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7107
- 書名: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研究
- 作者:何卓律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8月
- 入庫時間:2024-8-28
- 定價:55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包含以下創新內容:
將“不符合商標注冊、維持條件而被不當注冊或者維持的注冊商標”稱為瑕疵注冊商標,并以注冊、維持條件的不同或者瑕疵的來源不同,對瑕疵注冊商標進行了科學分類。
將司法治理作為瑕疵商標治理的兜底方案,認為“瑕疵注冊商標的治理應該貫穿于整個流程,如果不發揮司法的主觀能動性,司法就相當于給瑕疵注冊商標提供了避風港”。
凡注冊商標,不得含有禁止使用的標志,存在瑕疵的商標不會因“注冊”致使缺陷被掩蓋,注冊商標使用仍應充分遵守法律規定;不符合商標注冊要件的瑕疵注冊商標,因無法在瑕疵范圍內行使權利,排他權范圍將明顯小于專有使用范圍,其權利狀態并不圓滿,構成了瑕疵注冊商標治理的正當原因。
總結提出了商標權利保護范圍解釋論,當商標權具有瑕疵時,人民法院應限制該商標的保護范圍,將暇疵部分從商標權利保護范圍中剔除;在此基礎上,與公有領域抗辯論以及禁止權利濫用論進行了比較。 "
圖書目錄
"目錄
緒論
第一節研究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問題的緣由
第二節研究現狀
一、未(合法)使用是限制瑕疵注冊商標權的正當前提
二、瑕疵注冊商標的具體類型及民事司法治理方案
第三節研究內容及思路
第四節研究方法
第五節創新之處
第一章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概述
第一節瑕疵注冊商標剖析
一、瑕疵注冊商標的概念
二、瑕疵注冊商標的種類
三、瑕疵注冊商標的特征
四、瑕疵注冊商標的形成原因
第二節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解析
一、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內涵
二、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外延
三、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歷史嘗試
本章小結
第二章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正當性基礎
第一節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法哲學依據
一、從勞動財產視角論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
二、從符號學視角論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
三、從“知識共有”視角論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
第二節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法理支撐
一、從先占視角論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
二、從正義視角論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
本章小結
第三章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類型化分析
第一節連續3年未使用的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
一、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產生之緣由
二、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論探討
三、小結:限制連續3年未使用的瑕疵注冊商標請求權
第二節不具有合法性的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
一、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產生之緣由
二、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論探討
三、小結:禁止使用的商標即使注冊也不應獲得法律保護
第三節不具有識別性的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
一、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產生之緣由
二、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論探討
三、小結:不具有識別性的瑕疵注冊商標權利止于瑕疵范圍
第四節侵犯在先權利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
一、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產生之緣由
二、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論探討
三、小結:侵犯在先權利瑕疵注冊商標的每一次使用都是對他人權利的侵害
第五節非誠信瑕疵注冊商標的民事司法治理
一、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產生之緣由
二、此種類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之理論探討
三、小結:任何人不能因違反誠信而獲利
本章小結
第四章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中國問題
第一節職權分開原則壓縮了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空間
一、商標注冊行為的法律屬性
二、職權分開原則對民事司法治理瑕疵注冊商標的影響
第二節時代背景下的司法政策趨于保守
一、未合理限制連續3年未使用瑕疵注冊商標停止侵權請求權
二、未嘗試審查商標注冊證書等證據的可采性
三、未將“瑕疵”劃出注冊商標權利保護范圍
四、超過爭議期的瑕疵注冊商標未以停止使用為原則
第三節治理進路不夠體系化
一、治理路徑分述
二、治理進路未成體系
本章小結
第五章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域外經驗
第一節美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考察
一、美國的商標注冊制度
二、美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制度
三、美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邏輯分析
第二節德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考察
一、德國的商標注冊制度
二、德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制度
三、德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邏輯分析
第三節域外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總結分析
一、美、德兩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路徑的比較分析
二、美、德兩國的經驗與我國方案
本章小結
第六章中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制度設計
第一節中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基本點
一、注冊商標經過解釋才能確定權利范圍
二、商標權有效原則
三、注冊商標權的效力不可及于瑕疵范圍
第二節中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的核心點
一、未(合法)使用是限制瑕疵注冊商標權的正當前提
二、發揮司法能動性,適應新時代要求
三、司法政策法律化:實現糾紛的依法治理
第三節完善中國瑕疵注冊商標民事司法治理規則的建議
一、正式建立禁止商標權利濫用規則——兼與權利保護范圍解釋論以及公有領域抗辯論的比較
二、明確惡意搶注者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引入惡意訴訟反賠制度
四、建立惡意搶注商標移轉制度
本章小結
結語
參考文獻
附錄本書引用規范性文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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