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順捷訴訟擔保 ]——(2018-12-28) / 已閱9320次
小編前些日子很悲催的被車碰了,然后受了些輕傷,隨后公司里的同事接二連三的都有些小的交通事故,哎,有時候這個交通事故也是防不勝防啊。所以作為交通事故的受害方如何在有效時間內取證,哪些又是有效證據,這個很重要!今天河北順捷訴訟擔保公司的小編自法務之家編輯部總結了交通事故的兩大部分重要內容:一是交通事故處理的時限表,二是交通事故訴訟證據一覽表,供大家學習和參考,先看依據:
2017年9月19日由國務院法制辦主辦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布最新修訂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該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17日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同時廢止。
1、發生事故后,當事人沒有在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交管部門處理的。交警隊做出相應記錄之日起幾日內做出決定是否受理決定?
3日內
2、交通事故,如果車輛需要檢驗、鑒定的,檢驗、鑒定時間委托時限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幾日內委托?
3日內
尸體檢驗應在死亡之日起幾日內委托?
3日內
檢驗、鑒定的時限不超過多少日?
30日
超過30日的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最長不超過多少日?
60日
檢驗、鑒定報告自交管部門收到檢驗、鑒定結論之日起幾日內送達?
2日內
如果一方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不服的,當事人在收到結論之日起幾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
3日內
3、檢驗、鑒定后車輛、行駛證、扣押的物品自結論確定之日起幾日內交管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
5日內
4、尸體檢驗結束后應當通知死者家屬幾日內辦理喪葬事宜?
10日內
如果是無名尸的話,應當刊登認尸啟示,一般期限是多少日?
30日
5、事故認定書一般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幾日內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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