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0031
- 書名:西南民商法學階梯.第3卷
- 作者:趙萬一劉云生主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09年5月
- 入庫時間:2009-6-25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90年代中前期,隨著商品經濟浪潮對學校凈土的不斷侵蝕,社會對知識的鄙夷導致讀書無用論抬頭,并進而影響到學校師資隊伍的穩定,博士點申報中的延宕和錯失,使學校喪失了高層次人才培養的制控權,加之金平、楊懷英等老一輩學者相繼離退休和部分中青年教師的正常人才流動,使西政民商法學科的整體實力受到一定影響。但即使在學科發展中的最困難時期,留守西政的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師并未自怨自艾,更無頹廢之氣,臥薪嘗膽,迎難而上,逆境奮起,勇挑大梁,為本學科的歷史轉型與再次崛起提供了人才和知識儲備。90年代中后期以來,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西政民商學科的內外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特別是1997年博士學位授權點的獲得和2003年民商法學院的成立,使得西政民商法學科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在李開國、張玉敏、趙萬一等學科帶頭人的帶領下,本學科的全體同仁勵精圖治,拼搏進取,不但使學科師資規模達到創世紀的76人,而且在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學緣結構等方面都有了實質性改善,教學科研水平也上升到一個全新的高度。特別可喜的是一批青年教師步入教學科研的主戰場,積極嘗試用自己的努力和成就繼續譜寫西政民商法學科新的輝煌篇章。2004年至今,本學科在科研總量及科研項目方面一直高居全校第一,部分中青年學者無論是在講壇上,還是在社會影響方面,都不斷重復著前輩的光榮與夢想。
圖書目錄
民法之什
格式條款研究
論誠實信用原則
論侵權民事責任構成要件之損害
物的概念價值——由物的歷史演進歸結
公、私“爭斗”的“調停機制”——法人所有權在所有權社會化進程中的獨特功用
轉型時期的民法學與民法學的轉型
試論物權法基本原則的確定——兼評《物權法(草案)》的相關規定
合同因錯誤而被撤銷的信賴賠償責任
我國物權立法應否定間接占有制度
人格權理論的發展與個人信息保護制度的興起
商法之什
透視美國公司法上的董事忠實義務——兼評我國《公司法》對董事忠實義務之規定
證券內幕交易歸責原理探析
歐盟《對華紡織品特別限制措施行動指南》評述
論商法的制度價值——以制度經濟學的維度
論無形財產出資瑕疵及其救濟路徑——瑕疵擔保責任的類推適用
司法解散制度及其功能歸位——以司法解散與公司僵局破解的關系為視角
私法主體“有限責任”辨——兼談我國自然人破產制度建立之必要
婚姻法之什
財產歸扣制度研究
論我國家庭財產關系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習慣法與現代法的沖突與協調
無效收養制度的法律重構
論離婚扶養制度的發展趨勢
社會法之什
異化與回歸:我國城市土地儲備制度的正當性考辨
公司社會責任在中國的境遇與法律選擇
大學畢業生的平等就業權保障問題研究
房地產法之什
農地使用制度的永佃權模式選擇
住房保障的制度重構
本書共35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