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賀權升 ]——(2018-1-28) / 已閱22753次
六、結束語
現時期我們國家的法律還不是很完善,各種規避法律的事情還時有發生。法律,應該明確而盡可能全面的去規范社會行為,而不是只是為了維護統治而給的枷鎖。法律只是一種手段,保護人民權益、公民利益和社會秩序的穩定,才是法律的存在意義。
關于訴訟時效的起算,我國民法和其他特殊法等都有規定,具體的原則規定還是在民法中,所以,本文主要從民法規定下的訴訟時效制度開始分析,兼顧合同法、商法、侵權責任法等其他特殊法律的規定,結合自己的看法,完成了這篇論文。
本文認為,訴訟時效制度需要完善。不管從其價值還是從目的、客體上來說,這項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也有其優化、進步的必要性。首先,訴訟時效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督促和保護權利,促進法律在人民內心的認識度,人人識法,懂法,守法,用法;其次,訴訟時效的客體包括很多,目前通說認為主要是請求權,且是一些可償的請求權,基于身份關系的請求權、無效合同的請求權、物上請求權的妨害請求權等特殊的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制度,本文已敘述自己觀點:(1)基于身份關系的請求權,若與財產有關且可有償,則可以適用。(2)關于物上請求權,為了防止物權的虛化,物權可分時,可適用于訴訟時效。然后本文又介紹了訴訟時效的構成要件,也就是形成條件,簡單總結為需要請求權存在(此請求權需合理,不與其他法律相違背)、權利人應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力存在而又有侵權行為發生、權利人可行使這種權利(即包括事實可行使和法律允許行使)。本文淺顯的談論了幾種類型的訴訟時效起算,鑒于本人能力有限,未能全部羅列陳述說明,關于訴訟時效規定的缺陷和完善,本文參考其他學者和書籍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對訴訟時效有更深層次的、自己的理解。比如關于訴訟時效中斷后重新起算點的規定,有兩種說法都有道理,本文綜合選擇后得出“中斷事由存在期間,時效中止;中斷事由消滅,時效重新起算!钡慕Y論,這也是對他人成果和理論的尊重。
經過這篇論文的書寫,我越來越體會到法律的重要性。在復雜的現實生活中。各種侵權現象不斷出現,有許多人還是“法盲”,不懂的用法律去保護自己。“徒法不足以行”,作者希望在提升自己法律知識和素養的同時,能夠起到宣傳法律的效果,希望自己的論文能夠幫到一些有需要的人,這也是要嚴謹的寫論文的原因之一。
在國家加快法治建設的過程中,希望我國的立法能夠越來越好,越來越適應時代和現實的要求,越來越的人民的歡迎和內心真實擁護。法律不是一紙空文,需要實施才能真正的實現其存在的價值,這也是作者喜歡法律的原因,法有強制性,是神圣的。訴訟時效起算的規定,只是無數法律規定中的一小片水流,由小及大,由點及面,從這里我接觸到了民法、合同法、商法、民通意見等很多法律知識,使我也受益良多真心。衷心的祝愿我國的法律建設能夠更加完美、更加嚴謹,也期待我國第一部民法典能夠早些完成,彌補我國缺少民法典的遺憾,這也是無數法律學者、工作者和擁護者的心愿。
最后,特別感謝在論文創作過程中幫助過我的朋友、老師等,他們給了我清晰的思路和有效的建議,讓我能夠嚴謹的完成這篇論文。通過這么久的寫作,我也深深體會到集思廣益的益處,希望以后能夠越來越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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