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號:98529
- 書名:綠色正義:環境行政處罰、污染環境罪案件辦理實戰策略
- 作者:盈科律師事務所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時間:2024年12月
- 入庫時間:2025-1-19
- 定價:98
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分為環境行政處罰篇和污染環境罪篇,共收錄23個案例。
環境行政處罰篇共收錄16個案例。其中包括“首違不罰”、上下位法的適用規則、“行政一體”原則等,這些規則適用于所有案件;案例1~12介紹不同類型環境行政處罰案件的辦理要點,包括未批先建、未驗先投、污染物超標、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涉危險廢物類和養殖類等常見的環境違法類型;案例13~15的突破口為執法程序,包括收集證據、調查詢問、送達等方面,基本涵蓋環境行政處罰的執法相關過程;案例16為強制執行案件。上述16個案例,在救濟途徑方面,涵蓋了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全流程的救濟途徑,包括處罰告知階段的聽證和陳述申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和行政強制執行。
污染環境罪篇共收錄7個案例,主要分為兩類:一是近年來國家嚴厲打擊的涉危險廢物的案件,涵蓋了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利用、運輸流程;二是企業生產經營中非常容易忽視但法律后果嚴重的逃避監管偷排案件。
本書主要為律師辦理環境行政處罰和污染環境罪案提供參考,也可作為環境執法部門、司法部門了解環境律師辦案方法的參考工具。另外,本書的案例對于企業合規經營亦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圖書目錄
"目 錄
1 環境行政處罰篇
1.“首違不罰”條款的適用
——CS材料公司輕微違法不予處罰案00
2.新上位法導致下位法無適用余地
——FX織造廠行政復議案0
3.“行政一體”原則在行政復議中的運用
——蔣某“未驗先投”行政復議案0
4.“未驗先投”雙罰制條款的適用與思考
——HD五金廠行政處罰案0
5.排放去向變更導致污水排放標準適用錯誤
——DY科技公司污水超標行政復議案0
6.30萬元環保處罰影響千萬元退稅
——HZ公司污水超標聽證案0
7.逃避監管排污行為的認定
——SL公司逃避監管排污案0
8.按日連續處罰案辦理要點
——LH公司160萬元按日連續處罰案0
9.大氣采樣規范性審查、自動監測設備不正常運行的認定
——兩家公司被罰款70萬元突破法定最低處罰數額調解案
10.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的認定
——WJ公司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聽證案
11.擅自堆放和未按規定貯存危險廢物之區別
——QY材料公司行政復議案
12.縣級人民政府劃定禁養區的合法性審查
——某養殖場關停行政訴訟案
13.以脅迫、欺騙手段獲取的證據不具有合法性
——ZA公司65萬元環境行政處罰影響投標案
14.未分別詢問違反法定程序
——YT公司將危險廢物提供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個人被擬處罰60萬元聽證案
15.行政處罰因法律文書送達程序違法被撤銷
——XB材料公司、林某“未批先建”“未驗先投”行政復議系列案
16.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中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的條件
——李某、莫某執行異議案
2 污染環境罪篇
1.不具有偷排主觀故意的,不構成污染環境罪
——某國有企業及車間主管張某涉嫌污染環境罪無罪辯護案
2.司機不知道承運貨物為危險廢物的,不構成污染環境罪
——李某某涉嫌污染環境罪不批捕案
3.無證經營危險廢物未造成環境污染的,不構成污染環境罪
——李某無證經營1000余噸危險廢物煤焦油案
4.否定涉案固體廢物的危險特性,成功無罪辯護
——李某某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污染環境罪案
5.偷排危險廢物廢堿液辯護要點
——陳某某涉嫌污染環境罪無罪辯護案
6.逃避監管偷排污染物含量不超標的污水,應不構成污染環境罪
——佛山TXR公司、阮某污染環境罪案
7.行政訴訟在污染環境罪刑事辯護中的應用
——高某某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鋁灰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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