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4398
- 書名: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
- 作者:陶希晉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08年4月
- 入庫時間:2008-5-28
- 定價:36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借鑒民法在調整商品關系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基本原理和制度,分析比較當代兩大法系中一些國家的學說和法例,按照傳統民法總則的體例,結合我國的國情,對我國民事活動和民法規范中的共通性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對于民法的體例、傳統民法總則的由來及其理論和現實意義、我國民法的體系和基本內容以及民法總則的各項具體制度,都作了開創性的研究并提出了一些獨到的見解。
此次再版,根據我國從有計劃的商品經濟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實,并根據新的法律、法規(如公司法、合同法、企業破產法、合伙企業法、物權法等)對本書作出了較大修正和補充。本書的出版將對我國制定一部完整統一的社會主義民法典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圖書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節 民法的概念和歷史沿革
第二節 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
第三節 我國民法的本質和基本原則
第四節 民法和鄰近法律部門的區別
第五節 我國民法的體系
第六節 新中國的民事立法
第七節 我國民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任務與完善
第二章 民事法律關系
第一節 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第二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第三節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第四節 民事法律事實
第三章 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
第一節 民事權利
第二節 民事義務
第四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節 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二節 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
第三節 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節 公民的人身權
第五節 監護
第六節 公民的住所
第七節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八節 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九節 合伙
第五章 法人
第一節 法人的概念和條件
第二節 法人制度的歷史發展和法人的分類
第三節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節 法人的機關及其責任
第五節 法人的清算
第六節 企業法人
第七節 非企業法人
第八節 聯營法人
第六章 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主體的國家
第一節 國家參與民事法律關系的必要性
第二節 國家作為民事主體的特殊性
第七章 物
第一節 物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物在法律上的分類
第三節 貨幣與有價證券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民事法律行為制度概述
第二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和構成要件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行為人
第四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內容
第五節 意思表示的真實
第六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
第七節 違法民事行為的種類及后果
第八節 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九章 代理制度研究
第一節 代理制度的產生及其歷史發展
第二節 代理的概念、適用范圍、基本分類和要件
第三節 代理權
第四節 無權代理及其后果
第十章 期日和期間
第一節 期日、期間的概念和意義
第二節 期間的分類和計算
第十一章 時效
第一節 時效概論
第二節 訴訟時效概述
第三節 訴訟時效的種類和期間
第四節 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