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4341
- 書名:極端情形下擊落民用航空器的國際法研究/法學研究文庫
- 作者:尹生著
- 出版社:華中科技大學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入庫時間:2015-6-26
- 定價:38元
- 特價:32.3元,85折,省5.7元!
圖書內容簡介
9.11事件”后,世界上許多國家紛紛允許擊落被恐怖分子劫持的民用航空器,這一實踐對國際法不得使用武力的基本原則和不得對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原則性規定提出了尖銳的挑戰。本書從歷史視角,詳細介紹了在擊落民用航空器方面國際法規定的歷史變遷及其緣由,對比分析了二戰后所有擊落民用航空器事件的過程、爭執和合法性問題,論證了按照現代國際法,擊落有恐怖襲擊嫌疑的外國民用航空器是明顯違法的,但擊落國可以自衛、危難或危急情況為由主張解除其擊落行為的不法性。
鑒于迄今的國際法僅規定了不得擊落民用航空器,卻未明確規定何種情形下可以擊落以及怎樣擊落民用航空器,反恐新形勢下,國際法亟待正本清源,對單邊擊落行為的違法性、其不法性的解除情形和擊落的正當程序等一一作出明確規定,防止擊落行為無法可依導致非法使用武力的泛濫和對生命權的極端無視。
圖書目錄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問題的提出和研究意義
一、“9·11”事件后各國的表態和實踐
二、 各國表態和實踐的對比分析
三、 問題的提出和研究意義
第二節研究內容和研究方案
一、 國內外研究現狀和趨勢
二、 研究內容和基礎
三、 研究思路和方法
第二章二戰后擊落民用航空器事件的實證分析
第一節二戰后擊落民用航空器事件個案解析
一、 1952年蘇聯擊落法國客機
二、 1954年中國擊落英國客機
三、 1955年保加利亞擊落以色列艾爾奧爾客機
四、 1973年以色列擊落利比亞客機
五、 1978年蘇聯擊落韓國客機
六、 1983年蘇聯擊落韓國客機
七、 1988年美國擊落伊朗客機
八、 1996年古巴擊落“救援兄弟會”飛機
九、 1999年埃塞俄比亞擊落厄立特里亞飛機
十、 2001年以色列擊落黎巴嫩飛機
十一、 2001年烏克蘭擊落俄羅斯客機
十二、 20世紀90年代以來南美國家擊落販毒飛機
第二節二戰后擊落民用航空器事件綜合分析
一、 擊落民用航空器事件的對比分析
二、 擊落民用航空器的兩大誤區
第三章有關對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國際法律制度
第一節《聯合國憲章》的規定
一、 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原則
二、 聯合國會員國的自衛權
三、 聯合國會員國行使自衛權的嚴格限制
第二節國際航空法的規定
一、 領空主權原則的確立
二、 不得對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國際法規則的出臺
三、 系列航空保安公約的出臺
四、 有關國際航空運輸責任的國際條約的規定
第三節國際人權法和人道法的規定
一、 有關生命權的規定
二、 不得任意剝奪生命權
第四節國際反恐法的規定
第五節國際習慣法的規定
一、 形成中的國際習慣規則
二、 形成中的國際習慣規則的例外情形
第六節國際法在國內的實施
第四章擊落有恐怖襲擊嫌疑的民用航空器的合法性分析
第一節擊落行為明顯違反現代國際法
一、 擊落行為違反了不得使用武力的國際法基本原則
二、 擊落行為違反了國際航空法的原則性規定
三、 擊落行為背離了國際人權法中生命權不得克減的規定
四、 擊落行為違反國際人道法中民用物體不應成為攻擊或報復對象之規定
第二節擊落行為的不法性可因特定情形被排除
一、 自衛
二、 危難
三、 危急情況
四、 三種情形的對比分析
第三節擊落行為還需符合國際人權法的要求
第五章極端情形下擊落民用航空器的法律構建
第一節擊落民用航空器的正當程序
一、 擊落民用航空器的正當程序三部曲
二、 完善中國擊落民用航空器的程序規則
第二節擊落民用航空器的國際法律責任
一、 現行國際民用航空運輸責任制度述評
二、 恐怖襲擊語境下的民用航空運輸責任制度之重構
附錄
附錄一人權事務委員會有關生命權的第6、14號一般性意見
附錄二1944年《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三1966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四1977年《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五1984年《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三條修正案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六1999年《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七2010年《北京公約》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八2010年《北京議定書》締約國一覽表
附錄九1999年《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附錄十《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2有關攔截的規定(節錄)
目錄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