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7408
- 書名: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最新增補法律法規及重點法條解讀
- 作者:法律考試中心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8年5月
- 入庫時間:2018-5-20
- 定價:48元
- 特價:33.6元,70折,省14.4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2018年法考大綱所有新增條文;深度詳解2018年修正的《憲法》、《監察法》等重要法條;詳解2018法考大綱所有新增條文命題要點。文中加陰影法條為2018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重要命題要點。
圖書目錄
"目錄
2018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收錄法律法規變化一覽表
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2次會議、2017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3次會議通過2017年5月8日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7〕10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6次會議、2017年7月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6次會議通過2017年7月21日公布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法釋〔2017〕1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0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刑事訴訟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7年6月20日發布自2017年6月27日起施行)法發〔2017〕15號
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11日全國人民大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自2018年3月20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5號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1999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規章制定程序條例
(2001年11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2號公布根據2017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修訂)
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
(2001年11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21號公布根據2017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于修改〈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的決定》修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
(2017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26次會議通過2018年2月6日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法釋〔2018〕1號
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2018年1月16日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法釋〔2018〕2號
商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
(2016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2次會議通過2017年8月25日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7〕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6年9月3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根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4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6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
(2012年4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6次會議通過2012年4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6號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1991年4月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
(最高人民法院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于2017年6月20日簽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仲裁司法審查案件報核問題的有關規定
(2017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27次會議通過2017年12月26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7〕21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17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28次會議通過2017年12月26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7〕22號
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6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6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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