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6190
- 書名:證券領域內幕交易犯罪的認定規則及刑事辯護要點
- 作者:柏利忠,何川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4月
- 入庫時間:2024-4-25
- 定價:68
圖書內容簡介
"內幕交易罪的特殊性既體現在內幕交易行為領域的專業性,也體現在內幕交易罪犯罪構成的模糊性(比如“利用”要件是否必要?),以及證明標準和證明責任與其他犯罪的不同(交易行為明顯異常的證明責任劃分及出罪抗辯)等。同時,內幕交易手段和目的交織,跨期限、跨市場操作等表現出復雜性,也使得此類犯罪的法律適用難以準確界定。
本書以司法案例研究和部分行政案例梳理與分析為基礎,以理論基礎穿插說理,闡述了內幕交易和內幕交易犯罪的基本內容,并對內幕交易主體及主觀要件的行刑異同、證券內幕交易案件中關于內幕信息認定與抗辯理由、內幕信息價格敏感期的認定與辯點、內幕交易犯罪構成的特殊要件——因果關系與歸責問題、常見的內幕交易行為樣態及行為結果歸責問題,以及司法案例中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罪的抗辯理由歸納及司法觀點,內幕交易違法所得司法認定及實務等重點專題內容進行了系統理分析。
同時,本書梳理提煉了典型案例規則并收錄了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
圖書目錄
"目 錄
第一章 緒 論
一、內幕交易的概念
二、內幕交易的特點
三、內幕交易當罰性探析
(一)內幕交易行為嚴重破壞市場交易秩序
(二)內幕交易行為嚴重干擾市場功能發揮
(三)內幕交易行為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
四、內幕交易行政監管及內幕交易主體范圍的演進
(一)正式國家級文件第一次提及“內幕交易”
(二)內幕交易行業監管的開始
(三)“內幕交易”行政立法沿革及行政監管的全面建立
(四)內幕交易的刑事立法沿革
五、內幕交易罪的犯罪構成
(一)犯罪的主體
(二)犯罪的主觀方面
(三)犯罪的客體
(四)犯罪的客觀方面
六、內幕交易刑事司法認定與行政認定的異同
(一)內幕交易行為刑事司法認定的法律依據
(二)內幕交易行為行政認定的法律依據
(三)內幕交易行為刑事司法認定及行政認定的相同點
(四)行政認定及刑事認定的不同點
七、內幕交易刑事司法認定中的難點
第二章 內幕交易主體及主觀要件的行刑異同
一、現行內幕交易行政處罰的主體依據
(一)《證券法》對于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歷次修改
(二)法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是否當然具有主體身份
(三)內幕交易行政認定主體身份認定范式變化
二、內幕交易刑事案件主體認定的范式
(一)“認定”情況下,內幕交易主體的司法認定范式與行政認定相同,均是依據事實進行認定
(二)“推定”情況下,內幕交易主體的司法認定范式比行政認定更為嚴苛,具有規制刑事程序啟動的作用
三、內幕交易的主觀要件
(一)內幕交易案件主觀要件是否是必需要件
(二)行政處罰的主觀要件內容
第三章 證券內幕交易案件中關于內幕信息認定與抗辯理由
一、內幕信息的構成要件
二、信息重大性的判斷標準和抗辯理由
(一)信息重大性的判斷標準
(二)信息重大性要件的抗辯理由
三、非公開性的判斷標準和抗辯理由
(一)我國非公開性的判斷標準
(二)非公開性的抗辯理由
四、相關性是不是內幕信息的構成要件
五、內幕信息是否要求具備準確性或完整性
第四章 內幕信息價格敏感期的認定與辯點
一、內幕信息敏感期的法律規定
二、實務中如何把握內幕交易敏感期的認定
(一)內幕信息敏感期具有客觀性也具有個體性
(二)不能脫離具體信息內容來談內幕信息敏感期,在內幕信息敏感期起始時間的認定上應著重考察是否已具備“重大性”
三、行政機關對于內幕信息敏感期的認定是否不可撼動
第五章 內幕交易犯罪構成的特殊要件
——因果關系與歸責問題
一、“利用內幕信息”是否應當納入內幕交易罪犯罪構成要件評價
二、何處安放“利用內幕信息”這一要件
(一)部分構成要件理論介紹
(二)傳統四要件犯罪構成理論如何評價內幕交易之“利用”要素
(三)德日新三階層犯罪構成體系中“利用內幕信息”因素的評價
三、需要“利用內幕信息”的構成要件要素的原因
四、歸責目的下“利用”要素與“知悉”要素的應當關系
五、刑法因果關系中的歸因與歸責
第六章 常見的內幕交易行為樣態及行為結果歸責問題
一、自己實施內幕交易行為的結果歸責問題
(一)使用他人賬戶炒股的歸責問題
(二)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與內幕交易部分競合下的結果歸責問題
(三)行為人利用個人掌握的內幕信息并利用公司賬戶進行交易的行為,結果能否歸責于公司
二、泄露內幕信息情況下的結果歸責問題
(一)過失泄露內幕信息要不要承擔責任
(二)泄露內幕信息能否適用推定
(三)如何理解“泄密—受密型”內幕交易行為與泄露內幕信息之間處罰數量不對等的現象
三、建議他人實施內幕交易行為的結果歸責問題
(一)將“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認定為內幕交易行為的教唆犯和泄露內幕信息行為的正犯的不同辯護意義
(二)“泄露—建議”復合型行為的歸責問題
第七章 司法案例中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罪的抗辯理由歸納及司法觀點
一、內幕交易類犯罪刑事案件通用辯點及司法觀點
(一)行為人具有自首或立功情節的,一般從輕或減輕處罰
(二)認罪認罰、坦白、退贓、已接受行政處罰、預繳罰金等均屬于從輕量刑情節
(三)無社會危險性和再犯可能性,一貫現實表現是緩刑適用的主要考察內容之一,同時行為人行為時的職業身份對緩刑適用有直接影響
(四)利用類案裁判同案同判法理進行抗辯
(五)利用犯罪形態理論來進行抗辯
(六)利用共同犯罪中作用小、系從犯進行抗辯
(七)利用行為已過追訴時效進行抗辯
二、內幕交易主體要件的辯點
(一)未獲取內幕信息的事實抗辯
(二)多級傳遞型內幕交易案件中的主體抗辯問題
(三)以知悉內幕信息的非積極性和非違法性來抗辯不是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
(四)意圖排除聯絡、接觸的非正常化,從而進行主體要件抗辯
三、內幕交易類犯罪主觀要件的辯點
(一)內幕交易及泄露內幕信息罪不是目的犯,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牟利或避損的主觀故意,也不要求固定是為己或為他,以不具有為自己牟利的主觀惡意來進行抗辯不能獲得支持
(二)法律認識錯誤情況下,主觀惡性不深,依法可從輕處罰
(三)泄露內幕信息罪中,雖持主觀故意,但結合泄露行為的目的、情形、參與程序、有無獲利等綜合考慮,若主觀惡性小,造成危害小,可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主觀惡性辯點的提出要有事實基礎和邏輯基礎
四、內幕信息及內幕信息的價格敏感期的辯點
(一)以所知信息的非完整性、不具有準確性來抗辯所獲知信息不是內幕信息
(二)對重要性判斷的標準提出質疑,否定內幕信息形成之日的行政認定或司法認定
(三)以相關信息已被媒體揭露、被市場吸收、廣泛傳播等為由,對內幕信息構成要件的非公開性進行抗辯
五、交易行為異常性的辯點
(一)以控方證明交易行為明顯異常的證據不足進行抗辯
(二)以交易相關股票有正當理由和正當信息來源來抗辯交易異常性
(三)以不存在借貸杠桿、全倉交易未超出歷史交易標的股票來抗辯交易異常性
(四)以符合國家救市政策作為正當理由來對交易行為的違法性進行抗辯
(五)以交易行為符合以往交易習慣進行抗辯交易行為的異常性
六、因果關系構成要素方面的抗辯
(一)以相關交易有正當信息來源來抗辯交易行為與內幕信息不具有因果關系
(二)利用交易系基于獨立分析判斷來抗辯交易行為與內幕信息直接存在因果關系
(三)以相關交易純屬巧合或偶然而對行為結果與內幕信息之間因果關系提出抗辯
(四)以賣出行為非本人實施而對交易結果的歸責提出抗辯
七、違法所得方面的抗辯理由
(一)一審判決前尚未出售股票的違法所得計算問題
(二)內幕交易虧損下罰金刑
(三)共同犯罪情況下違法所得的計算
(四)行為人既泄露內幕信息給他人,又自己進行內幕交易,其違法所得的確認問題
(五)交叉買賣下違法所得的計算問題——結合有利于被告人原則的辯點
八、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認定函、調查報告等材料的證據資格問題
(一)行政認定函在內幕交易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二)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行政認定函》是否具有證據資格
(三)裁判要旨及司法導向
九、其他一些額外的思考
(一)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是否有犯罪未完成形態?如何利用刑法總則關于犯罪形態的理論爭取更好辯護效果
(二)內幕交易犯罪辯護意見邏輯自洽與辯護效果是否存在最優兼容
(三)“禁止二次推定”證據規則的司法樣態考察
第八章 內幕交易違法所得司法認定及實務
一、違法所得的概念
(一)“違法所得”的實體概念(部分)
(二)“違法所得”的程序性規則
(三)違法所得的法律后果
二、內幕交易類案件中違法所得的司法認定規則
三、違法所得的辯護
(一)辯護人在“三層”方面的辯點——賬面獲利的法條依據是否存在
(二)辯護人在“兩維”方面的辯點——共犯情形下罰金之辯
(三)辯護人在“一個有利于”方面的辯點——在不同節點、不同算法中取最有利于被告人的算法
第九章 刑事審判參考內幕交易類案件裁判規則提煉
刑事審判參考內幕交易類案件裁判規則
一、[第735號]李某紅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裁判規則
二、[第756號]肖某慶受賄、內幕交易案
三、[第757號]杜某庫、劉某華內幕交易,劉某華泄露內幕信息案
四、[第758號]趙某梅等內幕交易案
五、[第920號]王某芳泄露內幕信息、徐某全內幕交易案
六、[第941號]李某利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七、[第1019號]楊某山內幕交易案
八、董某青等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
第十章 內幕交易防范與執法現狀簡介
第一節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與內幕交易防范
一、企業內部控制的體系與內幕交易防范的關系
二、內部控制體系下防范內幕交易工作如何開展
(一)內部控制體系工作中防范內幕交易的理念
(二)以發展的眼光識別可能演化為具有“重大性”的信息
(三)逐級夯實信息知情人內部登記制度和信息重大性提示制度
三、企業內部信息報送制度
(一)信息報告的內容
(二)內部重大信息的流程設計
第二節 證券違法犯罪稽查工作介紹
附 錄 現行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3年修正)(節選)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2〕6號)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年修訂)(節選)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關于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證監發〔2011〕30號)
五、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法〔2018〕305號)
六、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節選)
七、期貨交易管理條例(2017年修訂)(節選)
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0號)
九、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2021年7月6日)
十、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安部、監察部關于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高檢會〔2006〕2號)
主要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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