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17079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釋義
- 作者:曹康泰 陳邦柱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4年12月
- 入庫時間:2005-1-13
- 定價:14
圖書內容簡介
沒有圖書簡介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釋 義
第一章總則………………………………………(1)
第一條(立法宗旨)……………………………(1)
第二條(適用范圍和測繪定義)………………(4)
第三條(測繪性質和各級政府責任)…………(9)
第四條(測繪管理體制)………………………(11)
第五條(測繪技術原則)………………………(16)
第六條(鼓勵測繪科學技術進步)……………(17)
第七條(外國人來華測繪)……………………(19)
第二章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22)
第八條(測繪基準的設立和采用)……………(22)
第九條(測繪系統的建立和采用)……………(24)
第十條(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建
立)……………………………………(27)
第三章基礎測繪…………………………………(29)
第十一條(基礎測繪性質、定義和分級管
理)………………………………(29)
第十二條(基礎測繪規劃和實施)……………(32)
第十三條 (軍事測繪規劃和海洋基礎測
繪規劃)……………………………(34)
第十四條 (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及財政預
算)…………………………………(35)
第十五條(基礎測繪成果更新)………………(37)
第四章界線測繪和其他測繪……………………(39)
第十六條(國界線測繪)………………………(39)
第十七條(行政區域界線測繪)………………(41)
第十八條(地籍測繪規劃與管理)……………(44)
第十九條(權屬界址線測繪)…………………(46)
第二十條(工程測量和房產測繪)……………(48)
第二十一條(建立地理信息系統中的數
據使用)…………………………(50)
第五章測繪資質資格……………………………(52)
第二十二條 (測繪資質管理和測繪資質
條件)……………………………(52)
第二十三條(測繪資質審查)…………………(57)
第二十四條 (測繪活動準則和測繪項目
發包承包)………………………(59)
第二十五條 (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
格)………………………………(62)
第二十六條(測繪作業證件)…………………(63)
第二十七條(資質證書、執業資格證書、
測繪作業證件式樣)……………(64)
第六章測繪成果…………………………………(66)
第二十八條(測繪成果匯交)…………………(66)
第二十九條 (測繪成果保管和保密測繪
成果的管理)…………………(68)
第三十條(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71)
第三十一條(測繪成果的使用)………………(72)
第三十二條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
布)………………………………(74)
第三十三條(地圖管理)………………………(75)
第三十四條(測繪成果質量管理)……………(77)
第七章測量標志保護……………………………(80)
第三十五條(保護測量標志的義務)…………(80)
第三十六條 (永久性測量標志設立明顯
標記和委托保管)………………(83)
第三十七條 (工程建設避開永久性測量
標志與拆遷永久性測量標
志)………………………………(84)
第三十八條 (測繪人員使用永久性測量
標志)……………………………(86)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測繪行政
主管部門保護測量標志的
責任)……………………………(87)
第八章法律責任…………………………………(90)
第四十條 (擅自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
標系統和采用不符合國家標
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法
律責任)……………………………(90)
第四十一條 (擅自采用國際坐標系統和
擅自發布重要地理信息數
據的法律責任)…………………(93)
第四十二條(未取得測繪資質從事測繪活
動和以欺騙手段取得測繪資
質證書的法律責任)………………(97)
第四十三條(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從
第五十五條 (關于本法生效日期的規定)……(130)
第二部分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133)
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
法(修訂草案)》的議案…………………………(145)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的
說明………………………………………………(146)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151)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測繪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162)
關于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三個法律草案主要問
題修改意見的報告(節錄)………………………(167)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中華人
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的審議意見………(170)
地方和中央有關部門對測繪法(修訂草案)的
意見………………………………………………(179)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分組審
議測繪法(修訂草案)的意見……………………(187)
中央有關部門、企業和專家對測繪法(修訂草
案)的意見………………………………………(192)
我國測繪事業發展及《測繪法》實施的現狀和
存在的主要問題…………………………………(197)
新疆、青海測繪工作的基本情況和有關方面
對測繪法(修訂草案)的意見……………………(207)
依法促進測繪事業發展……………………………(213)
后記…………………………………………………(215)
事測繪活動或者允許其他單
位以本單位名義從事測繪活
動的法律責任)…………………(101)
第四十四條 (測繪項目發包單位違法發
包測繪項目的法律責任)………(104)
第四十五條 (測繪單位將測繪項目轉包
的法律責任)……………………(107)
第四十六條 (未取得測繪執業資格擅自
從事測繪活動的法律責任)……(109)
第四十七條 (不匯交測繪成果的法律責
任)………………………………(110)
第四十八條 (測繪單位因測繪成果質量
不合格的法律責任)……………(113)
第四十九條 (違反地圖管理規定的法律
責任)……………………………(116)
第五十條 (違反測量標志保護規定的法
律責任)……………………………(117)
第五十一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違法
在我國進行測繪活動的法
律責任)…………………………(121)
第五十二條 (行使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
權的機關)………………………(123)
第五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
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
本法規定的法律責任)…………(124)
第九章附則……………………………………(129)
第五十四條 (關于制定軍事測繪管理辦
法的規定)………………………(129)
第五十五條 (關于本法生效日期的規定)……(130)
第二部分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133)
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
法(修訂草案)》的議案…………………………(145)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的
說明………………………………………………(146)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151)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測繪法(修訂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162)
關于農村土地承包法等三個法律草案主要問
題修改意見的報告(節錄)………………………(167)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中華人
民共和國測繪法(修訂草案)》的審議意見………(170)
地方和中央有關部門對測繪法(修訂草案)的
意見………………………………………………(179)
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分組審
議測繪法(修訂草案)的意見……………………(187)
中央有關部門、企業和專家對測繪法(修訂草
案)的意見………………………………………(192)
我國測繪事業發展及《測繪法》實施的現狀和
存在的主要問題…………………………………(197)
新疆、青海測繪工作的基本情況和有關方面
對測繪法(修訂草案)的意見……………………(207)
依法促進測繪事業發展……………………………(213)
后記…………………………………………………(215)
總計2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