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是刑法學教學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根據文字、視頻資料介紹案件的法律事實,通過設定焦點問題,引導學生分析探究案件背后的法理,可以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但是,我們發現,學生經過整個教學過程之后,在處理實際案件時仍然無從下手,面對當事人提供的各種生活事實材料、公安機關的卷宗,不能準確地提煉出需要分析解決的法律事實,更無法展開“三段論推理”。究其原因,主要是課堂教學展示的案例往往是經過加工提煉的案件法律事實,有的甚至是起訴書、判決書上的“事實認定”部分,缺少需要排除的干擾事實。在案例分析中,學生已形成利用所有已知條件分析得出案例結論的思維定式,在有諸多干擾事實存在的情況下,很難準確地提煉出那些對定罪量刑有意義的案件事實,從而導致實務中的困惑。
針對這一問題,編者通過對德國學者羅伯特。阿列克西的法教義學的理解以及對貝卡利亞的司法三段論研究,參考陳興良教授等學者的刑法方法論研究成果,結合教學實踐經驗,構建了“全景”刑事案例分析模式,并將其整理成書,希望對提升學生案件分析的綜合能力有所幫助。
“全景”刑事案例分析是指在刑事案例分析課程中,引入寫實性案例,強調案例的全景事實展示,使學生接觸到的信息是基本未經加工的案件“生活事實”,從而強化和提升學生法律推理和實務能力,克服法學畢業生由知識到能力轉化的瓶頸效應。“全景”刑事案例分析在案例選取上突出了“真、懸、爭、論、罰”五個不同于傳統刑事案例分析選材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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