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7218
- 書名:法律咨詢
- 作者:韓德云,彭瑤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9月
- 入庫時間:2024-10-2
- 定價:98
圖書內容簡介
"法律咨詢與法律談判是律師必備基礎技能。我國法學高等教育多重視理論學習,大多數法律人法律技能的培訓多是在參加工作后逐步學習的。《法律咨詢》《法律談判》這兩本圖書是作者多年經驗的總結,也是不可多得的法律技能實戰教程(本書為其中之一)。其打破了傳統法律實務書的呈現模式,營造沉浸式學習氛圍,將三維的課堂通過字里行間展現出來,創設生動的模擬情景,手把手教你咨詢與談判技巧。
《法律咨詢》一書教會你與自己的當事人相處,打造完美對話,實現律師與當事人的良性互動。
《法律談判》一書教會你與對方當事人和其律師對話,讓你引導談判方向、把握談判節奏,追求對己方利益最大化的談判結果。
"
圖書目錄
"目錄
第一編 如何與當事人相處
第一課 當事人的問題
第一節 律師能為當事人做什么
一、解決法律問題是律師的首要任務
二、律師職業需要的知識結構和技巧
(一)知識
(二)咨詢技能
三、本書的重點
第二節 當事人的非法律問題
第三節 解決非法律問題的重要性
一、任何解決方案都有利弊和得失
二、當事人總是期待完美結果
三、預測結果是所有當事人的需要
四、當事人可能更加重視他所面臨的非法律后果
第二課 “當事人中心說”
第一節 當事人是法律咨詢的主角
一、案件的所有后果都由當事人承擔
二、理解當事人的情感并承認其情感的重要性
三、尊重當事人的價值觀并據此提出建議
四、調動當事人參與咨詢的積極性
五、鼓勵并協助當事人作出決定
六、及時傳達樂意幫助當事人的意愿
第二節 “當事人中心說”的特色
第三節 其他獲得當事人信任的重要細節
一、明確收費
二、隨時報告事態發展情況
三、及時回答當事人詢問
第三課 與當事人會面
第一節 律師應有的職業形象
第二節 選擇會面地點
第三節 會面后該怎么開啟談話
第四節 初次會面技巧
一、首先了解當事人關心的問題
二、不要匆忙談論法律問題
三、確認并歸納當事人的具體問題
四、謹慎作出初步判斷
五、電話咨詢須知
六、實例分析
第五節 會面結束前的其他工作
一、確定委托—代理關系
二、商定律師費
三、確定需要繼續跟進的事務
四、對當事人的問題作出初步判斷
(一)初次會面不宜對當事人的權利作出評估
(二)評估當事人的權利時應該有所保留
(三)告訴當事人還有其他可能的選擇
(四)分析問題要好壞兼顧
五、不熟悉的案件該怎么處理
第六節 后續會面技巧
一、高效完成議定的工作
二、告訴當事人你都做了些什么工作
三、通報律師掌握的新情況
四、關注當事人的想法是否發生變化
五、詢問有無新的材料和情況
六、會談話題的順序問題
第四課 法律咨詢流程概論
第一節 準確判斷當事人面臨的問題
第二節 收集解決問題所需要的信息和證據
一、訴訟和非訴訟案件的側重點有所不同
二、收集信息和證據需要大量時間
第三節 思考和比較并提出多種解決方案
第四節 好的解決方案需要打磨
第二編 如何與當事人交流
第五課 律師要善于鼓勵當事人傾訴
第一節 當事人需要與律師進行充分交流
一、人類的需要
二、當事人的需要很多并且經常相互沖突
三、當事人與律師交談時可能存在顧慮
第二節 影響當事人暢所欲言的消極因素
一、“自我恐懼”(可能的負面評價)導致當事人隱瞞事實
二、“個案恐懼”可能讓當事人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事實
三、“角色期望”使當事人可能誤判重要事實
四、當事人可能有意無意地忌諱某些話題
五、“逃避痛苦”令當事人回避某些話題
六、律師廢話太多會妨礙當事人的陳述
七、律師與當事人關心的問題錯位
第三節 引導當事人全力投入與律師的對話
一、善意表達對當事人的理解
二、明確告訴當事人他的陳述對律師非常重要
三、充分肯定當事人提供的信息對律師的重要作用
四、贊揚當事人對其他人及社會的幫助
五、更大的利益能夠驅動當事人敞開心扉
第四節 錘煉性格有助于律師適應更多的當事人
第六課 傳達律師對當事人的尊重離不開正確聆聽
第一節 分析當事人的談話構成是聆聽的基本任務
第二節 不好的聆聽習慣
一、過分專注于展現自己
二、注意力分散
三、過多關注當事人的個性而非其談話
四、認為小案子不值得花時間
第三節 被動的聆聽技巧
一、會談中恰當的沉默有助于鼓勵當事人繼續傾訴
二、用簡短的回應促進當事人的陳述
三、開放型的問題可以讓當事人自由表達其想法
第四節 主動的聆聽技巧
一、情感認同法
二、感同身受法
三、行為觀察法
四、情感回應法
五、建設性反饋法
第五節 突破阻礙,熟練運用聆聽技巧
一、律師應該關注伴隨當事人問題而產生的情感
二、無法同情當事人時不宜繼續代理案件
三、對當事人的抒情給予足夠的耐心
四、談論情感可能浪費時間
五、當事人情感相互矛盾時要靈活應對
六、主動聆聽的最終目的是幫助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
第七課 詢問技巧的分類及利弊
第一節 詢問是律師的基本功
第二節 詢問技巧歸類
一、開放式詢問法
二、封閉式詢問法
三、提示型詢問法
第三節 不同詢問法的利弊
一、開放式詢問法的利弊
(一)開放式詢問法的利
(二)開放式詢問法的弊
二、封閉式詢問法的利弊
(一)封閉式詢問法的利
(二)封閉式詢問法的弊
三、提示型詢問法的利弊
(一)提示型詢問法的利
(二)提示型詢問法的弊
第四節 靈活運用不同詢問方法
第三編 案件咨詢
第八課 訴訟案件咨詢流程
第一節 了解訴訟案件的過程
一、律師辦理訴訟案件的邏輯思維
(一)充分傾聽當事人的陳述
(二)法理構建和證明
二、幫助當事人按時間順序敘述案件情況
三、為什么要按時間順序了解案件過程
(一)有助于預見法庭陳述
(二)案情過程敘述更接近日常生活中的交談方式
(三)敘述案件過程有助于全面了解案情
(四)敘述案情過程可以使介紹準確
(五)知曉案情過程有助于推理
(六)了解案情過程有助于擴大視野
(七)跟蹤案情過程可以發現另外的法律問題
(八)了解案情過程有助于提高效率
第二節 幫助當事人對案件過程進行陳述的技巧
一、告訴當事人應該如何開始
二、提示當事人回憶更早發生的事情
三、換一個角度提出律師的要求
第三節 不同詢問方法的運用
一、開放式詢問法
二、封閉式詢問法
三、歸納詢問法
四、折中詢問法
第四節 了解案件的其他方法
一、認真閱讀分析案件材料
二、交談中適時運用積極聆聽法
三、盡可能完整記錄當事人的陳述
第五節 實例分析
第六節 幾種特殊案件的處理
一、史詩般冗長的案件
二、多人共同敘述的案件
三、復合式案件
第九課 法律適用與證據構成
第一節 抽絲剝繭:從法律到證據
一、辨別案情中的法律理論
二、從法理到可能的證據
第二節 對訴訟案件進行法律分析的思維過程
一、從法律規定中找出法定要件
二、法定要件并非案件事實
三、將法定要件與事實聯系起來
四、多角度準備案件事實
五、了解原告與被告的異同
第三節 尋找和組織證據
一、通過案件積累組織證據的經驗
二、證據分類
(一)直接證據
(二)間接證據
(三)可信證據
三、尋找間接證據的方法
(一)重現事實
(二)具體案件具體分析
第四節 擬出需要繼續搞清楚的問題清單
第十課 非訴訟業務
第一節 商務律師
一、非訴訟案件
二、切忌成為“生意殺手”
三、了解當事人的生意
第二節 掌握交易情況
一、收集交易信息
二、交易信息概要
第三節 非訴訟案件咨詢的一般問題
一、為什么會有這單生意
二、客戶的交易目標
三、客戶對達成交易的時間要求
四、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五、交易的商業模式
六、交易方式和流程
七、客戶是如何賺錢的
第四節 針對具體交易的具體問題
第五節 草擬協議
第十一課 非訴訟案件咨詢的一般技巧
第一節 仔細了解客戶的問題
第二節 詢問
一、客戶認為最重要的問題
二、客戶最愿意討論的問題
三、不必拘泥于時間順序
第三節 確定交易過程
一、了解交易流程
二、確定交易條件
三、嘗試按時序梳理交易事件
(一)交易的條款
(二)交易流程
(三)時序表
第十二課 應對不尋常的當事人
第一節 有些當事人不好打交道
第二節 有顧慮的當事人
一、回避態度及其表現
二、應對當事人顧慮的技巧
(一)誘導性陳述
(二)保守秘密
(三)變換詢問的方式
三、會見有疑慮的當事人
(一)誘導型詢問及封閉型提問
(二)促使當事人提出問題
第三節 年邁或有生理疾病的當事人
第四節 顛三倒四的當事人
第五節 脾氣不好的當事人
第六節 捏造事實的當事人
一、辨別謊言
二、告訴當事人你知道他沒有陳述事實
(一)確信當事人說的不是事實
(二)告訴當事人你知道真相的方法
第十三課 咨詢、建議和決策
第一節 法律咨詢的決策者是當事人
第二節 律師應該做什么
一、“咨詢”和“建議”
二、把決策權交給當事人
三、律師不是做旁觀者
第三節 把握“做”與“不做”的時機
第四節 咨詢意見的范圍
一、建議可能的解決方案及其后果
(一)了解當事人的想法
(二)向當事人提出建議
二、幫助當事人評估解決方案及后果
三、咨詢意見的限度
(一)考慮關鍵或主要的方案及后果
(二)考慮當事人的實際情況
(三)考慮咨詢意見的合理性
四、牢記“當事人中心說”
五、直面當事人的錯誤決策
(一)當事人錯誤的估計
(二)當事人違背公序良俗
(三)律師與當事人的其他價值沖突
第十四課 案件決策的標準流程
第一節 重申律師應該保持中立者的價值觀
第二節 標準流程
一、準備
二、弄清當事人的目標
(一)總體目標與具體目標
(二)發現目標的妙招
三、確定備選方案
四、確定后果
(一)預見是律師對客戶的最大貢獻
(二)對法律后果的預見
(三)對非法律后果的預見
(四)將當事人帶入決策的探討過程
五、讓當事人決策
第十五課 標準流程的例外運用
第一節 目標不明確的當事人
第二節 不知道目標的當事人
一、沒有特定目標的當事人
二、無法明確目標的當事人
第三節 中途改變目標的當事人
第四節 參與當事人的決策執行過程
第十六課 提出咨詢意見的八個建議
第一節 直接提出能夠滿足當事人需求的建議
第二節 律師應當將提出超越當事人自身經驗的建議作為職業理想
一、律師要拓展法律知識以外的視野
二、法律之外的見識能夠提升律師的價值
三、虛心向當事人請教
第三節 適當解釋當事人不太熟悉的建議
第四節 讓當事人了解備選方案的法律后果
第五節 好的建議應盡量選擇不影響當事人傾向的表達方式
第六節 律師的建議被當事人否決時如何應對
一、當事人已經考慮過該方案,并充分了解該方案的后果
二、當事人錯誤預見該方案的后果
三、當事人期待更好的選擇
第七節 如何反對當事人的決定
第八節 耐心對待咨詢過程中的反復
一、“確定后果”時返回并作出另外的選擇
二、因情勢變遷返回確定另外的選擇
第十七課 協助當事人分析決策后果——第十四課的深化
第一節 對當事人預見的后果進行分析
一、幫助當事人評估備選方案結果的好壞
二、幫助當事人判斷其預見是否確有支撐
第二節 討論法律之外的問題
一、展現律師在客戶行業的知識
二、展現律師處理類似問題的經驗
第三節 把律師的預見告知當事人
一、從屬性法律問題的預見
(一)訴訟案件的預見
(二)非訴訟交易的后果預見
二、預見多種可能性
三、明確備選方案的結果對當事人的利弊
(一)最好的預見是讓當事人自證利弊
(二)對不同方案的后果利弊進行比較
(三)善用對比圖表
四、控制預見的風險
第四節 避免一廂情愿
第十八課 陪伴當事人作出決定
第一節 依當事人的價值觀提出建議
一、不知道怎么辦的當事人
二、想知道律師會怎么辦的客戶
第二節 幫助當事人下定決心
一、患得患失的當事人
(一)無法權衡利弊的當事人
(二)樂觀的當事人
(三)悲觀的當事人
二、幫助當事人評估得失的技巧
三、律師應當給出建議
四、無法給出建議的情形
第三節 當事人預見錯誤
一、律師有義務提醒當事人
二、律師不應要求當事人做道德圣人
(一)違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
(二)損人利己、損人不利己的不道德
三、帶著決定來見律師的當事人
(一)開門見山
(二)猶抱琵琶
第十九課 訴訟案件咨詢實例
第一節 案件基本情況
第二節 起訴
第三節 取證
第四節 和解
第二十課 非訴訟案件咨詢實例
第一節 對法律關系進行細致咨詢的實例
一、準備
(一)確定你的工作范圍
(二)確定工作范圍以外的問題
(三)確定工作順序
二、如何完成你的工作
(一)解釋合同條款的含義
(二)從客戶的角度討論合同約定的適當性
(三)從對方當事人的角度討論合同約定的適當性
(四)在咨詢與商議過程中協助當事人作出決策
第二節 對總體性決策進行咨詢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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