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2284
- 書名:刑法分論案例研習
- 作者:吳之歐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19年8月
- 入庫時間:2019-8-25
- 定價:42
圖書內容簡介
前言
我國《刑法》自1979年頒布實施以來,于1997年又進行了全面的修訂,至今已先后頒布了十個刑法修正案,刑事立法活躍化的時代已經來臨。對《刑法》的修訂是我國基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刑法保護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維護國家社會安定的實際需要作出的,而歷經這幾十年的立法過程,刑法的體系和結構也在日臻完善和科學。長期以來,高等院校的刑法學課堂主要以法律文本和教科書理論的單向教授為主,這對于法律這門應用學科而言是遠遠不夠的,尤其是當學生們離開學校,步入社會,面對紛繁復雜的具體案情,如何在浩如煙海的理論和法條進行檢索,是刑法學教育的重點也是難點。
本書在體例上以我國刑法分則的條文結構為中心分散列舉,以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指導案例和各地法院公開的典型案例為切入點,在每個案例開篇以“研讀指導”提出問題,激發讀者的思考,結合該案涉及的“相關法條”和“案情介紹”進行“案例評析”。每個案例的分析和解讀都從“重點示意圖”、“疑難點釋析”和“知識點梳理”三個部分層層解讀,從法院的判案依據、該案的疑難焦點和定罪量刑的依據及標準進行剖析,建立和提高讀者對具體案件進行分析的邏輯能力。這種體例有如下幾種優勢:(1)彰顯了刑法典的核心地位;(2)由散而統一;(3)由靜態之法而為動態之法。通過這種體例形式在保證刑法典主體性地位的同時,按原有法律文本的體系體現了靜態之法的全貌,從而使得法典的適用呈現出動態性。
本書為使用者快速查閱、綜合理解和正確運用刑法規范提供了便捷的途徑,也為刑法教學人員和學生分析、研究、比較中國刑法提供了頗有價值的案例研習資料,同時還是法律的本科生和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學生學習的工具書。期望通過編者的辛勤努力和創造性勞動,在保持法典文本完整性,樹立法典權威和核心地位的同時,為法律的研習者、使用者省卻檢索之苦和時間耗費。
圖書目錄
目錄
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1張某某間諜案
間諜罪
■2葉朝紅等放火案
放火罪
■3賴貴勇爆炸案
爆炸罪
■4古計明、方振華投放危險物質案
投放危險物質
■5李躍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危害公共安全“碰瓷”敲詐勒索
■6艾某某某等組織、領導恐怖組織、故意殺人案
恐怖組織罪
■7呂某劫持船只、汽車案
劫持船只、汽車罪
■8郝林喜、黃國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
破壞公用電信設施
■9周某某違規制造、銷售槍支案
違規制造槍支
■10王召成等非法買賣、儲存危險物質案
非法買賣危險物質
■11郭繼東私藏槍支彈藥宣告無罪案
私藏彈藥
■12孔德明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攜帶危險物品
■13胡斌交通肇事案
交通肇事
■14謝忠德危險駕駛案
危險駕駛
■15杜亞軍重大責任事故案
重大責任事故
人身權利、民主權利
■16劉祖枝故意殺人案
故意殺人幫助自殺
■17姚國英故意殺人案
故意殺人家庭暴力
■18張德軍故意傷害案
見義勇為故意傷害
■19高泳故意傷害案
職務行為民事責任
■20王海濤等組織出賣人體器官案
出賣人體器官
■21張甲、張乙強奸案
強奸輪奸
■22雷小飛等非法拘禁案
索債扣押
■23張興等綁架案
致使被綁架人死亡
■24武亞軍、關倩倩拐賣兒童案
出賣親生子女
■25朱斌等強迫勞動案
強迫勞動
■26鄧家文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案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社會管理秩序
■27陳奇妨礙公務案
妨礙公務罪
■28馬再祥、趙東旭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案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29李駿杰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30余勝利、尤慶波聚眾擾亂交通秩序案
聚眾擾亂交通秩序
■31徐健、冉哲銘聚眾斗毆案
聚眾斗毆罪
■32秦志暉誹謗、尋釁滋事案
尋釁滋事罪
■33張寶義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34周幫權等人賭博案
賭博罪
■35吳榮平妨害作證、洪善祥幫助偽造證據案
妨害作證罪
■36陶茂橋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
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
■37劉大力倒賣文物罪
倒賣文物罪
■38周兆鈞非法行醫案
非法行醫罪
■39楊某污染環境案
污染環境罪
■40林鎮濤、莫品何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案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41蔡軼等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案
組織賣淫罪
■42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王欣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制作、復制、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