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順捷訴訟擔保 ]——(2018-12-28) / 已閱9344次
10日內
交通肇事逃逸的,自查獲逃逸人和車輛之日起幾日內做出?
10日內
逃逸未偵破,受害方書面申請的,自接到申請后幾日內制作認定書?
10日內
需要檢驗、鑒定的,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幾日內做出?
5日內
當事人對認定書有異議的,自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幾日內申請復核?(這個時間要記牢)
3日內
上級交管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多少日內作出復核結論?
30日內
6、交警隊可以扣押車輛的時間最長:多少日?(是指需要檢驗、鑒定的車輛)
40日
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的時間是幾日?
5日
檢驗、鑒定應當在多少日內完成?
30日內
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多少日?
30日
檢驗、鑒定完成后幾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5日內
對于不需要檢驗、鑒定的車輛,扣押時間幾日?
10日
7、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幾年?
3年
總共6頁 [1] 2 [3] [4] [5] [6]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