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77121
- 書名:打官司就是打證據:醫療糾紛證據指引/打官司就是打證據
- 作者:陳曉東
- 出版社:中國法制
- 出版時間:2018年3月
- 入庫時間:2018-4-24
- 定價:32
圖書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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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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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醫療糾紛常識導讀
第一節 醫療糾紛案件基本情況
一、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律適用
二、醫療糾紛案件的特別問題
第二節 醫療糾紛術語解讀
一、法律術語
二、醫療術語
第三節 醫療糾紛解決途徑及訴訟流程
第四節 醫療糾紛常見證據簡介
一、身份證明材料
二、病歷材料
三、其他關鍵證據
第二章 醫療糾紛典型案例及證據指引
第一節 案由和訴訟主體
1. 在民事訴訟中,醫療糾紛的案由應如何確定?
2. 醫療侵權案件中,應如何確定患方當事人?
3. 兩個以上醫療機構為共同被告時,如何確定醫療機構的責任?
4. 缺陷兒“不當出生”的賠償權利主體及責任范圍是什么?
5. 如何確定醫療產品責任案件中的被告?責任如何分擔?
第二節 醫療損害與免責
1. 醫療侵權案件中,如何證明醫療機構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2. 醫療侵權案件中,醫療機構如何舉證證明自己存在免責事由?
3. 醫療侵權糾紛中,醫療機構是否可以患者欠費為由,提起反訴?
4. 醫患雙方達成的調解協議,在什么情況下應被撤銷?
第三節 病歷與舉證責任
1. 醫療糾紛訴訟中,病歷應由誰提交? 不能提交病歷的,承擔何種責任?
2. 病歷未妥善封存導致無法鑒定時,如何確定醫療機構的責任?
3. 如何確定病歷的真實性、完整性?對當事人提出質疑的病歷,法院應如何審查?
4. 醫療侵權案件中,瑕疵病歷是否可以作為鑒定材料使用?如果可以,如何使用?
5. 醫療糾紛中,因竊取病歷等妨礙行為導致無法鑒定的,如何處理?
6. 發生醫療爭議后,應如何保全電子病歷?
第四節 醫療鑒定及救濟
1. 醫療侵權案件中,無法通過現有的證據材料判斷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以及與患者的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當事人又不申請鑒定的,如何處理?
2. 司法鑒定意見作出后,當事人不服并申請重新鑒定,何種情況下可啟動重新鑒定?
第五節 特別情形之權責劃分
1. 醫務人員告知急診患者轉院時,患者發生損害,醫療機構對此是否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 患者在醫療機構就診過程中死亡,是否應作尸檢,如未作尸檢將產生何種法律后果?
3. 對于無過錯輸血引發的損害后果,醫療機構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 患者病愈后拒不出院,醫療機構該如何維權?
5. 患者在就診過程中遭遇過度檢查,應如何維權?
第三章 醫療糾紛常用文書及寫作指導
一、醫療糾紛和解協議書
二、授權委托書
三、民事起訴狀
四、管轄權異議申請書
五、民事答辯狀
六、民事反訴狀
七、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
八、先予執行申請書
九、鑒定申請書
十、民事上訴狀
十一、民事再審申請書
十二、強制執行申請書
附錄:醫療糾紛常用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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