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4月10日到店發售:
歷經五屆司考洗禮 考生公認經典教材 首版以來最大一次修訂
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專題講座系列》六大變化
1. 民法部分根據物權法全新撰寫,修訂篇幅達1/3
2. 刑法部分根據最新修正案與司考犯罪構成理論及命題趨向的變化重新撰寫近1/3
3. 商經法改由名師李建偉、張海峽親筆捉刀,重新撰寫
4. 順應司考命題變化趨勢,各科大幅更新應考基本理論闡述
5. 全套購買贈送時長3小時名師導讀DVD光盤
6. 根據2007命題趨勢及新法精心增編大量應試新題
司法考試中的刑法
2007年修訂版代前言
一、刑法在司法考試中的地位與價值
建設法治國家的宏偉目標中,刑事法治是極為重要、不可分離的一個部
分。刑法與民法一樣是實體法,與刑法相對應的程序法主要是刑事訴訟法,對
于民法、刑事訴訟法已經分別在其他幾本專題講座中作了詳細的、具有針對性
的討論。與民法相比,刑法與社會生活的聯系沒有民法那樣緊密,很多考生對
于刑法問題的認識沒有對于民法問題認識那么深切;與刑事訴訟法相比,刑法
尤其是分則部分的系統性、程序性沒有刑事訴訟法那么強,知識點有些零散。
然而,刑法在過去的律師資格考試及現在的司法考試中的分值一直居高不下,
隨著司法考試改革的深入,刑法分值比較恒定:如在600分制下,刑法部分占
總分值的1/6至1/7。刑法的題型也是十分廣泛,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
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文書寫作題都有其身影。基于刑法本身的深厚而
龐雜和案例分析題的特點,刑法的案例分析題也是比較難以把握的。基于以上
特點,刑法成為許多考生通過司法考試的攔路虎,刑法部分得分一直較低與此
也是不無關系的。
明確了這些特點,我們就要摸索規律并解決問題。刑法要解決的核心問題
在于什么樣的行為構成犯罪以及處以何種刑罰。而對這兩個核心問題,刑法典
又分為總則和分則加以規定。在司法考試中,總則部分一直是司法考試的核
心,而分則部分的重點內容也不容忽視(把握分則的重點就顯得尤為重要。
而本書也將其列為重要任務之一)。不僅如此,刑法學還體現了司法考試難度
的提升與加強理論考查的命題導向;有很多教科書中所沒有涉及的,甚至在刑
法理論界尚有爭議的問題在近幾年司法考試中也屢屢出現。把握了以上的命題
導向,我們才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復習。
二、本講座的特色
基于多年從事刑法學研究和司法考試刑法教學輔導的經驗,筆者認為面對
刑法學科的基本規律,司法考試中要想在刑法上有所突破,在全面通讀教材、
熟悉法條的基礎上,抓住重點、突破疑難點勢在必行,實現教材內容、法典規
定、單行刑法與相關解釋完美結合、融為一體確有必要。本專題即是此認識的
載體和努力的結晶。關于刑法學部分的專題,筆者著力注重并有以下幾個問題
需要同讀者諸君交流:
(一)三位一體
本書的內容,并未嚴格遵守刑法教材的編寫體例,而是充分照顧到了司法
考試等法律專業(職業)考試的特點,針對應試復習的要求,較好地實現了
法學理論、立法規定、實例試題三位一體的應試教材的編寫要求。這也是本叢
書的初衷。
另外,三位一體在本書中還體現為指定教材、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釋三者緊
密而有機的結合。對于廣大考生而言,如何準備法典之外的大量司法解釋一直
是個頭痛的問題,而刑事立法、司法解釋更甚。與其他部門法不一樣,刑法不
是僅有一兩個較為全面、集中的解釋或者意見,而是涉及刑法問題的立法、司
法解釋十分繁多。 自97’新刑法生效以后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或者聯合作出的刑事立法、司法解釋多達90余件,
而且刑法的立法、司法解釋的一個突出的特點是一一零散。刑法的立法、司法
解釋許多就是針對刑法典某一條文而作出的,至多是針對某個小制度或罪名而
作出,并非系統性的針對刑法典全文的解釋,這無疑加大了考生的復習難度。
對于考生而言,弄清這么繁多而又十分零散的立法、司法解釋與刑法典是何關
系,是否都要掌握,如何掌握,掌握到什么程度以及司法考試的考查角度等都
是棘手的難題,而這又正是司法考試的重點之一。刑法部分專題正是著力幫助
考生解決這個問題。筆者遵循命題規律,對繁多的立法、司法解釋加以取舍,
并將其與刑法一起穿插于各相關知識點之間,而不單獨零散介紹,徹底實現三
位一體。可以負責任地說,能夠作為考點的刑事法條、立法、司法解釋的內容
基本不超出本刑法部分專題的范圍。“附子法條”部分也都是相對而言較為重
要的、可能涉及考點的問題,并對內容較多的立法、司法解釋,也都是以考點
為基礎有所摘錄的。
(二)詳略得當
本書作為司法考試的刑法專題研究,不同于面面俱到、但因篇幅所限和教
材性質所限不便展開的指定教材或其他推薦教材。本部分專題立足于應試教育
和司法考試試題設計的基本規律,力爭詳略得當,欲將司法考試可能考的內容
盡收賬下,而將司法考試不可能考的內容排除在外或者一筆帶過,力求每一專
題都能做到考點集中, 以幫助考生迅速抓住重點和難點,將有限的時間和精力
用在最應該用的地方(這在司法考試復習應該是最重要的)。從這個角度上
講,本書對于應試復習具有較明顯的優勢。這一點在分則部分體現得最為明
顯,如對于一些常見的重點罪名如交通肇事罪、搶劫罪、盜竊罪、貪污罪、受
賄罪等大書特書,盡量深入細致;而對其他司法考試中很少涉及到的章節條文
內容則簡要提醒,如分則第一章、第七章、第十章60多個法條近80個罪名僅
用一個專題(最后一專題),3000多字概括。
(三)理論品性
筆者的寫作目的是要寫成一部幫助廣大考生征服司法考試的教輔用書,使
本書又是一部對刑法重要理論問題、重大制度、重點罪名專題闡述的理論教
材,如對轉化犯現象、包容犯現象、復合行為等的分析、考驗期滿后才發現緩
刑與假釋期間犯有新罪或漏罪如何處理等問題,這是其他輔導用書甚至一般教
材中所沒有的,而這也是復習應對司法考試所必要的。究其原因,主要是注意
到刑法學本身體系性強、理論深厚的特點,也是考慮到近些年來國家法律職業
資格考試(以前的律考和現在司法考試)越來越注重對基本理論的考查、難
度逐漸提高的趨勢, 同時也是出于盡力避免當前司法考試輔導資料內容普遍雷
同、重復建設現象嚴重的弊端的考慮,從而為廣大考生提供更豐富、更多樣、
更有針對性的選擇權利。這對于考生復習應試無疑是大有裨益的。
(四)個性風格
本講座的專題內容都來源于廣大學員朋友數年來復習備考的真切感悟,是
貼近司法考試輔導實際的,是從“實踐” 中提煉出來并受到學員認可的。此
外,鑒于刑法問題的復雜性,為了進一步說明問題或者引中問題, 同時又為了
保證讀者閱讀時的連貫性和有興趣者更深入的探究,筆者在分析的時候用了些
注釋。其實,整部專題都是對自己多年來研習刑法的較為全面的梳理和集中總
結, 自認為是灌注了心血的!我以為,作為一名教師,能將自己所學所知深入
淺出地講解給不同程度、不同層次的受眾者確屬不易, 因為只有“深入”才
能“淺出”。
(五)修訂思路
2007年的修訂,是在2003年以來的四個版本尤其是2006年版本的基礎
上,同時深入探究了2006年司法考試中的刑法命題新特點及其趨勢并充分考
慮了廣大考生朋友的諸多建議。修訂的主要內容、思路在于:
一是內容的適當擴充與形式的進一步調整。鑒于刑法學理論體系的自成一
體性及內容的龐大,此行刑法部分仍單獨作為叢書的一冊, 內容上既有精簡更
有擴充的同時,形式也有一定程度的調整,即將2006年版本的45個專題調整
為48個專題,這次調整絕非僅僅形式上的調整,更多的是內容上和深度上的
適當擴充。主要出發點在于:鑒于近來年刑法理論考察的深入,本次修訂特增
加“刑法基本原理”,并列為第一專題,內容涉及刑法淵源、分類、刑法特
質、刑法機能、刑法解釋等刑法學本體論問題;此為其一;其二.全面反映
2006年司考刑法真題,并進行針對性分析;其三,在犯罪構成理論方面,考
慮到理論界關于我國傳統犯罪構成要件理論的重大變革之討論,本專題初步借
鑒大陸法學遞進式犯罪論體系以取代傳統的四要件論,為此,從第四至第九專
題,詳細解說了“構成要件該當性一違法性一有責性”的體系;同時,又考
慮到廣大學員朋友已有的知識儲備及對傳統四要件的熟知,在該遞進式犯罪論
體系的大框架下,將傳統四要件的各犯罪構成要素有機融合,這樣以避免備考
過程中的知識斷裂與沖突,此可謂本修訂版的最大“變革”。
二是理論的適當加深。基于司法考試的特點尤其是結合近四年刑法部分命
題的新思路與新趨勢,本次修訂主要著力點之一就在于進一步提高其理論品
性,正視理論難點熱點、不回避爭議問題,在刑法重要理論問題、重大制度在
原版的基礎上又所加深,如刑法上因果關系、不作為犯罪中作為義務之義務來
源的具體判斷、原因自由行為、期待可能性理論、片面共犯問題、數罪并罰的
特殊情形、犯意轉化與另起犯意、量刑規則適用、法條競合等,同時對刑法分
則中的重點罪名如交通肇事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侵占罪、貪污罪及
受賄罪等,增加了理論色彩。
三是實例(案例、試題) 的適當加大,對近兩年的刑法部分真題本修訂
中大多都有所反映,而且本次修訂中新增加的案例、試題均有一定的難度、都
能說明一定的疑難問題。通過這次修訂后,使得本講座涉及的案例與試題達到
千余例。
四是將新近通過的相關法律規范、立法解釋及司法解釋盡入之中。從字數
上來說,本次修訂既有刪減更有增加:刪減了不合時宜的案例和文字表述,增
加的部分不僅包括2006年真題中的典型例題, 《刑法修正案(六)》、更多的
是理論闡述的篇幅以及可能成為考點的學界觀點。總體而言,本專題有變厚的
趨勢,這也是為應對近年刑法不斷加大難度、增強理論所作的積極反映。
為了方便讀者了解本書和查閱有關法律法規,在這里將刑法專題所涉及的
法律文件在此作一羅列(這些法律、法規文件名稱在文中均用簡寫,特此說
明):
三、法律文件
(一)以下法律文件全面被闡述和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
外匯犯罪的決定》
3.刑法修正案(一)、(二)、(三)、(四)、(五)、(六)①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
三條第二款的解釋》
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
二十八條、第三百四十二條、第四百一十條的解釋》
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
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7.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
九十四條第一款的解釋》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
一十三條的解釋》
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章
瀆職罪主體的解釋》
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信
用卡規定的解釋》
1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出
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規定的解釋》
1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文
物的規定適用于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古人類化石的解釋》
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法時間效力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
題的規定》
1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
16.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承擔刑事責任
范圍問題的復函》
1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
釋》
18.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涉嫌犯罪單位被撤銷、注銷、吊銷營業執照或
者宣告破產的應如何進行追訴問題的批復》
1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
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問題的批復》
20.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單位有關人員組織實施盜竊行為如何適用法律
問題的批復》
2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適用
死刑問題的批復》
2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
2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撤銷緩刑時罪犯在宣告緩刑前羈押的時間能否折
抵刑期問題的批復》
2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是否影響自首成立問題
的批復》
2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
28.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將公務用槍用作借債質押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
問題的批復》
2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
的批復》
3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
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問題的批復》
3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強奸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3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為索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拘禁他人行為
如何定罪問題的解釋》
3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拐賣婦女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3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搶劫過程中故意殺人案件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
3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行
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
3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
問題的解釋》
3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本單
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問題的批復》
4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
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復》
4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釋》
42.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國家工作人員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請示
的批復》
4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離退休后收受財物行為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
4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未被公安機關正式錄用的人員、獄醫能否構成失
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主體的批復》
45.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工人等非監管機關在編監管人員私放在押人員
行為和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行為適用法律問題解釋》
4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
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
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
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中涉
及錄音錄像制品有關問題的批復》
5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5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
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
(二)以下法律文件部分被闡述和分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
解釋》
4.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
規定(試行)》
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
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6.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
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走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二)
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釋》
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偷稅抗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
解釋》
1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
1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
的解釋》
1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
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解釋》
1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
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釋》
15.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經營食鹽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
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變造、倒賣變造郵票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
解釋》
1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倒賣車票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
18.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拐賣人口案件中嬰兒、幼兒、兒童年齡界限如何
劃分問題的批復》
1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采用破壞性手段盜竊正在使用的油田輸油管道
中油品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20.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
釋》
2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
2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偽造、販賣偽造的高等院
校學歷、學位證明刑事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解釋》
2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
2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
27.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
干問題的解釋》
2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
端、聲訊臺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
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刑事案
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0.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盜竊油氣、破壞油氣設備
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
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上述所謂“全面”被闡述和分析,是指該法律文件中所有主要內容(從
司法考試角度)全部被本書闡述和分析;“部分”被闡述和分析,是指該立法
規定中與司法考試相關的且與本書某一或某些專題相關的內容被本書闡述和分
析,本書未涉及的規定盡管有些甚至很多與司法考試相關,但不在本書體系之
列,故本書未予闡述和分析。
上述專題的選定是我們多年來司法考試教學輔導經驗的總結,基本內容及
體例形式是符合司法考試要求的,相信能夠有助于考生減負與解惑!本次修
訂,全面考察了近兩年司法考試命題的新動向,并結合了該屆若干典型試題的
分析。但效果如何,還需讀者諸君無情的檢驗與批評指正!愿意與讀者朋友繼
續交流和提高!
是為前言。
袁登明 謹識
2007年4月
Copyright © 1999-2024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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