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3381
- 書名:中國刑事審判指導案例7(增訂第3版刑事訴訟法)
-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庭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7年4月
- 入庫時間:2017-6-19
- 定價:236元
- 特價:188.8元,80折,省47.2元!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至五庭主辦的刑事審判業務指導和研究性刊物——《刑事審判參考》的合訂分解集成本。本次出版的增訂第3版在2012年出版的《中國刑事審判指導案例》(增補版)的基礎上,進行全新編排,根據案例所涉的核心法律問題,按照刑法總則、刑法分則各章罪名和刑事訴訟法體系重新分類編排;增補了《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至2016年卷刊載的指導案例、審判業務研討文章;此外,收錄了截至2016年底發布的相關刑事司法解釋、司法解釋性文件及其理解與適用。本冊是刑法總則分冊,全面收錄刑法總則相關指導案例、司法解釋及其理解與適用、相關業務指導文章等內容。
圖書目錄
指導案例
一、總則
(一)管轄
藍海詐騙案[第6號]——以傳真方式進行經濟合同詐騙案件如何確定審判管轄
閔光輝、馬占霖、帕麗旦木•買森木販賣毒品案[第551號]——如何確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轄
(二)辯護與代理
章來茍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案[第662號]——檢察官離任后在原任職檢察院辦理的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是否違反了回避制度,若違反了回避制度,應如何處理
陳某販賣、運輸毒品案[第733號]——律師在偵查階段先后接受有利害關系的兩名同案犯委托,在審判階段又為其中一人辯護的,如何處理
謝某搶劫案[第845號]——一審庭審結束后、審結前才委托辯護人參與一審訴訟的,人民法院是否準許以及如何確定程序問題案件發回重審的標準
(三)證據
王逸故意傷害案[第177號]——多份鑒定結論互相矛盾的應如何審查采信
王雪玲故意傷害案[第260號]——法庭獲取的新證據未經庭審質證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王勝平搶劫、強奸、盜竊案[第324號]——如何審查判斷被告人的翻供理由
王某故意殺人案[第343號]——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三項中的“證據不足”應當如何理解
何永國搶劫案[第497號]——審理共同犯罪案件后到案被告人時,對先到案共犯人的生效裁判文書所采信的證據如何質證
卞修柱搶劫案[第498號]——對推卸責任型翻供如何進行審查判斷
楊飛故意殺人案[第512號]——對于被告人拒不認罪且無目擊證人的案件,如何運用間接證據定案
寸躍先搶劫案[第572號]——死刑案件如何切實貫徹證據裁判原則
吳金義故意殺人案[第579號]——物證提取不全或來源不清案件的證據審查
張世明搶劫案[第590號]——非同案共犯供述的證明力認定
楊淑敏故意殺人案[第599號]——在被告人翻供的情況下如何根據供證關系定案
陳乃東故意殺人案[第654號]——對“零口供”案件如何運用間接證據定案
朱某故意殺人、盜竊案[第655號]——如何把握死刑案件的證明標準
陳亞軍故意傷害案[第656號]——直接言詞證據為孤證,其他間接證據不能形成完整證據鏈的,應依法作出無罪判決
伍金洪、黃南燕綁架案[第659號]——戶籍證明與其他證據材料互相矛盾時,如何認定被告人的年齡
羅某故意殺人、放火案[第682號]——辦理死刑案件如何把握“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
郭永明等綁架案[第684號]——戶籍登記與其他證據之間存在矛盾,如何準確認定被告人的年齡
何鄧平搶劫案[第686號]——已經原審庭審質證,但在重審階段未重新舉證、質證的證據,能否作為定案證據
徐科故意殺人、強奸案[第729號]——如何審查判斷被告人的翻供和辯解及如何結合被告人的庭前認罪供述認定案件事實
晏朋榮故意殺人、搶劫案[第738號]——關鍵證據存在疑點,無法排除合理懷疑的案件,應當宣告無罪
蘇光虎故意殺人案[第762號]——對死刑案件如何把握“證據確實、充分”的定案標準
王維喜強奸案[第763號]——關于瑕疵證據的采信與排除
胡建明搶劫案[第778號]——在被告人翻供的情況下,如何排除合理懷疑
鄭福田、傅兵搶劫案[第779號]——對共同犯罪案件,如何把握“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
屠桂軍等故意殺人案[第789號]——對共同犯罪中“零口供”的被告人如何認定其犯罪事實
范永紅、韓亞飛等搶劫、盜竊槍支案[第816號]——庭審后或者復核審階段發現庭審質證的證據存在問題的,應如何處理
汪久勝搶劫案[第817號]——被告人不如實供述的,如何根據在案證據認定其犯罪動機
喬某詐騙案[第851號]——公安機關的戶籍材料存在重大瑕疵的,如何認定被告人犯罪時的年齡
劉曉鵬、羅永全販賣毒品案[第869號]——如何把握非法言詞證據的認定標準與排除程序
黃友強貪污案[第871號]——在不同證據所證內容存在矛盾的情況下,如何判斷案件全案證據是否確實、充分
杜某故意殺人案[第877號]——如何把握“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黃某故意殺人案[第878號]——在故意殺人案件中如何認定證據是否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證明標準以及對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依法作出無罪判決對刑事審判工作具有哪些示范意義
邢某、吳某故意殺人案[第924號]——故意殺人案件中非法證據的審查判斷及處理
胡某故意殺人、強奸案[第927號]——除供述外沒有指向明確的證據,且供述不穩定、與其他證據相矛盾的案件,能否作出有罪判決
付代林故意傷害案[第928號]——如何審查人身傷害鑒定意見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劉海交通肇事案[第25號]——雇主應否對其雇員的非職務行為造成的損害結果負連帶賠償責任
于景森故意傷害案[第26號]——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范圍、當事人以及民事賠償的范圍、數額應如何確定
宋計劃交通肇事案[第314號]——審理被害人因犯罪行為致死的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應判處死亡賠償金(死亡補償費)
李洪前故意殺人案[第341號]——人民法院判處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賠償,應當實行全額賠償的原則
耿萬紅故意傷害案[第348號]——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否獨立參加附帶民事訴訟;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應否被列為附帶民事訴訟的共同被告人
高泳故意傷害案[第371號]——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致人傷害的,應由該法人或組織承擔民事責任
馬良生故意傷害案[第390號]——雇主是否應對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張德軍故意傷害案[第400號]——見義勇為引發他人傷亡的如何處理
張勇故意傷害案[第418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民事部分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程文崗等故意傷害案[第513號]——共同犯罪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與部分被告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如何處理
二、審判
(一)第一審程序
潘儒嶺故意傷害案[第317號]——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公訴轉自訴案件
陳金權故意殺人案[第523號]——故意殺人案件能否由人民法院作為自訴案件直接受理
姚乃君等非法行醫案[第561號]——對罪證不足的刑事附帶民事自訴案件可不經開庭審理直接駁回起訴
劉珍水侵占案[第573號]——涉眾型刑事自訴案件可以進行合并審理
王文勇、陳清運輸毒品案[第721號]——偵查人員出庭作證的范圍和程序
李冉尋釁滋事案[第798號]——法院變更公訴機關指控罪名的,在程序上如何處理?
(二)第二審程序
楊慶龍強奸、搶劫案[第154號]——檢察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口頭抗訴、在法定期限后提出書面抗訴的是否有效
李林故意殺人案[第222號]——二審法院能否采納出庭支持抗訴的檢察人員超出抗訴書范圍提出的抗訴意見
依火挖吉、曲莫木加、俄木阿巫販賣、運輸毒品案[第545號]——審理先歸案被告人過程中,在逃的共同犯罪嫌疑人歸案的,應如何處理
孫超等搶劫,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第765號]——抗訴期限屆滿后,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在支持抗訴時增加抗訴對象的,如何處理
邱垂江強奸案[第833號]——一審宣告無罪后,檢察機關提出抗訴并提供對定罪有重大影響新證據的,二審不得直接改判有罪
尹斌故意殺人、強制猥褻婦女案[第922號]——判處死刑的被告人在上訴期滿后申請撤回上訴的,如何處理
(三)審判監督程序
朱某、盧某假冒注冊商標案[第65號]——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被告人適用緩刑不能成為再審的理由
(四)查封、扣押、凍結財物及其處理
許俊偉、張建英合同詐騙案[第827號]——“繼續追繳”涉案財物執行主體和執行程序
(五)涉外刑事案件的審理和司法協助
馬爾丹•米歇爾涉嫌強奸引渡案[第227號]——引渡案件如何進行司法審查
沈容煥合同詐騙案[第578號]——涉外刑事案件中境外證據的審查與認定
自訴人橋本郁子訴被告人橋本浩重婚案[第748號]——涉外重婚犯罪的管轄及域外證據在刑事審判中的審核采信
三、執行
苗振經搶劫案[第230號]——被告人在被執行死刑前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伙同他人共同犯罪事實的應如何處理
吳秀龍等販賣毒品案[第799號]——對身患重病但因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看守所或者監獄拒絕收監的,法院如何處理
四、特別程序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
秦學榮搶劫、流氓、詐騙、侵占案[第44號]——被告人在審理期間死亡的,刑事責任、違法所得、民事責任應如何處理
(二)強制醫療程序
朱某被強制醫療案[第886號]——如何理解和適用強制醫療的條件
宋某被強制醫療案[第887號]——如何認定被申請人具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以及如何處理被申請人親屬提出的自行治療、看管的申請
榮某被強制醫療案[第888號]——如何理解和掌握強制醫療的實質性條件
高康球被強制醫療案[第889號]——強制醫療決定程序、機制的改進與完善
刑事立法、司法規范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根據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刑事訴訟法修改的主要內容介紹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2年12月20日法釋〔2012〕21號)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關于實施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規定(2012年12月26日發布)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2012年11月22日高檢發釋字〔2012〕2號)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12年12月13日公安部令第127號發布)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司法解釋工作的規定(2007年3月9日法發〔2007〕12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2010年11月26日法發〔2010〕51號印發)
《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實施細則(2015年5月13日法〔2015〕130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2007年1月15日法發〔2007〕2號印發)
二、總則
(一)管轄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范圍的規定(1998年5月11日高檢發釋字〔1998〕1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對服刑罪犯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在異地又犯罪應由何地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問題的批復(1998年11月26日高檢發釋字〔1998〕5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干規定(2005年5月24日法釋〔2005〕4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審理的案件實施法律監督有關問題的批復(2006年6月14日高檢發釋字〔2006〕1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范圍的若干規定(2012年7月17日法釋〔2012〕10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巡回法庭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16年12月19日法釋〔2016〕30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旅客列車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2001年8月23日公通字〔2001〕70號)
《關于旅客列車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辦理海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9月17日公通字〔2007〕60號)
(二)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判人員在訴訟活動中執行回避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11年6月10日法釋〔2011〕12號)
(三)辯護與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死刑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是否應為其指定辯護人問題的批復(1997年11月12日法釋〔1997〕7號)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關于規范法官和律師相互關系維護司法公正的若干規定(2004年3月19日法發〔2004〕9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2013年2月4日司發通〔2013〕18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辯護律師能否復制偵查機關訊問錄像問題的批復(2013年9月22日〔2013〕刑他字第239號)
《關于辯護律師能否復制偵查機關訊問錄像問題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辦理死刑復核案件聽取辯護律師意見的辦法(2014年12月29日法〔2014〕346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依法切實保障律師訴訟權利的規定(2015年12月29日法發〔2015〕16號印發)
(四)證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年6月13日法發〔2010〕20號印發)
《關于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年6月13日法發〔2010〕20號印發)
《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2013年10月9日法發〔2013〕11號印發)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2005年2月28日)
創建司法鑒定管理的新體制——《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
關于做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施行前有關工作的通知(2005年7月27日司發通〔2005〕62號)
人民法院對外委托司法鑒定管理規定(2002年3月27日法釋〔2002〕8號)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定(2001年11月16日法發〔2001〕23號印發)
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人名冊制度實施辦法(2004年2月9日法發〔2004〕6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2016年9月9日法發〔2016〕22號印發)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案例第7批第25號:
于英生申訴案(2016年5月31日高檢發研字〔2016〕7號印發)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案例第7批第26號:
陳滿申訴案(2016年5月31日高檢發研字〔2016〕7號印發)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導案例第7批第27號:
王玉雷不批準逮捕案(2016年5月31日高檢發研字〔2016〕7號印發)
(五)強制措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的解釋(2014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對涉嫌盜竊的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是否違法問題的批復(2011年1月25日高檢發釋字〔2011〕1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
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1999年8月4日公通字〔1999〕59號印發)
《關于取保候審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2000年8月28日高檢會〔2000〕2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依法適用逮捕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2001年8月6日高檢會〔2001〕10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2003年11月12日法〔2003〕163號)
《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在檢察工作中防止和糾正超期羈押的若干規定(2003年11月24日高檢發〔2003〕12號印發)
(六)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傷亡構成犯罪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復(2002年8月23日法釋〔2002〕28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傷亡構成犯罪的賠償訴訟程序問題的批復》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12月26日法釋〔2003〕20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答記者問(節錄)
(七)期間、送達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2000年9月22日法釋〔2000〕29號)
《關于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理解與適用
三、立案、偵查和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人民檢察院發出《通知立案書》時,應當將有關證明應該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問題的批復(1998年5月12日高檢發釋字〔1998〕3號)
人民檢察院
辦理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001年12月3日高檢發釋字〔2001〕4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2015年4月15日法釋〔2015〕8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審計署
關于建立案件移送和加強工作協作配合制度的通知(2000年3月23日審法發〔2000〕30號)
審計署、公安部
關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強工作協作配合的通知(2000年4月27日審法發〔2000〕42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監察部
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2006年1月26日高檢會〔2006〕2號)
《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的理解與適用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對報請批準逮捕的案件可否偵查問題的批復(1998年5月12日高檢發釋字〔1998〕2號)
公安機關適用繼續盤問規定(2004年7月12日公安部令第75號公布)
四、審判
(一)綜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2004年8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2002年8月12日法釋〔2002〕25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進一步加強合議庭職責的若干規定(2010年1月11日法釋〔2010〕1號)
《關于進一步加強合議庭職責的若干規定》的理解和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2010年1月12日法釋〔2010〕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2016年4月13日法釋〔2016〕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條文的理解與適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規則(2003年11月3日法發〔2003〕19號印發)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關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裝問題的通知(2015年2月10日法〔2015〕45號)
《關于刑事被告人或上訴人出庭受審時著裝問題的通知》的理解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