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3302
- 書名:公共健康法原論
- 作者:李燕.金根林著
- 出版社:政法大學
- 出版時間:2014年12月
- 入庫時間:2015-4-15
- 定價:33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內容共十章,第一部分對健康、公共健康和公共健康法的概念進行了梳理與定義,研究了公共健康法的方法論問題;第二部分“基本體系”對調整公共健康的幾個重要法律部門的調整內容、功能進行研究;第三部分主要研究公共健康法的基本主題,即政府行使國家公共健康公權力與個人權利兩者之間的沖突與平衡問題。最后在余論中,對公共健康法研究中的高度政治化傾向及狹隘化傾向予以分析,探討現代公共健康法研究的三種模式,有利于公共健康法范圍的合理定位,促進公共健康法的研究開展。
圖書目錄
前言1
第一部分 基本概念
第一章 公共健康與公共健康法概述
一、健康概述/
(一)健康的法律價值/
(二)健康概念的演變/
二、公共健康概述/
(一)公共衛生概念之辨析/
(二)公共健康概念之梳理/
(三)公共健康概念之提出/
三、公共健康法概述/
(一)公共健康法的概念和核心要素/
(二)公共健康法的特征/
(三)我國公共健康法的淵源/
(四)我國公共健康法律體系的特點/
第二章 公共健康法方法論
一、公共健康法律調整方法及作用/
(一)公共健康法律調整的方法和工具/
(二)公共健康法律調整的作用/
二、公共健康法規:一種系統化的評估/
(一)用公共健康法調整的必要性評估/
(二)公共健康法的可實施性評估/
(三)公共健康法的實施評價/
(四)對規范效果的評價/
第二部分 基本體系
第三章 憲法:公共健康法的基礎設計
一、憲法對政府公共健康義務的確認/
(一)積極的憲法與政府公共健康義務/
(二)消極的憲法與政府公共健康義務/
二、憲法對政府公共健康權力的基礎設計/
(一)政府行使公共健康權力的基礎來源/
(二)政權組織形式與公共健康權力分配/
(三)國家結構形式與公共健康權力分配/
三、憲法對政府公共健康權力的限制/
(一)公民權利的憲法確認:政府公共健康權力的底線/
(二)憲法對公民個人權利不當限制的救濟/
第四章 公共健康治理與行政法
一、我國公共健康治理簡史/
(一)新中國成立初三十年:初創與治理/
(二)改革開放后:新生與變革/
二、公共健康治理與權力分配/
(一)公共健康權力分立/
(二)立法、執法和司法的部門聯動/
三、公共健康行政法概論/
(一)公共健康行政法/
(二)公共健康行政關系/
(三)公共健康行政執法依據/
(四)公共健康行政權力內容/
四、新型治理:理論與實踐/
(一)排污交易/
(二)協商立法/
(三)信息披露/
(四)合作治理/
第五章 侵權法:公共健康的私法間接調整規范
一、公共健康領域侵權類型/
(一)危險持有責任/
(二)危險行為責任/
二、公共健康領域危險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危險責任的起源:公共健康的需求/
(二)公共健康領域危險責任之違法性要件/
(三)公共健康領域危險責任之損害要件/
(四)公共健康領域危險責任之因果關系要件/
三、公共健康領域侵權損害賠償/
(一)復合侵權的責任分擔/
(二)懲罰性賠償/
(三)風險分擔/
四、侵權法調整公共健康的積極作用/
(一)填補損害/
(二)懲罰侵權/
(三)分配責任/
(四)預防損害/
(五)行為自由與權益保護之平衡/
五、侵權法調整公共健康的消極作用/
(一)增加交易成本/
(二)影響企業判斷/
(三)阻礙扼殺創新/
(四)產生錯誤引導/
第六章 公共健康的刑法調整
一、用刑法調整公共健康/
(一)刑法調整公共健康的必要性/
(二)危害公共健康犯罪的刑法規定/
二、刑法調整公共健康的機能/
(一)法益保護機能/
(二)行為規制機能/
(三)保障人權機能/
三、刑法調整公共健康的負面作用:以艾滋病預防之刑法規范為例/
(一)道德風險產生/
(二)傳染性疾病的污名化加重/
(三)悖論和行為模式改變/
第七章 公共健康全球治理與國際公共健康法
一、全球化與公共健康:機遇與挑戰/
(一)全球化與公共健康全球治理機遇/
(二)全球化與傳染病的傳播/
(三)全球化與非傳染疾病及其他健康問題/
二、公共健康全球治理的歷史發展/
(一)19世紀主權國家治理的國際合作/
(二)二戰后公共健康全球治理與國際立法/
三、公共健康全球治理概況/
(一)治理主體與治理重點/
(二)公共健康國際法簡述/
四、環境全球治理與公共健康:一個新興的領域/
(一)環境健康與全球環境問題的產生/
(二)國際環保法的“井噴”與我國“受冷落”的環境健康/
第三部分 基本主題
第八章 國家的公共健康義務、權力及權力限制
一、國家公共健康義務之基礎/
(一)公共健康具有公共服務的屬性/
(二)公共健康關涉社會正義/
(三)公共健康“投入—產出”效益理論/
二、國家的公共健康權力/
(一)公共健康權力行使之正當性/
(二)公共健康權力行使之效用/
(三)公共健康權力對個人權利的制約/
三、個人權利:公共健康權力之制約/
(一)個人權利與公共健康權力之沖突/
(二)個人權利之相對性/
(三)公共健康權力之外部與內部制約/
第九章 公共健康領域隱私權的限制與保護
一、隱私權概述/
(一)隱私權概念/
(二)患者隱私權/
二、公共健康領域個人隱私權的限制/
(一)公共健康監控權力對個人隱私權的限制/
(二)醫事人員、醫療機構、疾病防控等機構的強制報告義務對個人隱私權的限制/
(三)出于保護危險地位第三人對個人隱私權的限制:政府的追蹤觀察權、醫事人員的警告義務及感染者本人的告知義務/
三、公共健康領域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一)現行法律框架下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二)完善公共健康領域個人隱私權的公法保護:制定公共健康信息隱私保護法的期待/
第十章 公共健康領域自己決定權的限制與保護
一、自己決定權的確立與內容/
(一)自己決定權的概念/
(二)自己決定權在醫療健康領域的體現/
二、公共健康領域自己決定權的限制/
(一)公共健康:強制醫療的基本價值/
(二)強制醫療權對知情同意權的限制/
三、公共健康領域個人自己決定權的保護/
(一)公共健康領域自己決定權的立法缺陷及保護/
(二)公共健康領域自己決定權保護的其他救濟機制/
余 論 公共健康法研究趨向
一、“進退兩難”的公共健康法研究/
(一)社會變遷中的高度政治化傾向/
(二)公共健康法研究狹隘化傾向/
二、現代公共健康法研究模式/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