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38355
- 書名:民法案例(第二版)(21世紀高等院校法學系列基礎教材·案例教學用)
- 作者:張玉敏主編
- 出版社:中國人大
- 出版時間:2009年1月
- 入庫時間:2009-2-24
- 定價:29
圖書內容簡介
《民法案例》是21世紀高等院校法學系列基礎教材《民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5月第一版)的配套案例教學用書,所選案例按照《民法》的編、章順序編排,但不再分節,直接按章排序。
本書所收案例大部分是真實的案例,但是,為防止負面影響,除已經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上刊登的案例和其他已經公開發表的案例外,在保持案件所反映的法律關系不變的前提下,對案件發生地、當事人作了模糊處理。我們認為,這不會影響案例教學的效果。也有一部分案例是根據教學內容的需要編寫的。
圖書目錄
緒論 民法案例解析指導
第一章 民事法律關系
案例1 討論案例:鄉政府簽訂的合同是否屬于民法的調整對象
案例2 討論案例:指出本案的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
案例3 討論案例:法律事實和法律關系
第二章 民事主體
案例4 教學案例: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簽合同的效力
案例5 教學案例:某大學是否應當為其開辦的有限責任公司償還貸款
案例6 討論案例:出資不實應在虛假出資的限度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案例7 教學案例:法人分立后,其原來的債務如何承擔
案例8 討論案例:兼并者是否要對被兼并企業未披露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案例9 討論案例:建深公司是否應當對其保管員的虛假證明行為負責
案例10 教學案例:個人合伙所欠債務如何處理
第三章 民事法律行為
案例11 教學案例:八千元買件市值不足八百元的皮衣是否顯失公平
案例12 討論案例:因出賣人弄錯價格而訂立的買賣合同可否撤銷
案例13 教學案例:雙方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為無效
案例14 討論案例:雙方為逃稅而確定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案例15 教學案例:戲謔的意思表示的效力
案例16 討論案例:買方對標的物認識錯誤,賣方不告知而為的民事行為屬于何種民事行為
第四章 代理
案例17教學案例:中國銀行合肥市桐城路分理處訴東方公司、合利公司抵押借款糾紛案
案例18 教學案例:信用社是否應當對代辦員收受存款的行為負責
案例19 教學案例:代收參展物品的行為是否構成隱名代理
案例20 教學案例:女友賣車的行為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案例21 教學案例:擅自加印掛歷侵犯著作權,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22 教學案例:代理人擅自以貨抵款造成的損失如何承擔
案例23 討論案例:法定代表人越權經營行為是否有效
案例24 討論案例:本案委托人是否可以直接請求買受人付款
案例25 討論案例:顧工等訴深圳青年雜志社等超越版權交易委托權限案
案例26 討論案例:業務員利用空白合同書訂立購買服裝的合同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第五章 時效
案例27 教學案例:向一個連帶債務人提出履行請求能否對其他連帶債務人發生中斷時效的效力
案例28 教學案例:請求權因訴訟時效完成而消滅,債權人還能否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案例29 討論案例:鋼鐵公司是否能夠通過訴訟強制承租人交付租金
案例30 討論案例:買來的房子居住近三十年,房主是否還可以要求返還
……
第六章 人身權
第七章 物權
第八章 合同
第九章 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
第十章 擔保
第十一章 繼承
第十二章 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