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順捷訴訟擔保 ]——(2018-12-28) / 已閱9323次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高于當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需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農業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從事農、林、漁業的在業人員,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勞動力人均年純收入計算。
3、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傷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
4、當事人還應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項證明。
五、護理費證據
1、醫院同意護理人員及護理人數的證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使用護理人員的意見;
3、護理人員的收入證明。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賠償辦法計算;
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予以賠償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住宿費、營養費
1、搶救或住院治療期間的天數證明。(一般為住院病歷)
2、受害人及必要的陪護人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中的合理部分的單據。
3、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比如醫生的診斷證明書
七、交通費
轉院治療或到醫院就診的,其本人和陪護人員的交通費及參加事故處理人員有關的交通費,一般按照實際必須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據。
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車、飛機、火車軟臥和輪船二等艙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
到外地就醫、配置殘具、參加事故處理等必須在外地住宿的,應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同意的證明及住宿的發票。
八、傷殘評定賠償證據、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傷殘賠償金的賠償證據、殘疾需要配置含更換補償功能器具所需的費用證據
1、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重新評定書。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3、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標準。
4、醫療機構需要殘疾輔助器具的證明,如診斷證明書等。
九、后續治療費
1、受害人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所必然發生的費用
十、被撫養人生活費證據(1-10級都有)
1、喪失勞動能力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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