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7033
- 書名:《刑法修正案(九)》最新問答
- 作者:全國人大法工委編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5年11月
- 入庫時間:2016-1-31
- 定價:23
圖書內容簡介
為了便于司法工作人員、法律工作者和人民群眾學習《刑法修正案(九)》,準確理解和把握立法的精神和主要內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參與《刑法修正案(九)》立法工作的同志們撰寫了《刑法修正案(九)最新問答》一書,以問答的形式介紹了《刑法修正案(九)》條文的有關背景和含義,并結合司法實踐提出執法中應當注意的問題,供學習和工作中參考。
圖書目錄
1.為什么要在刑法中增加從業禁止的規定?
2.刑法中的從業禁止規定的適用對象、程序和期限是什么?
3.違反人民法院從業禁止的決定,有什么法律后果?
4.如何處理刑法中從業禁止的規定與其他法律、行政法規中從業禁止規定的關系?
5.對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執行死刑的條件作了哪些修改?
6.對罰金的繳納可以申請延期或者減免嗎?
7.數罪中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如何并罰?
8.數罪中被判處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被判處拘役和管制的如何并罰?
9.對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作了哪些修改?為什么這樣修改?
10.對資助恐怖活動培訓,為恐怖活動組織、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招募、運送人員的,應當如何處理?
11.為什么要將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準備的行為直接規定為犯罪?
12.哪些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準備的行為屬于犯罪?如何處罰?
13.為實施恐怖活動進行準備同時又構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處罰?
14.為什么要增加規定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犯罪?
15.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犯罪有哪些行為方式?如何處罰?
16.為什么要增加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制度實施的犯罪?
17.利用極端主義煽動、脅迫群眾破壞國家法律制度實施的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處罰?
18.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志的行為是犯罪嗎?對這種行為如何處罰?
19.什么樣的服飾、標志屬于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服飾、標志?
20.持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傳品的行為在什么情況下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21.如何認定持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傳品的“明知”?
22.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23.對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和走私假幣罪該如何處罰?
24.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構成犯罪的,該如何處罰?
25.對犯偽造貨幣罪的能判處死刑嗎?
26.對犯集資詐騙罪還能不能判處死刑?
27.為什么要將“強制猥褻婦女”修改為“強制猥褻他人”?
28.強制猥褻他人、侮辱婦女或者猥褻兒童的,對哪些情節應當加重處罰?如何處罰?
29.為什么要修改綁架罪加重處罰的規定?實踐中如何掌握?
30.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要一律判刑嗎?對這種行為如何處罰?
31.對于通過信息網絡實施侮辱、誹謗犯罪,被害人提供證據有困難的,怎么辦?
32.刑法是如何逐步加大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力度的?
33.哪些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屬于犯罪?如何處罰?
34.對單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能處罰單位嗎?
35.為什么要修改虐待罪“告訴才處理”的規定?
36.對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的,如何處罰?
37.幼兒園、養老院、醫院、福利院能成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的犯罪主體嗎?
38.有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的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處罰?
39.為什么要規定“多次搶奪的”即構成犯罪?
40.為什么要在刑法中增加“暴力襲警”的相關規定?
41.對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42.對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43.對偽造、變造身份證的犯罪作了哪些修改?買賣居民身份證會構成犯罪嗎?
44.為什么增加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的犯罪?
45.對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46.為什么要將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
47.為什么要將在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如何定罪處罰?
48.對為他人實施組織考試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為何要單獨規定為犯罪?如何定罪處罰?
49.對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行為如何追究刑事責任?
50.替人考試或者找人替考的行為是犯罪嗎?如何處罰?
51.為什么要在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中增加規定“單位犯罪”?如何處罰?
52.單位能夠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嗎?如何處罰?
53.為什么要增加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犯罪?
54.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的,在哪些情況下會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55.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履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處罰?
56.為什么要增加規定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網站、通訊群組、發布消息的犯罪?
57.哪些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網站、通訊群組、發布消息的行為屬于犯罪?如何處罰?
58.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網站、通訊群組、發布消息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處罰?
59.為什么將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提供幫助的行為規定為犯罪?
60.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提供哪些幫助的屬于犯罪行為?如何處罰?
61.為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提供幫助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如何定罪量刑?
62.為什么要修改擾亂無線電管理秩序罪的規定?
63.哪些行為構成擾亂無線電管理秩序罪?如何處罰?
64.為什么要在《刑法》中明確“醫鬧”方面的犯罪?如何定罪處罰?
65.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的是否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66.對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67.為什么要增加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的犯罪?如何處罰?
68.對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作了哪些修改?如何定罪處罰?
69.對組織、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作了哪些修改?如何定罪處罰?
70.為什么要將故意毀壞尸體和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骨、骨灰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
71.對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如何處罰?
72.為什么要增加關于虛假訴訟犯罪的規定?
73.虛假訴訟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處罰?
74.為什么要將泄露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信息的行為增加規定為犯罪?
75.哪些人泄露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的哪些信息屬于犯罪?如何處罰?
76.為什么要修改關于擾亂法庭秩序罪的規定?修改了哪些內容?
77.為什么增加拒絕提供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證據的犯罪?
78.明知有間諜犯罪或者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犯罪行為拒絕提供證據的,是否構成犯罪?如何處罰?
79.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作了哪些修改?為什么這樣修改?
80.對偷越國(邊)境罪作了哪些修改?
81.為什么要對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而偷越國(邊)境的行為,規定更重的刑罰?
82.為什么要增加規定非法生產、運輸制毒物品的犯罪?
83.為什么要提高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罪和走私制毒物品罪的法定刑?
84.哪些物品是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劑?
85.對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作了哪些修改?
86.對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如何處罰?
87.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是否屬于犯罪?如何處罰?
88.嫖宿幼女罪存廢的主要爭議是什么?
89.取消嫖宿幼女罪后,對這類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90.對貪污罪、受賄罪的處罰作了哪些修改?為什么這樣修改?
91.對貪污罪、受賄罪如何處罰?
92.為什么要加大對行賄罪的處罰力度?如何處罰?
93.為什么要增加規定為利用影響力向特定關系人行賄的犯罪?
94.為利用影響力向特定關系人行賄的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處罰?
95.為什么要在對單位行賄罪的規定中增加規定罰金刑?
96.對介紹賄賂罪如何處罰?
97.對單位犯行賄罪的如何處罰?
98.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處罰?
99.戰時造謠惑眾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如何處罰?
100.為什么規定《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錄
《刑法修正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