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87222
- 書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法律制度研究
- 作者:薛建蘭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0年12月
- 入庫時間:2021-3-30
- 定價:82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嘗試從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基礎理論入手,詳細論證資源型經濟轉型與財稅法律制度的邏輯關系,并以此為立基點,著眼財稅權配置和制度運行兩個維度闡釋了現行財稅法律制度對于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和制約,在借鑒國外資源型經濟轉型有益財稅制度的提出上,從稅權配置、理論完善和制度創新三個方面提出了完善資源型經濟轉型財稅法律制度的具體對策建議。
圖書目錄
"目 錄
緒 論
一、本書研究的理論價值和應用價值
二、本書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與財稅法的內在關聯
(二)資源型地區的財稅權配置研究
(三)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政法律制度
(四)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稅收法律制度
三、本書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本書的基本觀點和創新之處
(一)基本觀點
(二)創新之處
第一章 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基礎理論
一、資源型經濟界定
(一)資源型經濟界定的文獻綜述
(二)本書對資源型經濟的界定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界定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背景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內涵
(三)資源型經濟轉型的方向
(四)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目標
三、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基本理據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經濟學理論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的法學價值
四、資源型經濟轉型與財稅法的內在關聯
(一)正關聯——促進與保障
(二)負關聯——制約與阻礙
第二章 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法律制度梳理及評析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法律制度梳理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政法律制度梳理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稅收法律制度梳理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財稅法制度評析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政策化
(二)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立法位階低
(三) 促進轉型發展的財稅制度缺乏針對性
(四) 地方缺乏必要的財稅立法權
第三章 現行財稅權配置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分稅制的不合理性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分稅制對資源型經濟轉型地區財權的影響
(二)分稅制對資源型經濟轉型地區事權的影響
(三)分稅制對資源型經濟轉型地區財政轉移支付的影響
二、地方稅收立法權缺失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關乎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物質保障
(二)關乎資源型地區的治理效率
(三)關乎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制度布局
三、稅收收益權分配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地方主體稅種缺失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二)地方稅收入規模較低對資源型經濟的影響
第四章 現行財政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制約
一、預算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制約
(一)資源型地區預算收入無法得到保障
(二)資源型地區支出責任過重
(三)資源型地區預算扶持機制不完善
(四)預算績效評價機制不健全
二、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制約
(一)財政轉移支付立法位階低
(二)中央對資源型地區財政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
(三)專項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向資源型經濟轉型傾斜不足
(四)資源型地區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缺乏針對性
(五)橫向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缺位
(六)財政轉移支付法律責任設置不合理
第五章 現行稅收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增值稅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營改增”后收入共享制度無法平衡資源型經濟轉型財政收支
(二)增值稅法律制度對產業結構調整的肯定性評價作用缺位
(三)增值稅法律制度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及循環經濟發展的作用有限
二、資源稅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稅制要素不完善
(二)資源稅費改革帶來的問題顯現
(三)資源型地區資源稅增長潛力大與增長乏力矛盾突出
三、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 環境保護稅征收力度較小對資源型經濟轉型作用有限
(二)費改稅后環境保護稅收入用途不明晰
(三)環境保護稅稅收激勵措施存在不合理之處
四、企業所得稅優惠制度對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影響
(一)對資源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發展的影響
(二)對現代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影響
(三)對自主創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作用有限
(四)對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效應逐年遞減
第六章 國外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及借鑒
一、國外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
(一)日本北九州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
(二)德國魯爾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
(三)美國休斯敦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
(四)法國洛林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制度
二、國外資源型經濟轉型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一)采取激勵性減稅措施改善資源型地區投資環境
(二)加大財政補貼對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的扶持力度
(三)加強財稅法律制度對新興產業的導向作用
(四)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參與資源型經濟轉型
第七章 合理配置資源型地區財稅權的建議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背景下分稅制的完善
(一)堅持分稅制的基本方向
(二)注重中央宏觀調控和地方財政自主性的辯證統一
(三)保證事權和財權的一致性
(四)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二、適度賦予資源型地區稅收立法權
(一)適度賦予資源型地區稅收立法權的理論支撐
(二)適度賦予資源型地區稅收立法權的現實意義
(三)適度賦予資源型地區稅收立法權的實踐要求
三、擴大資源型地區的稅收收益權
(一)擴大資源型地區稅收收益權的必要性
(二)擴大資源型地區稅收收益權的可行性
(三)擴大資源型地區稅收收益權的具體舉措
第八章 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法律制度理論完善
一、促進和保障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政策法律化
(一)資源型地區財稅政策法律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資源型地區財稅政策法律化的路徑
二、資源型地區財稅立法體例和原則
(一)資源型地區財稅立法原則
(二) 資源型地區財稅立法體例
三、資源型地區的財稅立法路徑
(一)授權立法
(二)先行先試
(三)憲法監督
四、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激勵
(一)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激勵概述
(二)資源型地區財稅激勵原則
(三)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激勵方式
第九章 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政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預算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保障資源型地區預算收入
(二)適度減輕資源型地區支出責任
(三)完善資源型地區預算扶持機制
(四)健全資源型地區預算績效評價機制
二、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盡快制定財政轉移支付專項法律
(二)調整和完善中央對資源型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結構
(三)完善促進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的專項轉移支付法律制度
(四)優化資源型地區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法律制度
(五)構建生態資源補償橫向轉移支付法律制度
(六)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合理設定財政轉移支付法律責任
第十章 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稅收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增值稅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調整中央與資源型地區的增值稅收入共享制度
(二)強化增值稅法律制度對“長尾”產業結構調整的肯定性評價作用
(三)加大增值稅法律制度對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力度
二、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資源稅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完善稅制要素
(二)不斷完善資源稅費體系與資源稅征管體制
(三) 穩定資源稅收入與降低資源稅比重相統一
三、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環境保護稅收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一)適當提高環境保護稅率以助力轉型發展
(二)明確環境保護稅收入使用用途
(三)完善環境保護稅稅收激勵措施
四、促進資源型經濟轉型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制度創新研究
(一)完善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完善資源型地區現代農業產業化發展的所得稅優惠制度
(三)完善資源型地區自主創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稅收激勵制度
(四)完善資源型地區扶持中小企業稅收激勵制度
結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