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明學 ]——(2004-8-23) / 已閱4685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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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991年,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塞謬爾·亨廷頓在他的新作《第三波——20世紀后期民主化浪潮》中以一個理論家的敏銳洞察力描述和分析了近現代民主發展的歷程。亨廷頓認為,近現代民主發展經歷了三波浪潮,第一波民主化浪潮發生在1828-1926年,其間約有33個國家建立了民主政治。第二波民主化浪潮發生在1943-1962年,其間又有40個國家建立了民主政治。肇始于20世紀70年代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以1974年葡萄牙推翻軍人政權,建立民主政治為標志,迅速席卷全球。 據戴蒙德分析,到1996年1月,在世界上191個國家中,117個國家形式上是民主的,占國家總數的61.3%。 而且,這波民主化浪潮仍在持續擴張,它“沖擊到世界上最封閉、最不可能發生變革、最被人遺忘的地方,如緬甸、蒙古、尼泊爾、扎伊爾,甚至阿爾巴尼亞。從后共產主義的東歐到后官僚威權的拉丁美洲國家,從最貧窮的赤道非洲到新富的,正在工業化的東亞,都踏上通向民主的征程。在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這么多獨立國家在期盼、建設和實踐著民主政治!
不用說,亨廷頓是以西方為中心來觀察世界民主化浪潮的,他將民主化視為各非西方國家趨向和接近于西方自由民主標準的政治變革過程,并特別強調多黨制和政治競爭對民主的意義。這是一種典型的西方中心主義偏見。雖然如此,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確實存在,這卻是不容爭議的事實。面對世界政治發展的這樣一個特征,處于現代化轉型期的中國,絕對不能不作任何反應,也不可能不作任何反應。不管怎樣說,西方的民主理論和實踐,對于中國的政治發展是一個重要的參照物。全盤照搬是不對的,漠視不見也不是馬克思主義態度。只有實事求是地對其進行批判吸收,才會有利于中國民主政治建設。
眾所周知,中國二十多年來以市場為導向的經濟改革,極大地促進了整個社會的變遷。社會利益的分化,中產階級的崛起,多元集團的形成都給中國政治轉型帶來了新楔機。如何進一步深化政治體制改革,推進政治民主化進程,已成為關系到中國政治穩定和政治發展的一個重大問題。在我看來,經濟市場化必然導致政治民主化,經濟領域內的自由競爭必然導致在政治領域內實行政治競爭。這是保持政治體制的活力和適應性,促進中國政治發展之必需。正如我國著名政治學家宋玉波先生所言:“正如經濟上需要有競爭才能保持活力一樣,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離不開競爭,政治上也必須有適度的和有序的競爭才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和政治發展。” 因此,加強對政治競爭的研究,已是時代的迫切呼喚,是中國政治學面臨的一個全新課題。
誠然,中國政治學自1979年鄧小平發出“政治學、法學、社會學以及世界政治的研究,我們過去多年忽視了,現在也需要趕快補課” 的呼吁以來,在恢復與發展中愈來愈關注對現實政治的研究。但是,不容忽視的是,“中國政治學對中國現實政治問題的研究還不夠全面和深入,有許多應由政治學回答的問題,政治學還沒有去研究,去回答! 政治競爭問題正是政治學界的一大盲區和空白,是一片未曾涉足的“彼岸領域”。究其原因,則是多方面的。長期以來,在“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思想影響下,人們還習慣于有意無意地在某些領域設置“禁區”,不敢或不屑于研究。其實,“科學研究無禁區”,這早已成為人們的共識?茖W研究最怕的是鴉雀無聲,或者是在某種控馭之下的異口同聲。如果說,在過去政治生活極不正常,人們的思想觀念極端僵化的情況下,對某些領域設置“禁區”還情有可原,那么,在二十一世紀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新時代,在偉大祖國立志復興的今天,如果我們仍然囿于成見而不思開拓創新,那就未免喪失了一個理論工作者的應盡職責。
本文對政治競爭的研究,僅僅是一個初步的分析,其價值在于通過對政治競爭理論和實踐的分析,為我國政治發展提供一個新的理論視角。由于筆者水平所限,無論在研究的深度或廣度方面都沒有得到足夠的拓展,但筆者希望本文的觀點和材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為以后的研究提供一些參考。
第一部分 政治競爭一般理論
一、政治競爭的內涵、特征
(一)政治競爭的涵義
什么是政治競爭?這是研究政治競爭理論必須首先予以回答的問題,不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就無法進行下一步的研究。目前,國內有關政治學工具書、專著及論文很少涉及政治競爭,更談不上對政治競爭作一個權威性的解釋。就筆者手中的資料看,僅有北京師范大學陳會昌教授在其所著的一本社會學著作《競爭 社會---心理---文化透視》中對政治競爭作了一個界定,他認為“政治競爭是指以政治利益為目的的競爭,它包括國家與國家的競爭,國家聯盟與國家聯盟的競爭,不同社會制度之間的競爭,不同階級、黨派、政治團體之間的競爭,為爭取各種政治權力而進行的競選,等等。” 從這一定義可以看出,政治競爭是一個外延十分寬泛的概念,它似乎無所不有,無時不在,因此,無法對它進行研究。
那么,是否就應該就此收筆了呢?問題恐怕不會如此簡單,關鍵在于找到一種科學的研究方法。在這方面,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為我們樹立了榜樣。列寧曾概括和總結馬克思的研究方法時說:“馬克思在《資本論》中首先分析資產階級社會(商品社會)里最簡單、最普遍、最基本、最常見、最平凡、碰到過億萬次的關系:商品交換。這一分析從這個最簡單的現象中(從資產階級社會的這個‘細胞’中)提示出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 同時,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達過這樣的思想:為了便于對問題進行深入研究,要盡可能地暫時拋開“一切混雜的附屬物”,在“最少受干擾”的情況下研究事物的“純粹形態”或典型形態。 由此,我們至少可以得到這樣的啟發:第一,應該從最常見、最普通從而也最容易為人們所感覺到的事實出發,去把握政治競爭;第二,應該暫時拋開政治競爭的某些形式,在一種較為純粹和典型的狀態下,深入揭示政治競爭的內涵及特征。
基于此認識,我們大膽地拋開陳定義中的“國家與國家的競爭”、“國家聯盟與國家聯盟的競爭”、“不同社會制度之間的競爭”。那么,陳關于政治競爭的定義可以重新表述為:政治競爭指以政治利益為目的的競爭,它包括不同階級、黨派、政治團體之間的競爭,為爭取政治權力而進行的競選等等。
之所以將政治競爭作如此界定,是因為這一表述基本揭示了民主政治中政治競爭的內涵。不過,這一表述仍然不夠明確、具體,如“政治利益”這一術語太抽象,難以把握。
為了更準確地弄清政治競爭的基本涵義,我們不妨引用幾段西方學者關于政治競爭與民主政治關系的論述:
謝茨施耐德:民主是這樣一種競爭性的政治體制,在這種體制中,相互競爭的領袖和組織以某種方式確定公共政策的選擇范圍,以便使公眾能夠參與決策過程。
林茨:倘若一個政府按照憲法定期為各種群體提供和平競爭政權的機會,而不是用武力排除任何一部分居民來參加競爭,那么,我們就認為這個政權是民主的。
亨廷頓:在其他政治體制中,人們通過出身、任命、考試、財富或強制成為統治者。相比之下,在民主制度中,要么像在直接民主中那樣,人民既是統治者又是被統治者,要么統治者由被統治者選舉產生。一個現代民族國家,如果其最強有力的決策者中多數是通過公平、誠實、定期的選舉產生的,而且在這樣的選舉中侯選人可以自由競爭選票,并且實際上每個成年公民都有投票權,那么,這個國家就有了民主政體。
上述三位學者盡管對政治競爭沒有下一個確切的定義,但他們的觀點卻是十分明確的。他們不約而同地把政治競爭視為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認為在民主政治中,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競爭領導權。這的確抓住了民主政治的靈魂。由此,我們認為:政治競爭是指在憲政民主秩序下,個人或集團正當、合法、有序地爭奪國家權力或最大限度地影響國家權力的行使,以實現其所代表的階級、階層和集團利益的活動。
(二)政治競爭的主要特征
考察政治競爭的特征,有助于我們多角度、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涵義。在筆者看來,政治競爭的特征,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政治競爭的主體是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個人或集團。
政治競爭的主體指政治競爭的參加者,即參與政治競爭,角逐國家權力的個人或集團。政治競爭的主體必須是兩方或兩方以上的個人或集團,如若只有一方主體,則因缺乏競爭對手而談不上政治競爭。
個人是政治競爭最重要的主體。亞里士多德的名言“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反映了人與政治的一種自然的聯系。不過,在專制體制下,政治僅僅是少數人的事,廣大民眾被排除在政治體系之外,不僅“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實際上“不在其位,禁謀其政”。相形之下,現代民主政治則是開放的政治,不獨政府官員,而且廣大民眾也可以直接進入政治過程,競逐國家權力。從這個角度來說,現代人的確在越來越大的規模和越來越高的水平上變成了政治人。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愿意、都可以進入政治過程的。據美國政治學家達爾的分析,現代人可以分為四類:無政治階層、政治階層、謀求權力者、有權者。 如下圖所示:
由此可見,個人主要指“謀求權力者”,他們是這樣一種人:(1)高度注重贏得權力;(2)為自身(原始自我加上其他自我的綜合象征,要求權力和其他價值);(3)對贏得權力有較高的信心;(4)至少最低限度地精通權力技能。 通常,我們將這一部分人稱為“職業政治活動家。”
現代社會,個人若不依賴于一定的政治組織,很難取得政治競爭的成功。政治組織最完整、最典型的表現形態是政黨!皩τ跈嗔Φ淖分鹫邅碚f,政黨是再好不過的階梯和敲門磚。在憲政民主國家,有獨立候選人成功競選議員的,卻鮮有不依靠政黨當上總統、總理或首相的”。 199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億萬富翁佩羅企圖不依賴任何政黨而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與總統競選,花費了巨額資金之后而落選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現代政治競爭,主要就體現在政黨之間的競爭。
第二,政治競爭的根本目標是控制國家權力。
列寧說過,“全部政治的主要的和根本的問題”是國家政權問題。 國家政權歷來是各個階級、各個集團殊死角逐的中心。因為只有掌握了國家政權,才能將本階級、本集團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并在社會價值的分配中占居權威決定位置。
國家政權是所有權與行使權(主權與治權)的統一。在專制體制下,主權與治權都集中于一家一姓之手。君主既是權力的所有者,又直接行使國家權力。誰掌握國家權力,誰就可以終身受用并傳之后世。所以,專制制度下權力爭奪的邏輯是“打江山者坐江山”。在現代民主國家,主權屬于人民,人民是國家權力的惟一所有者和政治權威的終極合法來源,但人民并不直接管理國家事務,而是將國家權力授予政府去行使。實際上,誰把持了政府,誰也就控制了國家政權。所以,政治競爭始終是以爭奪政府首腦職位為中心的,所謂的控制國家政權實際上主要是指控制政府,即把持執政權。
第三,政治競爭的性質具有非對抗性。
政治競爭是體制內的競爭,競爭各方并不存在直接對抗或敵對的關系。并且,競爭各方都無意從根本上改變國家的性質和政體的形式。競爭各方都必須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和公共道德,不得以非法、非道德的手段去影響競爭的過程及結果;蛟S,競爭者可以使用他能夠動用的政治資源非法地影響競爭過程,或者雇用刺客謀殺他的強勁的競爭對手,但是,一旦他的任何非法行為被揭露,他就會被立即淘汰出局。例如,20世紀70年代,美國總統、共和黨人尼克松為了連任總統,指使與白宮有關的人盜竊和在民主黨競選總部辦公室-----水門辦公室安放電話竊聽器,企圖刺探對手的秘密,被新聞媒體曝光后,尼克松不得不辭去總統職務。所以,政治競爭的合法性、合道德性使得政治競爭呈現出非對抗性特點,并使政變、政治陰謀等各種非常手段失去了其應有的效用。
從微觀上看,政治競爭是零和的政治游戲,一方的勝利總是同時意味著另一方的失敗。但從宏觀上看,政治競爭中并不存在永遠的贏家,也不存在永遠的輸家。競爭的勝利者并不能一勞永逸地獨占政權,他的任期受到法律的限制;他也不能隨心所欲地行使權力,他的權力同樣受到法律的規范。在政治競爭中的失敗者,也不會被徹底淘汰出局,甚至遭到肉體上的消滅,他勿需為自己及其盟友的生命擔憂,因為他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他仍然是政治運作中的重要影響力量,可以作為議會的反對派,繼續影響政治過程;他還可以等待時機,爭取在下一次權力競爭中戰勝對手以圖東山再起,而不必孤注一擲,冒險采用非常手段進行反擊。所以,政治競爭的勝利者和失敗者都可以保持一種比較平和的心態。
第四,政治競爭與政治權力資源的爭奪密切聯系。
一般地說,政治競爭的結果主要取決于政治主體所擁有的政治權力資源,以及因此形成的政治影響力。政治權力資源,又稱“政治資源”,按羅伯特·達爾的說法,它是政治主體可用于影響他人行為的手段,包括金錢、信息、食物、武力威脅、職業、友誼、社會地位、立法權、投票以及形形色色的其他東西。 可以看出,政治權力資源既包括物質資源,又包括精神資源。在傳統社會(奴隸及封建社會),政治主體獲取政治權力的基礎主要是暴力資源,“槍桿子里出政權”,權力爭奪通常只在統治集團內部進行,一般不與人民發生直接的聯系,社會所了解的僅僅是權力爭奪的結果。只有在發生大規模的流血沖突時,普通百姓才被卷進去。而現代社會的政治競爭是在全社會的普遍參與下,由具有合法選舉權利的公民通過投票中的選擇來進行最終裁決的。誰爭取到多數選民的支持,誰就可以合法地上臺執政。“各政黨為了爭奪執政權,總是把重點放在對民心的爭奪上,因為到底由誰掌權,最終由選民說了算”。 為此,各政黨在爭奪政治資源時,總是把它與選民的支持結合起來,力求獲得更多的選票。(1)通過爭奪意識形態的主導權,控制和影響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過程。各政黨借助報紙、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向選民兜售自己的政治主張,竭盡所能地對人們進行意識形態的教化,“使他們相信這個黨的綱領和策略正確”。 政黨影響和控制人們思想觀念轉變的過程,屬于政治社會化過程!耙粋政黨越是能夠最大限度地影響和控制人們的思想觀念的轉變過程。就越是容易獲得對政治過程的控制或最大限度地影響政治過程。” 也可以說,在政治競爭中就越是處于有利地位。(2)各政黨特別注意展現他們領袖的個人人格魅力。特別是在總統制國家,尤其如此。廣告和電視特別展現領袖的形象,有時甚至不提他們的政黨,領袖們總是以充滿領袖魅力和遇事果斷但平和又細心的形象出現。例如在1988年法國大選中,“密特朗總統競選的成功完全是個人成功,他是一位大眾愛戴的父親般的現職總統,高尚,……到了一個幾乎是無黨派的程度”。 (3)政黨還不遺余力地向社會籌措資金,以爭奪到盡可能多的物質資源。因為“金錢是政治的母乳”,誰擁有更多的金錢,誰獲勝的可能性就越大!半m然誰最有錢就能穩操勝券未必盡然,但是誰要是沒有錢就休想獲得任何重要的政治職位,這卻是千真萬確的! (4)各政黨通過對現任總統(總理、首相等)在位政績的評價,以攫取對己有利的權力資源。較為典型的是美國共和黨人羅納德·里根。里根兩次競選總統的口號都是“你們比4年前生活得更好嗎?”這句很平常的話,卻很有份量,勝過千軍萬馬。1980年,“你們比4前生活得更好嗎?”將卡特逐出白宮;1984年,“你們生活得更好嗎?”使里根留在了白宮。 另外,各政黨還經常通過提供某些社會服務,以博取人們的好感知支持,如政治學者羅斯金所說:“一些美國政黨甚至提供社會服務。紐約的坦慕尼丁就為歐洲移民提供周到的服務,它在幫助他們尋找工作和住處的同時就將他們招到民主黨的麾下。” 總之,政治競爭與政治權力資源的爭奪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占有充分的權力資源,是政治主體奪取國家權力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可以看出,政治競爭與我們日常所說的政治斗爭是不同的。政治斗爭是指“在人類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中,各種社會政治力量或政治集團,為奪取國家政權,維護和鞏固國家政權而進行的一種具有對抗性或暴力性的活動及其形式!彼哂兴膫特征:核心是國家政治權力的問題;實質是階級之間的斗爭;性質具有對抗性或暴力性;主體是各種社會群體政治力量。 政治學界一般認為,政治斗爭是政治發展的直接推動力量,是變革社會的巨大杠桿。但這種“推動”是以破壞現存政治秩序為代價的,它的負面效應不容小覷。事實證明,對政治發展起較大作用和直接作用的,往往是在穩定的政治局面下的政治競爭而非政治斗爭(關于政治競爭的作用,下文將進行探討)。
二、關于政治競爭的學說
政治競爭產生于近代西方社會,但是從理論上對其加以系統論證卻是現代社會的事情。長期以來,古典民主學說在整個西方占主流地位。古典民主理論發源于古希臘,為17、18世紀啟蒙思想家洛克、盧梭承襲并發展。古典民主理論認為民主就是人民的統治,或由人民治理國家。用亞里士多德的話說,就是“人人輪番當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統治者是被統治者,被統治者也是統治者。 根據這一看法,人民有權利實行自我統治,他們也應當實行自我統治,盧梭指出:“在一個真正的自由的國家里,一切都由人民親自動手! 但是20世紀西方社會發展的現實卻對古典民主理論提出了巨大的挑戰。人們發現,有史以來,特別是資本主義產生以來,人民從未實行過有效的統治,他們總是被統治。正如熊彼特所說:“人民實際上從未統治過,但他們總是能被定義弄得像在統治! 實際上,“人民的統治”往往被某些別有用心的政客(如希特勒)所利用,成為他們加強絕對統治、淫辱人民的藉口。早在20世紀70年代,在“萬馬齊喑”的時代,顧準先生就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在《直接民主與“議會清談館”》一文中,他尖銳地指出:“奢望什么人民當家作主,要不是空洞的理想,就會淪入借民主之名實行獨裁的人民擁護者之列! 現代社會政治發展不需要古典民主理論那種抽象的原則,而是需要一種貼近生活、更加實際的民主理論,正是在這種背景下,以熊彼特為代表的政治競爭理論應運而生。
(一)熊彼特的競爭領導權理論
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 1883-1950),美籍奧地利人,當代西方頗負盛名的經濟學家和政治理論家。1942年,他出版了生前最后一部著作《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又譯《資本主義、社會主義與民主主義》),在對古典民主學說批評的基礎上,提出了政治競爭理論,在他看來,這一理論“更忠實于生活,同時它拯救了民主方法的倡導者使用這個名詞時所指的許多意義”。
如前所述,古典民主理論強調“人民的統治”,強調民主制度的首要目的在于把決定政治問題的權力授予選民,而把選擇代表,通過這些代表將人民的意志付諸實施視為第二位。顯然,古典民主理論是建立在人民有能力實施統治這一假設之上的。熊彼特通過對政治過程中的人的本性的分析,提出了相反的觀點。第一,熊彼特認為,人們在“群集”影響下,道德上的約束或文明方式都會突然消失,而爆發出原始沖動、幼稚行為和犯罪傾向。不管是哪一個議會,哪一個委員會,或者是由十幾位60歲開外的將軍組成的軍事委員會,都會流露出草民鬧事時那種驚心動魄的特征,表現為責任心的削弱,思考力水平的低下和對外邏輯影響的較多的敏感。第二,熊彼特認為,人們的思想感情極易屈服于廣告術和其他宣傳方法的影響,不能理性地作出政治決定。第三,熊彼特指出,人們對那些直接與他家庭、他自己、他的商業往來,他的嗜好等有利害關系的事情,一般會表現出興趣與責任,但是一旦涉足到與私人利益缺乏直接聯系的全國和國際事務領域時,人們的興趣會不斷減弱!霸诘湫凸竦男睦斫洕鷮W中,重要政治問題和他們的夠不上嗜好的業余興趣及不負責任的閑談主題處于同等地位。這些問題看來如此遙遠,它們根本不像業務上的計劃;國內國際大事中的危險可能根本不會成為事實,要是真的來到,它們可能證明不很嚴重;人們覺得自己進入一個虛幻的世界! 對于一個普通公民來說,他在打橋牌方面所花費的精力,往往多于熟諳某個政治問題所費的精力,并往往能表現出他的聰明才智和清醒頭腦。而“典型的公民一旦進入政治領域,他的精神狀態就跌落到較低水平上。他會毫不猶豫地承認,他辯論和分析的方法是幼稚的,局限于他實際利益的范圍。他又成為原始人了! “人民是扶不起來的阿斗”。基于這樣的分析,熊彼特指出,“民主政治并不意味也不能意味人民真正在統治---就‘人民’和‘統治’兩詞的任何明顯意義而言---民主政治意思只能是:人民有接受或拒絕將要來統治他們的人的機會! 這樣,熊彼特對民主社會中人民的作用進行了重新界定。人民的作用不是實行統治,也不是對許多政治問題作出政治決定或選擇能實現這些決定的代表,而是將選擇作出政治決定的人。人民能否決定和影響公共決策,決策的結果是否有利于共同的幸福,都是無關緊要和意義不大的問題。只要有著普遍產生政治領導人的程序,只要每隔一段時期公民可以選擇或罷免統治者,民主就是充分的和完善的。由此,熊彼特推出了政治競爭與民主政治的關系:“民主方法就是那種為作出政治決定而實行的制度安排,在這種安排中,某些人通過爭取人民選票取得作決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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