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2520
- 書名:民間法思維/民間法文叢
- 作者:魏治勛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09年9月
- 入庫時間:2010-3-12
- 定價:28
圖書內容簡介
“民間法思維”的核心內容由三個部分構成確立民間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構、建構民間法研究的基本范式以及對民間法的核心概念進行辨析。民間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構就是關于民間法研究的“世界觀”,即我們關于政治國家——民間社會這種二元性框架的觀念。“世界觀”作為“范式”歸八其中的前提性構造,在很大程度上又具化為研究范式的核心要素決定著范式的基本內涵和型態。民間法研究范式的基本理論預設、規則與標準、專業研究題域的確定等都要受到其世界觀的指引和制約。在確立了世界觀與研究范式之后,才可能對核心概念進行考察和辨明,沒有不受世界觀和研究范式決定的所謂純粹的概念,概念作為我們對“事物是什么”的認識,總是以范式與世界觀的存在為前提并受之決定。因此,概念是思維運用范式的必然結果,同時又是任何理論必須依賴的建構基點和認知工具。由此,“民間法思維”的三個核心部分之間呈現出邏輯遞進的關系,并構成民間法研究理論思維之“大演繹”的基本結構。這樣,在我們厘清并界定了關于民間法研究的這一系列思維型式之后,一種常規性的、科學化的民間法研究就既是可能的,也是可欲的。
圖書目錄
總序
導論 現代性語境下的民間法問題與民間法思維
一、“民間法”何以成為一個問題?
二、“民間法”概念作為一個問題
三、“民間法思維”的框架與含義
第一章 民間法研究的前提性架構及其張力
一、分析框架:“情境一話語”框架的引入
二、情境探源:“市民社會”的源流與變遷
三、關系求證:市民社會規范與市民社會秩序塑造
四、實證與辨思:對“韋伯式問題”的一種解答
五、歷史透視:民間社會與民間法在近現代中國之遭遇
六、意義追問:在法治的真實與虛幻之間
第二章 民間法研究范式的迷思與辨正
一、民間法研究范式的迷思
二、范式在民間法研究中的適用性
三、民間法研究范式的概念與基本內涵
四、對民間法研究范式純粹性的澄清
第三章 民間權力合法性研究范式與民間法的功能指向
一、傳統與變遷:民間權力分析范式的解釋力基礎
二、批判與重構:民間權力合法性結構的基本內涵
三、交往與融合:大小傳統共塑民間法治未來
第四章 “事實性民間規范”及其法律方法論意義
一、“事實性民間規范”的事實存在
二、“事實性民間規范”的規范特征
三、“事實性民間規范”的知識屬性
四、“事實性民間規范”的法律方法論意義
五、事實的規范力量
第五章 基于規范法學立場的民間法核心概念區分
一、“習慣”與“習慣法”等概念的混淆與區分策略
二、英文中表達“習慣”與“慣例”的語詞及其意義
三、“習慣”(Custom)與“慣例”(Usage)的混淆與意義區分
四、“習慣”與“慣例”的本質區分點:規范性及其根源
五、“習慣”和“慣例”的不同司法識別標準與司法功能
第六章 “民間法消亡論”的內在邏輯及其指頭
附錄 帕特里克·格萊恩:對“習慣”的俘獲、重構和排斥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