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69247
- 書名:中國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議(提交稿)
- 作者:于海涌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6年4月
- 入庫時間:2016-7-4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中國民法典的立法工作已經國家立法機關全面展開,這部《中國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議》則純屬作者個人進行學術研究的興趣之作,內容包括:
1.中國民法典編纂的基本思路。主要解決民法典和《民法通則》、2002年民法典草 案、民事單行法、司法解釋、公序良俗等之間的關系。
2.中國民法典編纂的立法體例。作者提出了“先總則,后分則” “先人身,后財產” “先權利,后救濟” “先國內,后涉外”的九編制設想。
3.中國民法典的條文起草。按照九編制對中國民法典的條文進行了整體設計。
2016年2月作者收到中山大學轉來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 [2016] 5號文件,征求對民法總則草案的修改意見,作者便將個人設計的民法總則編連同整部民法典立法建議稿一同直接提交給了全國人大法工委,希望這部個人設計的民法典草案能夠為全國人大的中國民法典編纂提供有益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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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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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法典編纂的基本思路和立法體例
一、中國民法典編纂的基本思路
(一)關于《民法通則》和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的安排
(二)關于現行民事單行法的安排
(三)關于最高法院民商事司法解釋的安排
(四)關于風俗習慣、交易慣例、司法判例和理論學說的補充作用
(五)關于法典編纂中的刪除、修訂和增補問題
二、中國民法典編纂中立法體例問題的爭議與思考
(一)人文主義和物文主義的問題
(二)債權編的問題
(三)人格權編的問題
(四)民事責任編的問題
(五)民法和商法之間的關系問題
(六)附編的問題
三、對中國民法典立法規劃的基本評價
(一)立法機關應該先制定民法總則,然后再制定民法分則
(二)立法機關應該先制定
貴州163權利法,然后再制定救濟法
(三)未來民法典編纂面臨的困難
四、中國民法典編纂關于“九編制”立法體例的構想
(一)“先總則,后分則”
(二)“先人身,后財產”
(三)“先權利,后救濟”
(四)“先國內,后涉外”
(五)中國民法典“九編制”的立法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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