變,確保實現穩定脫貧。
扶貧資源動員機制。發揮政府投入主導作用,廣泛動員社會資源,確保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社會組織與企業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標機制和績效評估機制,充分發揮競爭機制對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勵社會組織承接東西部扶貧協作、定點扶貧、企業扶貧具體項目的實施,引導志愿者依托社會組織更好發揮扶貧作用。引導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內部治理機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圍繞脫貧攻堅目標任務,推進部門之間、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息共享、資源統籌和規劃銜接,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貧困人口參與機制。充分發揮貧困村黨員干部的引領作用和致富帶頭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精神,激發貧困人口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引導其光榮脫貧。加強責任意識、法治意識和市場意識培育,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市場競爭的自覺意識和能力,推動扶貧開發模式由“輸血”向“造血”轉變。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利益與需求表達機制,充分尊重群眾意見,切實回應群眾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的組織保障機制。
資金項目管理機制。對納入統籌整合使用范圍內的財政涉農資金項目,將審批權限下放到貧困縣,優化財政涉農資金供給機制,支持貧困縣圍繞突出問題,以摘帽銷號為導向,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加強對脫貧攻堅政策落實、重點項目和資金管理的跟蹤審計,強化財政監督檢查和項目稽察等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貧資金、項目信息公開機制,保障資金項目在陽光下運行,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精準。
考核問責激勵機制。落實脫貧攻堅責任制,嚴格實施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建立扶貧工作責任清單,強化執紀問責。落實貧困縣約束機制,杜絕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加強社會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評估機制。建立年度脫貧攻堅逐級報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貧事件處置反饋機制。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
第二節 加大政策支持
財政政策。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實現較大幅度增長,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對扶貧的支持力度。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涉農資金要明確一定比例用于貧困村。各部門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項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擴大中央和地方財政支出規模,增加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各省(區、市)要積極調整省級財政支出結構,切實加大扶貧資金投入。
投資政策。加大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中央投資支持力度。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和西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級配套資金的政策。省級政府統籌可支配財力,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入力度。在扶貧開發中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扶貧開發的金融支持。發揮多種貨幣政策工具正向激勵作用,用好扶貧再貸款,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貧困地區涉農貸款投放,促進降低社會融資成本。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積極開展扶貧貼息貸款、扶貧小額信貸、創業擔保貸款和助學貸款等業務。發揮好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扶貧金融事業部的功能和作用。繼續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穩定和優化大中型商業銀行縣域基層網點設置,推動郵政儲蓄銀行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發揮好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的農村金融服務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扶貧開發產業投資基金,支持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主板、創業板、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股權交易市場等進行股本融資。推動開展特色扶貧農業保險、小額人身保險等多種保險業務。
土地政策。支持貧困地區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最新年度變更調查成果,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專項安排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中央在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和分配中央補助資金時,繼續向貧困地區傾斜,并積極指導地方支持貧困地區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支持扶貧開發及易地扶貧搬遷力度,允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其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將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在省域范圍內流轉使用。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土地整治和扶貧開發工作。在有條件的貧困地區,優先安排國土資源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支持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和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
干部人才政策。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單位和中西部地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之間干部交流任職的力度,有計劃地選派后備干部到貧困縣掛職任職。改進貧困地區基層公務員考錄工作和有關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加大貧困地區干部教育培訓力度。實施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在職務、職稱晉升等方面采取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務團和“西部之光”訪問學者選派培養水平,深入組織開展院士專家咨詢服務活動。完善和落實引導人才向基層和艱苦地區流動的激勵政策。通過雙向掛職鍛煉、扶貧協作等方式,推動東、中、西部地區之間,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之間事業單位人員交流,大力選派培養與西部等艱苦地區優勢產業、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充實加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扶貧任務重的鄉鎮要有專門干部負責扶貧開發工作。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
第三節 強化組織實施
加強組織領導。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扶貧開發任務重的省、市、縣、鄉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脫貧攻堅作為中心任務,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重點抓好縣級黨委和政府脫貧攻堅領導能力建設,改進縣級干部選拔任用機制,選好配強扶貧任務重的縣黨政班子。脫貧攻堅任務期內,縣級領導班子保持相對穩定,貧困縣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實行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脫貧攻堅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對貧困群眾的教育引導,強化貧困群眾的主體責任和進取精神。大力倡導新風正氣和積極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轉落后習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切實提高村委會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的組織實施能力。加大駐村幫扶工作力度,提高縣以上機關派出干部比例,精準選配第一書記,配齊配強駐村工作隊,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
明確責任分工。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省級黨委和政府對脫貧攻堅負總責,負責組織指導制定省級及以下脫貧攻堅規劃,對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政策保障、資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監督考核。根據國家關于貧困退出機制的要求,各省(區、市)統籌脫貧進度,制定省級“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貧困縣、貧困村和貧困人口年度脫貧目標。縣級黨委和政府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并對規劃實施效果負總責。市(地)黨委和政府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扶貧工作行動計劃或實施方案,出臺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加強業務指導和推進落實。
加強監測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與監測評估等工作。加強扶貧信息化建設,依托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和國家統計局貧困監測結果,定期開展規劃實施情況動態監測和評估工作。監測評估結果作為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對本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務,要明確責任主體、實施進度等要求,確保如期完成。對納入本規劃的重大工程項目,要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簡化審批核準程序,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融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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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國家統計局抽樣統計調查顯示,截至2015年底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為5575萬人。根據國務院扶貧辦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識別認定,截至2015年底全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5630萬人。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要求,為確保脫貧一戶、銷號一戶,本規劃使用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核定的貧困人口數。
② 此外,還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6縣1市享受片區政策。
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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