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44874
- 書名:物權法與擔保法:對比分析與適用
- 作者:高圣平著
- 出版社:人民法院
- 出版時間:2010年10月
- 入庫時間:2010-10-3
- 定價:59
圖書內容簡介
物權法實施后,關于物權法與擔保法之間的制度差異的對比分析,以及物權法擔保物權編新制度的理解與適用問題引起了學者間的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也適時地啟動了物權法擔保物權編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對于如何準確把握物權法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并在司法解釋澄清物權法頒布以來的一些模糊認識,成了我們目前的緊要任務。
圖書目錄
總 論
第一章 物權法擔保物權編與擔保法的比較
一、從經濟合同法到物權法:我國擔保物權體系的形成
(一)擔保法之前的擔保物權制度
(二)擔保法、物權法之下的擔保物權制度
二、物權法擔保物權編對擔保法的突破與發展
(一)完善了擔保物權體系
(二)擴充了擔保物的范圍
(三)完善了擔保物權公示的效力
(四)修正了擔保物權的實現規則
三、物權法擔保物權編的不足與前瞻
(一)擔保物權的從屬性與重復利用
(二)擔保物權的設立程序與物權擔保的采用
(三)不動產擔保物權與經濟生活的擔保需求
(四)規則的原則化與具體適用
(五)擔保登記與交易安全
四、物權法擔保物權編與擔保法適用的時間效力問題:以物權法第8條、第 178條、第247條為中心而展開
(一)擔保法與物權法的規定不一致的,如何適用法律
(二)擔保法與物權法相一致的,如何適用法律?
(三)如何理解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票據法等法律關于擔保物權的規定與物權法之間的關系?
(四)物權法擔保物權編能否參照適用于物權法施行之前的擔保行為
(五)可以參照適用物權法擔保物權編的具體情形
五、物權法擔保物權編的檢討與完善:以動產擔保為中心
(一)動產擔保制度的最近發展與國際趨勢
(二)我國法上動產擔保物范圍規定的檢討與完善
(三)我國法上動產擔保權公示制度的檢討與完善
(四)我國法上動產擔保優先順位規則的檢討與完善
(五)我國法上動產擔保權實行制度的檢討和完善
(六)小結
六、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對照適用表
第二章 非典型擔保的效力 ——以讓與擔保為中心
一、解釋論視野下的非典型擔保:基于物權法定主義的分析
(一)物權法定主義在我國法上的確立
(二)物權法定之“法”的界定一
(三)物權法定的內容
(四)讓與擔保違反物權法定主義的后果
二、立法論視角下的非典型擔保
(一)非典型擔保的比較法考察
(二)我國物權立法中的爭議及其解決
三、讓與擔保的成文化
(一)比較法視野下的讓與擔保
(二)我國法上的應然態度:本書作者的觀點
四、結語
第三章 人的擔保與物的擔保并存時的責任承擔 ——以物權法第176條為分析對象
一、混合共同擔保中的責任優先問題
(一)混合共同擔保中責任優先問題之學說評價
(二)我國物權法第l76條責任優先規則之檢討
二、混合共同擔保中的求償問題
(一)混合共同擔保中求償問題的不同見解
(二)我國物權法第l76條求償規則之檢討
(三)混合共同擔保中求償數額的計算
三、混合共同擔保中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的責任承擔問題
(一)“物的擔保責任與人的擔保責任平等說”之下的推論
(二)我國法上的觀點及其評價
第四章擔保物權的行使期間 ——以物權法第202條為分析對象
一、比較法視野下的擔保物權行使期間
(一)域外立法例之比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